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懲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獎懲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獎懲制度1
1、醫院控煙區內,禁止吸煙;不得有煙具煙蒂;
2、醫院職工不得穿著工作服在室內(外)吸煙區吸煙。
3、每位職工都有責任和義務對控煙工作進行宣傳和監督,對吸煙者耐心勸阻,堅決制止。
4、首診醫師須詢問病人吸煙史,做好入院病人的控煙工作。
5、禁煙標志醒目。病房樓、門診部入口要求進入前熄滅煙火,并放置熄滅用的煙灰缸;行政樓、門診部大廳、病房樓大廳、電梯、候診區、會議室及走廊、廁所、樓梯等處張貼禁煙標志。
6、獎勵
①鼓勵和幫助吸煙職工戒煙,對主動戒煙并成功戒煙一年的職工給予通報表揚。
②醫院設立“優秀無煙科室獎”,在醫院開展創建“無煙醫院”活動中,未發生違反相關規定的'科室,年度各項評比給予優先考慮。
7、處罰
院內職工不得在控煙區內吸煙,也不得穿著工作服在室外吸煙區吸煙,違反者若被督查或舉報屬實,扣發當月獎金工資100元,發現三次次以上(含三次)違反控煙規定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80%,建議取消當年個人的評優、評先資格,科室負責人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所在科室取消年度評先資格。 8對于違規的病人、家屬及其他來訪者,全院職工應勸其放棄抽煙。
獎懲制度2
為加強學校內部管理,嚴肅紀律,完善制度、獎懲分明,建立激勵機制,學校領導班子研究決定,再次修訂教職工考勤制度。取消學期滿勤獎、基礎獎和目標管理獎,并將其合并后,新設立學期考勤獎(業績獎勵制度另發)。此制度印發一周內,廣泛爭取教職工意見。如無書面建議,新制度自20xx年2月開始生效,舊制度廢止。
1、工作期間,當月無遲到、早退現象,未請病、事假,全月出滿勤者獎勵50元。
2、遲到或早退均以上班、下班鈴聲為準,實行不定期檢查。遲到或早退一次,扣除當月出勤獎10元,累計三次則取消全月出勤獎;若當月無出勤獎,則從結構工資或學期考勤獎中扣除。全學期遲到或早退累計達10次,則取消學期考勤獎。
3、請事假一天,扣發當月出勤獎15元,累計三天則取消當月出勤獎。請病假一天,扣發當月出勤獎10元,累計五天,則取消當月出勤獎。以此為標準,全學期請假天數累計,扣除本人學期考勤獎。
4、周四下午全體教職工會議,夏季為5:10 — 6:30;冬季為4:40 — 6:00。每次全體會議,以點名為準,遲到一次扣5元出勤獎;會議早退一次扣5元出勤獎。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曠工論處。
5、嚴禁曠職:
(1)任課教師不能按時上課或無故離崗,班級學生出現各種情況,由本人負完全責任,并按曠職一節課論處,扣發當月出勤獎10元,并從全學期考勤獎中扣發20元。
(2)拒絕接受學校分配的`工作任務,不服從調度,不參加有關會議和活動;病事假未經領導批準,無故不上班者,影響工作半天以內,取消當月出勤獎;影響工作一天,取消當月出勤獎并從學期考勤獎中扣100元。曠職達2天者,除取消當月出勤獎、學期考勤獎,并扣除當月結構工資,取消評先晉職資格;曠職3天以上者,交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3)上班時間,若無課,就醫或有急事外出時,要向年級組長請假,周二業務學習時間,要向教導主任請假,說明事由和歸校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節課,否則,按曠職論處;班主任離開校園要委托人負責班級事情,被委托人要認真履行職責。
(4)上班時間不干私活,不做與教學無關的活動,不串崗,不擅自離崗,否則以曠職一節論處。若聚眾玩耍,每次每人從當月出勤獎中扣除20元。若當月無出勤獎,從學期考勤獎中扣除。
6、外出學習進修或參加集體活動,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否則,按在校遲到、早退、曠職情況論處。
7、身患特殊病癥的教師,經校長批準,可適當照顧(遲來一點或早走一點),以不影響上課為原則,可享受當月出勤獎;哺乳期女職工在不影響課務、工作和其他活動的前提下,每天照顧1小時哺乳時間,可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但要向教導主任事先說明,可照常享受出勤獎。(注:小孩一周歲按正常上班時間執行)
8、國家對教職工規定的特殊假期,如:喪假3天,戴環2天,取環1天,婚假15天,產假6個月不享受出勤獎,但享受學期考勤獎和一切福利待遇。計劃外引產手術、不遵守計生政策戴環、取環按病假論處。超過規定假期,需向有關領導續假,經批準,按事假論處。
考勤制度說明:
1、請事假寫請假條,并寫明事由;事假一般不接受電話請假。請病假要持醫生證明或校醫證明,假期結束后要自覺履行消假手續。特殊情況,事后要補辦請假手續。
2、請假1天由主管主任負責批準;請假3天以內由主管副校長負責批準;請假3天以上由校長批準。
3、對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情形進行互相包庇者,做同樣扣發獎金處罰,若班級出現事情也負連帶責任。
獎懲制度3
教師業績大小體現在學生全面素質的提高,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上。教師要認真教學,努力提高學科質量,盡力培養學生個性和特長,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
考核辦法:
1、學校設學期考核獎,50元為一級,學生期末考試成績在去年的基礎上高一級加50元。依次類推。如所教學科質量差,引起班級學生、家長申斥,經調查核實,學校將根據情況扣除100-500元。
2、設輔導獎:教師指導學生團體或個人獲獎的獎勵標準
四.師能考核
要求:
教育工作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教師的業務水平高低直接關系到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好壞。因此,每一位教師必須認真做好教學工作,加強業務進修,積極參加各類培訓,積極開展教育科研,積極參加高學歷進修,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學業務和理論水平,更好地為教育服務。
考核辦法:
1、教師的學術論文、案例、教學設計、優質課、基本功競賽獎勵各項標準(教壇新秀、課題按以上標準的2倍計發)。
五.綜合先進
1、每學期進行一次先進班集體、先進班主任評比,考核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三級,分別給以每月60、40、20的獎勵。
2、每學年進行一次文明辦公室和優秀教師評比(評比細則另訂),給先進年級組、文明辦公室50元獎勵。
3、每學年按10%的'比例進行優秀教師評比,給以50元左右物質獎勵。
4、在學校評比的基礎上推薦參加上一級同類先進的評比。
獎懲制度4
