[必備]藥店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藥店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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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店管理制度1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定點零售藥店,是指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財政、醫藥部門審查、確定的,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提供處方外配服務的零售藥店。
第三條處方外配是指參保人持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行為。
第四條審查和確定定點零售藥店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保證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的品種和質量;
(二)引入競爭機制,合理控制藥品服務成本;
(三)方便參保人就醫后購藥和便于管理。
第五條定點零售藥店應具備以下資格與條件:
(一)持有醫藥、衛生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藥品經營企業合格證》和《營業執照》,并經有關部門年檢合格;
(二)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有關法規,并達到藥品營業質量管理規范(即GSP)的要求,有健全和完善的藥品質量保證體系;
(三)嚴格遵守南昌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政策規定,配備了為基本醫療服務的管理人員;
(四)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物價管理部門制定的藥品價格政策和標準,經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
(五)具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藥師以上技術職稱的技術人員,并保證營業時間內至少有一名藥師在崗。其它上崗的營業人員必須持有市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培訓合格證或上崗證;
(六)能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業務要求配置必要的微機應用設備(包括電腦和POS機),具有微機聯網能力和熟練的操作人員;
(七)具備《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規定的.藥品,并確保24小時不間斷提供服務;
(八)經營地址應相對固定,不得隨意變更。經營場所面積不小于50平方米,藥品的存放和保管必須符合各類藥品的主要理化性能要求;
第六條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全面推開后,藥店及職工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不能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的零售藥店。
第七條定點零售藥店審定程序:
(一)申請資格
符合定點零售藥店的基本條件,并愿意承擔基本醫療保險服務的零售藥店,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填報《南昌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申請書》,并提供以下資料:
1、《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藥品經營企業合格證》和《營業執照》副本;
2、藥師以上藥學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3、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內的藥品品種清單;
4、上一年度基本醫療保險業務收支情況表;
5、藥品監督管理、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的證明材料;
6、藥店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服務程序。
(二)資格審查和確定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零售藥店的申請和按規定提供的資料,會同衛生、財政、醫藥部門對零售藥店的定點資格進行審查(具體審查考核辦法另行制定)。審查確定合格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申請書》上簽署合格意見,發給《定點零售藥店資格證書》。
(三)簽訂協議
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零售藥店簽訂協議。協議內容包括服務范圍、服務內容、服務質量、藥費結算以及藥費審核與控制等,并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協議有效期為1年。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對方均有權解除協議,但須提前3個月通知對方和參保人。
(四)公布掛牌
已簽訂協議的定點零售藥店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向社會公布,并予授牌。其標牌樣式,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統一訂制。
第八條參保人住院期間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的處方藥品時,必須憑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的處方,并有醫師簽名和定點醫療機構蓋章。配藥時處方要有醫師審核簽字,并保存2年以上以備核查。
第九條定點零售藥店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江西省制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不得擅自更改處方中的藥品或用其它藥品代替,并嚴格按處方的用藥量進行銷售。
第十條定點零售藥的醫療保險管理人員,應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共同做好定點零售藥店各項管理工作,對外配處方要單獨建帳、分別管理。定點零售藥店要按時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報送《基本醫療保險外配處方費用月度統計表》等有關資料。
第十一條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有權對定點零售藥店外配處方的情況和費用進行檢查和審核。定點零售藥店有義務提供與配藥審核費用相關的全部資料。
第十二條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規定和結算辦法,按月及時與定點零售藥店結算購藥費用。對違反規定配藥的費用,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不予支付。
第十三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會同藥品監督管理、物價、醫藥等有關部門,加強對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和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定點零售藥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視不同情況,可責令其限期改正、通報批評或取消其定點資格。
第十四條對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實行年檢制度,年檢時由定點零售藥店提供以下資料:
(一)年檢申請表;
(二)《定點零售藥店資格證》;
(三)開展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的年度工作總結;
(四)有關醫療保險的財務資料;
(五)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所規定的其它資料。
第十五條未按規定辦理年檢手續的定點零售藥店,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在下一年度內取消其定點資格,并向社會公布。
藥店管理制度2
1、為加強藥品管理,保證藥品質量和藥庫、各藥房賬存相符,制定每月定期盤點制度。
2、藥劑科藥庫、各藥房統一按月盤點,原則上盤點時間為每月22—24日,為配合財務科藥品財務核算,每月盤點時間應與財務科共同協商確定。
3、藥庫、各藥房對部分貴重藥品重點管理,實行每月盤點;其余藥品分柜盤點,以季度為盤點周期,每季度完成全部藥品盤點。
4、藥庫、各藥房對庫存的藥品認真進行盤點清查,盤點時根據盤點表逐一核對,清點數量。
5、盤點應于靜止狀態下進行。靜止狀態指盤點期間不得發生與盤點有關的藥品賬務和藥品實物的入出操作。急診藥房不能做到完全靜止時,應對賬、物進行相應的處理,盡量減少普通業務操作對盤點的`影響。
6、盤點結束后,由庫房、各藥房將盤點表按照統一格式進行打印,盤點人和監盤人簽字后一式兩份,分別報科主任審核存檔備查和財務核算。
7、盤點結束后,及時對盈虧藥品進行系統賬存調整,并報財務審核,確保實物與賬存一致。
8、財務科每季度對藥庫、各藥房監盤一次,監盤人員對盤點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品種抽查復核率不低于3%。
9、對盤點數量異常的藥品,應及時重盤或查找原因,并積極整改,在下一盤點循環中重點監測。
藥店管理制度3
1.統計資料是改進醫院工作,加強醫療質量管理的'科學依據,各科室及有關人員應認真負責匯總和收集報表資料,按期分析、統計、上報。
2.各科室應做好各項工作的質量登記、統計,并按時上報。
3.統計人員對醫療質量的量化指標進行全面統計分析,月終、季終、年終分別做出統計分析報告,上報院領導或相關科室。
4.各種醫療登記、統計資料,應當填寫完整、準確、字跡清楚、妥善保管,衛生統計報表應永久保存。
藥店管理制度4
第二次全國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工作會議的成功召開真可謂“好雨知時節,當春乃發生”,在當前我國“以藥養醫”不良體制下推動藥品流通領域的藥品分類管理工作雖有無奈,卻不乏明智。這是基于防止消費者因自我行為不當導致濫用藥物和危及健康,對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權利高度負責而做出的理性的人文選擇。然而,如何讓藥品分類管理這一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制度走得更遠,人民獲得更多實惠?我想我們還有許多事要做。
一、更新用藥觀念是基礎
目前,大部分人民群眾分不清“非處方藥”與“處方藥”的概念與區別,更不識OTC三字為何物;對藥品分類管理可能帶來的好處“從未想過”,對OTC與Rx,對于分類管理沒有什么感想。可見,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到底有怎樣的群眾基礎?