為切實抓好我校安全保衛工作,落實學校工作中的崗位意識,激勵踏實上進的工作態度,規范保安工作,經學校行政會議集體通過,特制定本規定。
一、保安工作基本規范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定,依法履行保安工作。
2、按照學校規定和隊內安排,按時到崗,堅守崗位,以主人翁的姿態,認真負責地完成崗位工作。
3、積極參與學校的.其他活動,鼓勵保安隊員積極參與學校全員育人工作,鼓勵積極主動地工作。
4、服從學校工作大局,規范值班行為,提倡服務精神。
5、規范著裝,愛護器材,搞好衛生,精神飽滿。
二、獎懲規定
1、學校對保安隊員的以下工作進行獎勵,為了更好的完成學校安全保衛工作任務,充分發揮保安作用,特制定保安獎勵條例,有下列應給予精神和每年600元的安全獎(按段發放):
(1)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和上級交給的任務,成績顯著,有突出貢獻者;
(2)熱愛本職工作,工作任勞任怨,盡忠職守,多次受到上級表揚者;
(3)遵紀守法,聽從指揮,團結協作,拾金不昧者;
(4)遇有事故和災害,及時匯報,處理得當,避免和減輕損失者;
(5)抓獲盜竊、搶竊、搞破壞行為有功者;
(6)在處置突發事件中,有突出貢獻者;
(7)檢舉違法犯罪和違反學校制度侵害行為表現突出的;
(8)為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及他人生命安全,敢于挺身而出、見義勇為、影響較大者;
(9)工作一年內沒有違反學校制度的保安處罰條例,考核評優評先者;
(10)學校財產無被盜,師生進出無失誤,保安員無責任事故,學校每學期對保安隊員發安全獎。
(11)保安員及時發現學生在學校內翻越圍墻、破壞單車等嚴重違規行為,學校將予以獎勵。
(12)其他有功行為。
2、學校對保安隊員的以下工作進行處罰嚴重違反紀律,學校將依據規定,有權解除合同。其他情況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
以下情況,將予以罰款:
(1)不服從上級的安排和頂撞上級領導者;
(2)在上班時間內睡覺,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及擅離崗位者;
(3)消極怠工或謠言惑眾者;
(4)未經允許隨便動用學校的物品者;
(5)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遲到早退等;
(6)招惹、參與或教唆他人打架者;
(7)有意損壞器材設備和學校其他物品者;
(8)不按時參加早訓者;
(9)遇見問題不及時匯報,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者;
(10)不能正常完成工作職責,因工作失誤給學校造成損失的。如違犯本條例者,罰款50—200元,重則辭退,如違反法律法規則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以下情況有兩項以上者,將解除合同:
1、兩次以上因違紀被罰款;
2、不服從學校安排,造成重大失誤的
3、違反學校其他規定,造成不利影響的。
以上規定為暫行規定,學校將視情況變化予以修正執行。
獎懲制度5
一、目的
為了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規范員工行為,建立安全生產獎懲機制,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進公司安全生產的良性循環,保障員工生命安全與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管理職責
1、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并負責安全生產獎勵資金的落實。
2、公司安委辦負責安全生產獎懲細則的制訂和獎懲檔案的建立并監督實施。
3、財務資產部負責建立安全獎懲資金臺帳。
4、各單位負責具體實施。
四、工作程序
(一)處罰
處罰范圍
1 、工傷事故:單位發生傷亡事故,依據傷害程度和性質,對事故責任者、事故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2 、設備、火災事故:依據財產損失和事故性質,對事故責任者、事故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3 、違反“三違”制度導致事故發生者。
4 、違章違紀,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
5 、單位發生工傷事故未在1小時之內履行報告程序;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6 、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生者。
7 、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8、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9 、未按公司要求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
10 、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者。
處罰類型
1 、根據違章情節的輕重程度,及時采以批評教育、書面檢查、通報全廠、停工學習、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等辦法予以處罰。
2 、經濟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10—5000元、賠償損失的3—50%、降低工資、扣除獎金等。
3、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辭退、開除等。
4 、性質特別嚴重、情節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懲罰程序
1 、經濟處罰由相關職能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2 、行政處罰由相關職能部門提出處理意見,按公司有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報公司辦公會批準后執行。
五、獎勵
(一)獎勵的范圍
1、在推廣安全“四新”技術、職業衛生健康方面,提出重要建議被采用有明顯的效果者,有發明創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2、認真貫徹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規章制度,在預防事故、安全生產過程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3、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者。
4、遵章守紀、模范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標準化動作的操作者。