因此,我們當下最該做的是進一步加大藥品分類管理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新聞報刊、信息簡報、政府及食品藥監政務網站等載體加大宣傳力度,讓人民群眾真正了解藥品分類管理的意義,充分認識到憑處方銷售、購買和使用處方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讓老百姓知道不合理用藥、濫用藥物的嚴重危害,自覺改變長期以來形成的固有認識,自覺自愿地在用藥安全和購藥方便之間作出正確的選擇。從而支持藥品分類管理,主動憑處方購買和使用處方藥,逐漸更新用藥觀念。
二、強化流通監管是關鍵
首先,要加強對零售藥店的.日常監管工作和專項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零售藥店駐店執業藥師或從業藥師配備情況和在崗情況;藥品零售企業店內專有標識的規范情況;檢查用藥咨詢、指導情況和處方審核簽字制度的落實情況;對已經明確必須憑醫生處方銷售的藥品,要通過核對藥店處方進貨量、處方量與庫存量,檢查零售藥店是否執行憑處方銷售的規定;檢查零售藥店是否違規銷售已明確不得經營的藥品。
其次,要加大對零售藥店違規銷售處方藥的檢查力度。各地藥品監管部門要通過批評教育或警示警告,必要時給予行政處罰,維護政策的嚴肅性。
另外,要加強藥品安全信用信息檔案建設。將藥品分類管理與零售藥店的誠信建設密切結合,把零售藥店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情況納入企業“藥品安全信用信息檔案”。
三、加快OTC遴選是條件
加強藥品流通領域藥品分類管理無疑是藥品零售企業的“陣痛”。在“以藥養醫”不良機制尚未完全打破的情況下,如何讓藥品零售企業既能不折不扣地執行藥品分類管理政策,又能在疲軟的藥品零售市場獲得一席之地,爭得生存可能?國家最可做的就是加快非處方藥的遴選工作。足夠品種的OTC至少有兩種利好:一是專門的OTC藥店或藥房成為可能,它將更具有資金成本低、技術含量低、市場適應性強等特點,有利于進駐廣大農村市場,能較好地達到方便群眾購藥的基本目的;二是制藥企業可以避開醫院終端銷售的獨木橋,企業將在藥品質量上下工夫,盡可能讓自己的品種進入OTC行列,減少藥品銷售時在廣告投放等方面的限制,從而擴大企業的銷售領域。目前,我國已有非處方藥4488種,基本滿足人民群眾用藥需要,這對制藥企業、零售藥店、老百姓來說都是很好的消息。
藥店管理制度5
為加強藥店治理,樹立藥店良好形象提高員工素養,加強員工治理,營造良好的營業氣氛,特制定如下制度望仔細遵照執行。
一、藥店實行兩種工作制
夏天全天:上午8:00至下午6點;
半天班:早上8:0至下午2:30點,下午2:30點至晚上10點。
冬天全天:上午8:00至下午6點
半天班:早上8:00至下午2:30點,下午2:30至晚上9點半。
不遲到早退,不無辜缺班,不擅自脫離崗位,有事提前向店長請假,僅限1天,2天以上侯大夫請假。
每月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扣發一日根本工資,未經批準缺勤、離崗或上下班時間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二、樹立“質量第一,顧客至上”的營業觀念,嚴格遵守執行道德行為標準,為顧客供應熱忱優質的效勞。
三、員工上班時應統一著裝,穿戴整齊大方、不濃妝艷抹、不留長指甲、不披頭散發;工作服要潔凈干凈。
四、店內應每天早晚各做一次衛生,并要做到隨臟隨清掃,陳設藥品的柜架要保持干凈光明,應按分類將藥品擺放整齊,所陳設商品應無積塵,嚴禁在營業場所亂放雜物,亂吃零食,不得擅離崗位,閑談天、喧嘩嬉鬧、打瞌睡、看小說、帶耳機聽音樂等有損店員形象且與工作無關的舉動,發覺一次,罰款10元。
五、有顧客時,無論手頭做任何工作應馬上停頓,首先接待顧客。銷售藥品時要態度仔細,思想集中,站立效勞、面帶微笑、語氣平和,并要正確介紹藥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和留意事項。合理搭配銷售,不得錯配銷售藥品,要做到百問不厭,百拿不煩,出示藥品應動作輕緩,藥品接觸柜面不得有滑動不能拋扔,閑時要直接遞到顧客手中,無論任何理由都不得與顧客爭吵。
六、員工每天做好半小時的交接班工作,對當天本班的進貨入庫狀況肯定要與對班交代清晰,假如發覺問題應當準時反映準時解決。
七、收銀時要站立微笑效勞,做到唱收唱付,不出過失,下賬時要仔細細致,做到準時精確無誤,顧客離開時要有送聲!比方:慢走、您走好等禮貌用語;當班當天的現金、刷卡核對無誤前方可交班交賬。找錢時要把硬幣放在紙幣上或放在顧客手中,不能放在柜臺上。
八、按時參與開會,學習培訓,并要準時做好學習筆記,每天上班時應做好早晚兩次溫濕度記錄,各組做好處方藥銷售記錄,近效期藥品(半年內)應準時催銷,不能過期,否則過期的藥品要按進價的80%從提成中扣除。
九、員工必需每天檢查自己治理貨架上的藥品存放狀況,做到隨時整理貨架,隨時補充貨源,對已銷售完的商品準時填寫缺貨申請并上報大堂經理,假如發覺當班員工有貨不準時補充或顧客需要的藥品明明有庫存卻說沒有的`狀況,視情節予當事人處以100元罰款。情節嚴峻者作開除處理,藥品上柜肯定要做到先進先出,如發覺遠期批號先售出而柜上還擺放近期批號或者兩種批號都有者,追究柜臺實物負責人的經濟損失。
十、員工有責任做好缺貨登記,收款時要唱收唱找,錢貨兩清,日清日結,并與銷貨記錄核對。
十一、貨架上的標簽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需通過店長核實批準后,才可撤銷或更改。
十二、對于效期藥品(3—6個月內的藥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數,有規劃,有步驟的促銷,盡可能避開和削減損失,如可推銷的效期藥品不準時進展促銷,造成損失由營業員擔當。
十三、如發覺員工與顧客發生口角,無論什么緣由,吵架的一律罰款500元;員工在店堂內吵架,現場各罰款100元,如不聽從治理者予以開除。
十四、如遇到顧客退換貨,要仔細對待,核實狀況后交經理簽字準時解決(無論哪個班銷售的,小票核實認可后必需準時解決),不得相互推脫,否則每人罰款20元;
十五、營業刷卡用電腦除正常收款刷卡,任何人不得亂動并做他用,不得修改、添加刪除任何文件,更不許外人動電腦插光盤、U盤聽歌、看電影、玩嬉戲等,電腦消失故障或停電應馬上關閉電源停用,做好手工記錄,并告知負責人,不得擅自處理。
十六、員工之間要搞好團結,積極協作。全部員工應互敬互愛,相互幫忙,相互鼓勵,共同進步,和諧相處,不損人利己,不譏諷挖苦,不取笑他人,不以工作之外論長道短。
十七、保守店內機密,不得向外人透漏炫耀當天或當月銷售額,不得向外人透漏商品進貨價以及文件資料電腦資料等其他信息,上班時間不得會見親友,確有事時間不得過長。
十八、做好積分,贈品的發放及上、下帳登記,做到記錄賬物相符,做到電腦售價與藥品盒售價相符,不符的準時做好調整。做好會員資料信息齊全錄入等工作,做好缺貨登記。
十九、加強員工自身素養修養,不斷學習新學問,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力量;新員工應拜老員工為師,盡最大努力快速嫻熟、把握業務。應對藥店全部品種及新品、高毛利品種做到心中有數;盡量做到進店顧客不空手出店;努力提高營業額及自己的經濟收入。
二十、制止銷售店內以外的產品、店里員工私自上藥,一經發覺馬上開除。
二十一,店里任何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得以任何方式偷竊店內財物,一經發覺處500——20xx元罰款,屢教不改者除罰款外扣除當月工資加提成馬上開除。
二十二、對于表現優秀的員工我們在月評后按考核狀況賜予50—200元的嘉獎。
以上規章制度望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對屢教不改者或嚴峻違反制度者予以辭退處理。
藥店管理制度6
一、xx藥店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醫療保險管理工作,明確一名專職人員具體負責醫療保險各項管理和協調工作。建立由醫保管理負責人、藥師、計算機信息員等人員組成的管理網絡小組,負責對所屬的`藥品安全、配藥行為、處方藥管理、合理收費、優質服務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
二、制定與醫療保險有關的管理措施和具體的考核獎勵辦法,建立健全藥品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建立藥品電腦進銷存管理系統,藥品賬目和財務賬目健全、清楚。明確專人搞好醫保藥品庫的維護和管理。
三、認真執行勞動保障、藥監、物價等行政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按時與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簽定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嚴格按協議規定履行相應權利和義務。
四、規范配藥行為,認真核對醫療保險證、卡、病歷,杜絕冒名配藥;嚴格執行急、慢性病配藥限量管理規定,不超量配藥。
五、嚴格執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規定,處方藥必須憑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的醫保專用處方配售,由藥師在處
方上審核簽字。非處方藥在藥師指導下配售,并在病歷上記載配藥情況。
六、定點藥店應加強管理,優化服務,以方便參保人員為出發點,盡量提供有適合用法的小包裝藥品,同時必須提供24小時配藥服務,做好夜間服務情況登記。
七、收費人員持證上崗,規范電腦操作,按時接收、上傳各類信息數據,保證醫保費用結算的及時準確。
八、定點藥店遵守職業道德,不得以醫療保險定點藥店名義進行廣告宣傳;不得以現金、禮卷及商品等形式進行促銷活動。
九、嚴格遵守藥品管理規定,不出售假冒、偽劣、過期、失效藥品;嚴格按醫保規定操作,杜絕搭車配藥、以藥易藥、以藥易物等違規行為。
十、加強醫療保險政策宣傳、解釋,設置“醫療保險宣傳欄”,公布舉報獎勵辦法和監督電話,公示誠信服務承諾書。正確及時處理參保病人的投訴、努力化解矛盾。
藥店管理制度7
一、店面行為規范
1、客戶到店,接待人員必須馬上起立,“歡迎光臨”,主動迎接。前臺靠近自來水桶的人員提供倒水等服務。
2、嚴禁在店面大聲喧嘩,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前臺不允許放與項目無關的東西,如水杯、化妝包、鏡子、報紙、雜志等。
4、有領導朋友來訪,由前臺人員負責引見并提供倒水服務。茶幾處只用于接待使用,不得在此聊天、睡覺等。
5、業務、導購隨時作好接待客戶的準備,必須隨時有人在前臺,以免影響接待客戶。
6、工作時間內必須認真接待每一組到訪客戶(包括行業同行和參觀產品客戶)。
7、前臺電腦主要為日常辦公使用,嚴禁播放視頻音樂和上網。
8、業務員在完成來電和來訪客戶的接待工作后,應及時做好相關工作記錄。
9、尊老愛幼,不得以貌取人,不得恥笑他人。
二、店面管理
(一)培訓管理
1、根據店面新老員工的實際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培訓計劃。
2、培訓計劃應充分考慮:公司企業文化、專業知識、產品知識、服務禮儀、銷售技巧、顧客反對意見及疑議等。
3、根據店內銷售存在的問題進行針對性培訓,實際解決店內問題,從而提高店面業績。
4、建立公司內部微信群,實行網絡在線的交流學習探討。
5. 當地政策法規的學習及了解。一般可根據當地對開辦零售藥店許可的相關標準和GSP條款的相關要求。學習的步驟一方面是根據當地政策文件,另一方面主動與相關監管部門的老師進行溝通學習,再次可前往當地同等規模的藥店現場溝通學習
(二)商品管理
1、符合GSP政策相關條款要求。經營管理角度需要配備ERP軟件,對門店商品的進、銷、存、退進行閉環管理,確保藥品的體內循環可追溯。
2、商品管理在符合GSP條款的基礎上,需要加強對貴重物品(零售價100元以上)進行班次盤點交接,確保損失當班清理。
3、每月盤存措施,工作人員定柜、定品種進行盤存數量和效期。健全效期藥品管理制度,藥品養護管理制度,貴重藥品交接班制度,積壓藥品申報制度等。
4、設置效期藥品(在入庫操作時即以錄入效期)管理功能,對效期在6個月,3個月和1個月內的藥品進行三級預警。先來的藥先出。
5、在商品管理方面建議分組管理,責任到人,銷售時可串柜,即保證商品的安全亦不影響銷售的連續性。
(三)客戶管理
1、根據與客戶的成交情況,督促員工做好顧客信息的錄入工作,以備后期查詢和匯總,有可持續發展的客戶,要及時跟蹤反饋。
2、經常對顧客檔案進行分析整理,將顧客進行等級區分,督促員工做好顧客的回訪工作,了解客戶的產品需求情況。
3、定期作顧客消費記錄查詢及分析,了解客戶的最終成交金額,分析客戶的消費能力,喜歡的產品款式、最終的暢銷品等,針對不同的客戶群體做針對性的產品促銷活動。
4、建立產品微信交流群,與非同類各行業合作伙伴及潛在客戶的網上交流探討,鞏固合作伙伴、培養潛在客戶。
(四)銷售管理
1、根據店面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月、季、年銷售計劃及制定銷售目標。
2、根據銷售計劃,制定適應當地消費情況的促銷方案,報老板批準并執行。
3、根據方案,實施銷售計劃及促銷方案,對以上兩種銷售方案進行最終總結,吸取經驗,不斷提高店面的`銷售業績!
(五)財務管理
1.主要涉及營業款、備用金、非現金支付方式對賬(醫保、銀聯、支付寶、微信以及其他聯營卡等等)、相關稅費的核算和及時繳納。
2. 對整個藥店所有固定資產進行編號,并錄入系統,同時匹配維護責任人(比如打粉機、體重秤、免費血壓計等等)。
三、店員職責及要求
1、嚴格遵守員工日常工作規范;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請假、沒有特殊情況不能隨便調班或工休,需要調班或公休者須事前請示經理批準。
2、熱情待客、禮貌服務,主動介紹產品,做到精神飽滿,面帶微笑,有問必答。無顧客時要保持好良好的心態,整理樣板或學習產品知識或互相交流銷售技巧。
3、每天對店面、店內地磚、樣板間等需要清潔的地方按要求進行徹底清掃,做到任何地方均明亮無灰塵。
4、所使用的衛生清掃工具,應統一放置在顧客眼光觸及不到的地方,并做到清掃工具的清潔。
5、全店人員要團結一致,齊心協力把各項工作做好。不準提前下班或提早關門停止營業。下班時,切斷電源,鎖好保險柜和門窗,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6、每月填制銷售明細表,便于月底銷售統計。查看庫存表,了解現有的產品,對產品性能和優勢有更多的學習,并針對庫存的產品進行針對性的銷售。
7、努力學習產品知識,全面提高專業技能及嫻熟應用銷售技巧;深入領會我們的服務理念,引導顧客參觀展廳,詳細熱情介紹相關產品特點,要求專業、系統、自信、主動協助店長完成銷售工作。
8、強化個人數據分析能力,對重點經營指標結合對比區域兄弟門店綜合水平進行比較,找出自身可提升的經營指標。并對目標提升指標列出改善方案并推行;強化員工學習能力:強化門店所有售賣商品的專業知識以及不同品類和品種的關聯性學習。積極主動與上級資源部門進行溝通,爭取有利促進銷售和對抗競爭的資源,最大化提升銷售額(市場占有率)和毛利額(盈利基礎)的基礎上,合理控制費用支出。
9、服從上級工作安排,努力完成下達的銷售指標。
四、工作流程
(一)組織晨會的召開
1、人員狀況確認(出勤、休假、輪班、儀容儀表及精神狀況)。
2、傳達老板重要文件及通知。
3、昨日營業狀況確認、分析。
4、針對營業問題,指示有關人員改善。
5、分配當日工作計劃。
(二)對店內狀況的確認及工作安排
1、店面、展柜、樣板的衛生清潔情況。
2、監督店員的工作情況,錯誤地方及時糾正。
3、檢查當天需送貨的客戶信息,與客服溝通好安排送貨事宜。
五、接單流程
接待客戶—分析客戶—確認定單交款—接單下單(客服)—完成定單。
1、每接待一位客戶,由當事銷售人員在客戶來訪登記上記錄。
2、客戶、設計師和公司員工進入公司前臺必須全體起立,以示尊重。
3、銷售人員接待完客戶并完成應做工作后應立即回前臺。
4、老客戶、電話預約客戶到店面詢問相關事宜,都算先前職員接待客戶一次。
5、只要客戶詢問有關事宜,即算接待客戶一次,認真填寫客戶資料。
六、績效管理
(一)銷售計劃制定
1、應根據當季到店人數、店面成交率、店面單筆成交金額制定當月銷售計劃,再把計劃分解到每一周、每一天。
2、該計劃必須包括總銷售額、上月的實際銷售額對比,分析差額。
3、應根據實際銷售情況對暢銷品、滯銷品進行分析,并對促銷活動提出建議。
(二)銷售計劃執行
根據銷售計劃認真執行,經理應對每天計劃執行情況作出總結,分析各成員對進店的顧客的接待情況、顧客信息的收集情況,督促導購員、業務員進行電話回訪或上門拜訪,確保與進入店面留信息的顧客都能達成交易。
(三)執行情況分析
1、每周、每月每位員工要對經理就計劃執行情況進行述職報告,分析差異原因,執行情況的好壞直接關系到自身的切身利益及有關店面的各種獎勵。
2、經理對整個店的銷售負責,并要就每周、每月的執行情況作出述職報告,分析新老顧客的銷售比例及和計劃的差異原因,執行情況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店面及自身的考核及評選。
(四)績效考核及獎勵、處罰
1、可根據實際銷售情況對員工的銷售能力進行分析,對完成銷售任務或超額完成任務的員工進行合理獎勵;
2、對于長時間銷售不達標或者管理、服務水平執行較差的員工,將給予自動降薪或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五)其他。人員檔案、考勤制度、薪酬制度、員工獎懲制度、請休假制度、會員管理制度、促銷活動執行制度、質量管理制度、突發事件處理制度、退換貨制度、培訓制度等等。所有制度擬定后,必須完成培訓,且所有人員簽字確認。
藥店管理制度8
為保證臨床用藥安全有效,經濟合理,根據醫療、教學、科研、預防和保健的需要,特制定本處方審核管理辦法。
一、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應按操作規程調劑處方藥品;認真審核處方、準確調配藥品,正確書寫藥袋或粘貼標簽,包裝;向患者交付處方藥品時,應當對患者進行用藥交待與指導。
二、藥學專業技術人員須憑醫師處方調劑處方藥品,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
三、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方可從事處方調劑、調配工作。非藥學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從事處方調劑、調配工作。
四、具有藥師以上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負責處方審核、發藥以及安全用藥指導。
五、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簽名式樣應在藥劑科留樣備查。
六、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應當認真逐項檢查處方前記、正文與后記書寫是否清晰、完整,并確認處方的合法性。
七、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對處方藥物的適宜性進行審核。包括以下內容:
(1)對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物,處方醫師是否注明過敏試驗及結果的判定。
(2)處方用藥與臨床診斷得相符性。
(3)劑量、用法。
(4)劑型與給藥途徑。
(5)是否有重復給藥現象。
(6)是否有潛在臨床意義的.藥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八、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審核處方,認為存在用藥安全問題時,應告知處方醫生,請其確認或重新開具處方,并記錄在處方調劑問題專用記錄上,經辦人員簽名,同時注明時間。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發現藥品濫用和用藥失誤,應拒絕調劑,并及時告知處方醫師,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發代用藥品。對于發生嚴重用藥失誤的處方,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按有關規定報告。
九、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在調劑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品名、規格、數量、標簽;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發出的藥品應注明患者姓名和藥品名稱、用法、用量。發出藥品時應按藥品說明書或處方醫囑,向患者或其家屬進行相應的用藥交待與指導,包括每種藥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
十、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在完成處方調劑后,應當在處方上簽名。
十一、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對于不規范處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處方,不得調劑。
十二、處方調配人、核對人應當仔細核對處方、簽署姓名、對不符合規定的處方,處方調配人、核對人應該拒絕發藥。
十三、處方由藥劑科負責妥善保存。普通處方、急診出方、兒科處方保存1年。
十四、處方保存期滿后,經醫院領導批準、登記備案后,方可銷毀。
十五、本規范所稱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指醫院藥劑科具有相應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和資質的人員。
藥店管理制度9
1、保證其職責的順利進行。
2、依據xx制訂本制度。
3、內容:
認真執行及等的規定,按藥品性能或劑型分類陳列,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人用藥與獸用藥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一般藥品與特殊藥品分開。
正確介紹藥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劑量、禁忌和注意事項,不得夸大宣傳,嚴禁又紅又專銷偽劣藥品,積極推銷質量合格的近期產品和儲存期較長的.產品,確保售出藥品的質量。
問病售藥,防止事故發生。
對特殊管理藥品必須按規定的方法銷售。
陳列藥品的存放,按藥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發現有質量問題和用戶有反映的藥品要停止銷售,并立即報告質量管理部門復驗。
拆零銷售藥品,出售時必須使用藥匙將其裝入衛生藥袋,規格、用法、用量等內容。
對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并做好養護記錄。定期或不定期咨詢客戶對藥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質量的意見,以改進自己的工作,確保藥品的質量和提高服務工作質量,如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藥店管理制度10
一、要按醫療保險管理規定按時,準確錄入并傳輸數據,保證數據的準確與完整,確保參保人員持醫療保險卡(ic卡)進行購藥及結算匠準確性:每天及時上傳下載數據,重點是每年初必須先下載全部數據后才能開始刷卡;
二、使用醫保計算機系統,為參保人員提供規范收據和購藥明細,并保存兩年以上,嚴禁在聯網接入設備安裝與醫咻結算無關的軟件,嚴禁聯網設備與國際互聯網聯通,嚴禁在聯網篡改結算數據及ip地址等參數,嚴禁通過專網對信息及網絡系統進行攻擊和破壞。
三、應在藥店顯要位置懸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進政部門統一制作的定點零售藥店標牌,以方便患者辯認購藥,不得拒絕參保不修改密碼,不得代替參保人員輸入密碼,同時對基本醫療保險藥品作明顯標識及明碼標價,區分甲、乙類藥品,營業員要佩帶服務標志,文明用語,為患者提供優質服務,并設參保人員意見投訴箱。
四、必須配備專(兼)職醫療保險管理人員和系統管理人員,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處方調配等崗位的工作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符合州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并持證上崗;營業員須對醫保政策,對所經銷的藥品的用途、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項熟悉并正確宣傳醫保政策,幫助參保人員解決購藥困難。
五、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處方外配服務,營業時間內至少有1名藥師在崗,無償提供政策咨詢、圈存、修改密碼、醫保卡余額查詢等服務。
六、要保證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內藥品的'供應,經營品種不少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目錄的80%,并提供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備藥清單,包括藥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劑型等詳細資料向藥店備案,藥品合格率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不得發生假藥案件。
七、從符合規定的渠道采購藥品,保證體系,嚴格藥品驗收,儲存、零售管理,確保藥品安全有效。
八、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藥品政策,實行明確標價,接受人辦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醫保經辦機構,藥品監督部門、物價部門、衛生部門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及參保保員的監督。
九、參保人、證(居民身份證)卡(醫保ic卡,不同)相符,發現就診者與所持卡,證不符時,應拒絕配藥,因病情原因醫保人員本人不能親自前來開藥的,其委托人須持委托書,方能按規定開藥,經查驗證有關項目所持處方相符無誤后調劑的處方必須由藥師審核簽字以備核查。
十、醫保人員到藥店購藥時,應認真按照以下原則給藥,急性病限3天量,慢性病限7天藥量,相同治療效果的藥品
原則上不能超過2種,輔助的藥不能超過2種。
十一、必須每天將售出藥品有關醫保數據上傳,并保證上傳數據真實、準確、完整(上傳內應包括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卡id卡)號,藥品通用名,規格、劑型、價格、數量、金額、購藥、時間必須在每月的最后一天的24小時之前上傳完當月數據,次月2號前(遇節假日順延)。
藥店管理制度11
一、門店工作人員應樹立為顧客服務、對顧客負責的思想,將“顧客至上、信譽第一”作為企業經營的宗旨。
二、門店每天營業前應整理好店堂衛生,并備齊商品。店堂內應做到貨柜貨架整潔整齊、標志醒目、貨簽到位。
三、門店員工上崗時應著裝統一,整齊清潔,佩帶胸卡,微笑迎客,站立服務,有舉止端莊、文明的'形象和良好的服務環境。
四、營業員接待顧客時應主動、熱情、耐心、周到、態度和藹,使顧客能充分感受到得到優質服務的滿足和愉悅。
五、計價、收款應準確,找補的零錢要禮貌地交給顧客,并叮囑顧客當面點清。
六、門店應設咨詢臺,指導顧客安全,合理用藥。
七、門店應將服務公約上墻,公布監督電話,設有“顧客意見簿”,認真對待顧客投訴并及時處理。
藥店管理制度12
一、門店應樹立為顧務、對顧客負責的思想,將“顧客至上、信譽”作為經營的宗旨。
二、門店每天營業前應整理好店堂,并備齊商品。店堂內應做到貨柜貨架整潔整齊、標志醒目、貨簽到位。
三、門店上崗時應著裝統一,整齊清潔,佩帶胸卡,微笑迎客,站立,有舉止端莊、的形象和良好的服務。
四、營業員接待顧客時應主動、熱情、耐、周到、態度和藹,使顧客能充分感受到得到服務的.滿足和愉悅。
五、計價、收款應準確,找補的零錢要禮貌地交給顧客,并叮囑顧客當面點清。
六、門店應設咨詢臺,指導顧客,合理用藥。
七、門店應將服務公約上墻,公布監督電話,設有“顧客意見簿”,認真對待顧客投訴并及時處理。
藥店管理制度13
一、商品交接:
1、凡最小銷售包裝單價在50元以上(含50元)、或商品價格在20~50元,但易丟失損壞的商品,由店長及各陳列區域責任人依店面陳列順序依次登記于貴重物品登記表當中。
2、交接班時間:15:00~15:30時;
3、處方區及非處方區商品由負責該區域的當班營業員負責。
4、交接由當班營業員和接班營業員當面交接,由交班人清點,接班人復核。
5、貴重商品清點后由交班及接班人員分別簽字確認。
商品存量與事實不符時,可依據以下措施核查:
(1)檢查有無進貨數據。
(2)查詢電腦當班銷售數據。
(3)檢查是否更改陳列位置。
(4)如做完以上工作,數量仍不符,證明為丟失;即刻上報店長或當
班責任人以丟失處理,并記入交班本中。
二、營業工作的交接:
1、公司通知事項的交接。
2、顧客需求情況的交接。
3、清潔衛生的`交接。
4、收銀票款的交接。
5、鑰匙交接。
6、其它事項交接。
每日開店作業流程
營業時間:8:00——22:00
早班:8:00——15:00
晚班:15:00——22:00
時間:7:45——8:00內容:1、店內布置
2、晨會1)檢查統一工裝;2)互相檢查儀容儀表;
3)前一天簡要總結;4)當班工作簡要布置
3、營業準備(附說明一)
時間:8:30
要求:1、員工全部到崗,儀容、儀表附和要求,精神狀態飽滿;
2、賣場整潔,氣氛和諧;3、銷售準備就緒。
時間:8:00——22:00
內容:1、服務顧客;2、賣場整理;3、熟悉商品;4、收集信息;(附說明二)
(交接班:15:00——15:30另有交接班制度)
時間:22:00
內容:1、清點貴重商品;2、清點、保存營業款及備用金;
3、整理票據;4、填寫當班負責人交接班記錄;
5、按要求關閉POS機;6、確認鑰匙保管人;
要求:1、不得提前結束營業;2、不得向顧客暗示打烊。
內容:1、打掃衛生,清潔商品、貨架。(附說明三)
2、注意并再次確認各項設備是否已關閉。
3、離去前,注意安全事項。
流程說明一:
1、男、女裝分別統一,不得有冬裝、夏裝同時出現的情況;
2、晨會簡單明了(3-5分鐘),主要內容:
(1)員工儀容儀表及到崗狀況檢查;
(2)今日工作事項說明及交辦。
3、清潔整理工作、商品準備及其它檢查事項:
商品準備:商品補充分,陳列規范整齊,標識、標牌、價簽分別與
區域、貨架、商品對應。
賣場氣氛:燈光明亮,無損壞燈管;有背景音樂且和諧得體;橫幅、吊旗、POP等按要求懸掛張貼。
設備檢查:聽診器、血壓計、驗鈔機、體重計等是否正常,POS機
是否正常,電話連線是否正常,飲用水是否充分準備等。
收銀準備:零鈔備用金準備充足,膠袋、打印紙、票據等準備充分。
其它作業:各項報表是否填寫無誤;昨日與總部數據及信息傳送是否成功,(如又疑問及時與總部聯系);查閱電腦通知;檢查昨日交
班內容是否有待處理事宜;注意今日是否為補貨日、效期商品檢查日、退貨日、調價日;有否其它公司指令。
流程說明二:
1、各位員工明確個人當班責任區,履行當班責任人職責(清潔、防盜、導購、
商品整理等),不得竄崗;
2、遵守員工個人行為規范及服務規范,注意服務態度、服務用語及服務流程、
服務技巧等;
3、遵守各項營業操作規范;
4、注意各項設備所需保持的適當狀態(例如招牌燈箱的及時開啟等);5、注意商品存貨是否充足,保持商品及價簽整齊對應;
流程說明三:
1、清潔整理:清理責任區內商品及設備,檢查貨架、地板、天花、柱子、
墻壁是否清潔,玻璃門窗是否無灰塵印跡;設備是否歸未擺妥,干凈整潔;垃圾桶是否清潔;店前及走廊是否清潔。
藥店管理制度14
1、驗收員必須是具有藥學或相關專業學歷或具有藥學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擔任。
2、驗收員熟悉《藥品管理法》、新《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細則相關規定。
3、驗收員嚴格按驗收操作規程和要求對到貨的藥品逐批進行驗收。
4、驗收藥品應當查驗同批號的檢驗報告書,驗收報告書可以采用電子數據形式保存。
5、驗收員驗收藥品應當做好驗收記錄。
6、驗收記錄包括:品名、規格、劑型、批準文號、批號、有效期、廠家、供貨單位、到貨數量、到貨日期、驗收合格數量及驗收結論等。
7、驗收抽取的樣品嚴格按照藥品驗收抽樣操作規程執行。
8、對實施電子監管的藥品做到“有碼必掃,掃后即傳”。對條碼模糊不清,無法掃描的,應當拒收。
9、驗收合格的'藥品應當及時上架。
10、驗收不合格的應當注明不合格原因,不得上架,并通知采購員及質管員處理。
藥店管理制度15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以下簡稱《決定》),我省結合實際,制定了《安徽省實施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加快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為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所采取的一項重要措施,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所作出的重大決策。各級政府務必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深入宣傳,精心制定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要從大局出發,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
安徽省實施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為了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以下簡稱《決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改革的原則和任務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原則:一是基本醫療保險水平要與現階段我省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二是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三是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四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相對應,建立對醫患雙方的制約機制。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是,1999年底基本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和我省經濟發展水平、能夠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
二、有關政策規定
(一)覆蓋范圍本省境內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不含在城鎮從業的農民),由統籌地區結合本地實際,逐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
(二)統籌層次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以市(地)為單位。實行市(地)級統籌,目前統一籌集、使用和管理基金有困難的,可以在統一制度、統一政策的基礎上,分市、縣組織實施。對實行市(地)級統籌確有困難的,經市人民政府、行署決定,也可以縣(市)為統籌單位。設區的市,要在全市區范圍內實行統籌。
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參加所在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駐肥的中央和省屬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與合肥市同一政策,分塊運作。具體辦法由省勞動廳商合肥市人民政府提出,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執行。
鐵路、電力行業所屬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企業及其職工,本著便于管理、方便職工就醫、充分利用醫療衛生資源的原則,可以相對集中的方式異地參加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具體辦法由省勞動廳商有關地區和行業制定。
(三)繳費基數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以上年度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職工工資總額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統計口徑計算。
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以下簡稱職工個人繳費),以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于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繳;高于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計繳。
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新建單位當年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單位和職工個人繳費基數。
(四)繳費比例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單位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6%左右,實際測算高于6%的,要根據當地財政和企業的實際承受能力確定;超過6.5%的,須經省勞動廳、財政廳審核后報省人民政府審批。職工個人繳費率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今后,隨著經濟發展和職工工資收入的提高,統籌地區單位和職工個人繳費率在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可作相應調整。
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的繳費比例為單位與職工個人繳費率之和。
(五)繳費辦法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機關單位從經常性支出的社會保障費中列支;事業單位從事業支出的社會保障費中列支;企業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
職工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收入中代為扣繳。單位及職工個人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月繳納,由地稅部門征收。
企業合并、兼并、轉讓、聯營、租賃、承包時,接收或繼續經營者必須承擔其單位職工的醫療保險責任,按時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企業出售、拍賣時應從資產所得中補齊欠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單位繳費和職工個人繳費,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享受與統籌地區在職職工相同的醫療保險待遇。城鎮集體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的具體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六)建立個人帳戶和統籌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個人帳戶和統籌基金構成。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劃入個人帳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帳戶。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一般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最高不超過35%,按45歲以下(含45歲)、45歲以上、退休后三個年齡段,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帳戶支付范圍和職工年齡等因素確定。
退休人員(包括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退職人員)個人帳戶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或個人養老金為基數,按不低于職工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劃入個人帳戶部分之和的比例,由單位繳費中劃入。劃入個人帳戶的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實際情況測算確定。
個人帳戶的本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可以結轉使用和繼承,不得提取現金。職工跨統籌地區流動時,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基金隨同轉移。
統籌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個人帳戶的具體管理辦法。目前,可由醫療保險機構直接管理或通過銀行儲蓄管理,也可委托單位代管。委托單位代管的,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現社會化管理。
(七)醫療保險費的支付要規定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分開管理,不得互相擠占。個人帳戶主要支付小病、小額或門診醫療費用,也可以用于支付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及從統籌基金中支付時個人須自付的部分。統籌基金主要支付大病、大額或住院時起付標準以上個人自付部分以外的醫療費用。
要確定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參加商業醫療保險、建立醫療救助基金等途徑解決。
職工醫療費用進入統籌基金支付時,個人要負擔一定比例。個人負擔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職工在不同等級醫院就診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及進入統籌基金支付時個人自付比例應有所差別。
關于統籌基金的結算辦法,統籌地區可以選擇使用總額預算預付、按病種付費、按平均費用標準付費等方法,也可以將幾種方法結合使用。
為確保新舊制度的平穩過渡,統籌地區應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和個人先征收一個月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然后開始按新制度運行。
(八)基金的管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擠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
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支付,并要建立健全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銀行計息辦法:當年籌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年結轉的基金本息,按3個月期整存整取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社會保障財政專戶的沉淀資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并不低于該檔次利率水平。
各級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審計部門要定期對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基金收支情況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統籌地區應設立由政府有關部門代表、用人單位代表、醫療機構代表、工會代表和有關專家參加的醫療保險基金監管組織,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社會監督。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事業經費不得從基金中提取,由同級財政預算解決。
(九)醫療服務管理按照國家制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及管理辦法,由省勞動廳會同省衛生廳、財政廳、醫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結合我省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標準和辦法。
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包括中醫醫院)和定點藥店管理及年審制度。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對醫療機構和藥店的定點資格進行審定,省屬及中央駐皖部門、單位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資格審定由省勞動廳負責;統籌地區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資格審查由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在資格審定的基礎上,由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中西醫并舉,基層、專科和綜合醫療機構兼顧,方便職工就醫的原則,根據職工的選擇意向統籌確定各單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并與之簽訂合同,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要引進競爭機制,確定若干個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讓職工可在若干定點醫療機構中選擇就醫、購藥,也可持處方在若干個定點藥店選購藥品。
各地要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中發〔1997〕3號)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快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以較少的經費投入,使人民群眾得到良好的醫療服務,促進醫藥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要建立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的制度,形成醫療服務和藥品流通的競爭機制,合理控制醫藥費用水平;加強醫療機構和藥店的內部管理,規范醫藥服務行為,減員增效,降低醫藥成本;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在實行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降低藥品收入占醫療總收入比重的基礎上,合理提高醫療技術勞務價格;加強業務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醫藥服務人員的素質和服務質量;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積極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將社區衛生服務中的基本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省體改委、計委、衛生廳、勞動廳、民政廳、醫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家制定的醫療機構改革方案和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有關政策規定,制定醫療機構改革辦法和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實施細則。省經貿委等部門要認真配合做好藥品流通體制改革工作。
(十)有關人員醫療待遇離休人員、老紅軍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支付確有困難的,由同級人民政府幫助解決。其醫療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單獨列帳管理。醫療費支付不足部分,由當地人民政府幫助解決。
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個人負擔醫療費的比例,應低于在職職工,個人負擔的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確定。
國家公務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享受醫療補助政策。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普通高校在校學生,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其醫療費用按現行規定解決。
職工因公(工)負傷和女職工生育,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其醫療費用按現行規定解決。
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費用,按現行規定解決。
職工現有醫療待遇較高的特定行業和企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應建立補充醫療保險。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福利費不足列支的部分,經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審核確認,在企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由同級財政部門核準后列入成本。
三、時間安排和實施步驟
全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要按照“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密切配合,認真測算,科學論證,積極慎重,穩步推進”的指導思想,重點突破,整體推進,年底基本完成。原醫改試點的蕪湖、銅陵、淮北三市,要按照國發〔1998〕44號文件和本意見的要求,率先制定本地區的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加快實現向新制度的過渡。其他統籌地區要在7月份拿出實施方案初稿,三季度完成實施方案的上報工作,并由省選擇50%的統籌地區出臺實施,其余統籌地區應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方案的出臺實施工作。方案上報程序是市(地)方案報省人民政府審批,縣(市)方案由省人民政府委托所在市(地)審批,并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四、組織領導和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對醫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把這項改革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各級都要成立由黨政領導同志負責的醫改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具體負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各級財政、地稅、衛生、醫藥等有關部門,要按照省政府的統一部署以及各自的職責分工,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做好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
省勞動廳要加強對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的指導和檢查。為確保1999年底基本完成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在省級機構改革時,先行社會保險、特別是醫療保險的機構改革,省編辦會同省勞動廳盡快提出對全省各地醫療保險機構改革的指導性意見。
(二)深入開展政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是一項復雜而又艱巨的任務,涉及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廣大職工群眾和社會各方面認清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懂得具體政策,積極支持和參與這項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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