5、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6、在安全管理崗位上盡職盡責,有創新做出貢獻者。
7、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8、積極參加公司、車間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安全生產競賽,成績優異者;
9、被評為上級各級部門的'安全生產先進工作者的;
10、按照公司要求,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全年未發生事故的單位。
(二)獎勵類型
獎勵實行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物質獎勵可發給一次性獎金、獎品或晉級,精神獎勵包括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等。
1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各單位填寫《安全工作獎懲考核表》上報公司安委辦,經審核后報公司安委會審批。
2先進單位由安委辦填寫《安全工作獎懲考核表》,報公司安委會審批。
3對獎勵范圍中涉及的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由各單位提出,經安委辦審查,報公司安委會審批。
(三)其他
安全生產獎勵從公司安全生產提取費用中列支,由公司財務資產部建立臺帳。
獎懲制度6
第一條、工作績效考核,簡稱考核,目的在于通過對員工一定期的工作成績、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提供客觀可靠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通過這些評價可促使員工有計劃地改進工作,以保證公司營運與發展的要求。
第二條、績效考核原則。
1.考核不是為了制造員工間的差距,而是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進、提高;
2.考核應以規定的考核項目及其事實為依據;
3.考核應以確認的事實或者可靠的材料為依據;
4.考核自始至終應以公正為原則。決不允許營私舞弊。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規則除下列人員外適用于公司全員。
1.考核期開始進人公司的員工;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傷而連續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年終考核三種。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1-3個月。試用后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部門主管考核。如試用部門主管認為有必要縮短、延長試用時間或改派他部門試用亦或解雇。
(二)平時考核
1、各部門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每月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于請假記錄簿內,以提供考核的參考。
(三)年終考核
1、員工于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部門主管參考平時考核記錄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寫考核表送復審。
第五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考核標準
(一)人事考核的種類。人事考核可以分為兩種:
1.能力考核,以員工在一定時間當職務的能力,進行評定。
2.業績考核,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務工作完成的情況,進行評定。
(二)人事考核必須把握的能力。人事考核把握并測評的能力是職務擔當的能力,包括潛在能力和顯在能力。潛在能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能力;顯在能力是指職工工作中發揮出來的.,并表現在業績上的努力。潛在能力,可根據知識技能、體力以及經驗性能力來把握;顯在能力,則可能通過工作業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度來把握。具體包括:知識、潛在能力、體力、能力、經驗性能力、顯在能力、工作業績和質量、態度
第七條、考評者的職責。
1.第一次考評者,必須站在直接監督的立場上,且對于想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必須予以注明。
2.第二次考評者,必須在職務、級別上高于第一次考評者。有關需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或與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別的地方,必須予以注明。特別在遇到與第一次評定有顯著差別的情況下,需要傾聽一下第一次考評者的意見,有必要的話,相互商討,對評定作出調整。在不能做出調整的情況下。至少應該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告訴給第一次考評者。
3.裁定、拍板者,參考評定經過報告,作出最終評語。
4.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部門,二次考核可以省掉。
5.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發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3)考核者應根據自己作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4)在考核過程中,要注意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與能力開發,通過被考核者填寫自考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評價及對上級的意見和建議,以便上下級之間相互理解。
第八條、 考核結果的運用。為了把考核的結果,應用于開發利用員工的能力,應用于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2.教育培訓。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考慮教育培訓工作時,應把人事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借此掌握教育培訓,進而是開發、利用員工能力工作的關鍵。
2.調動調配。管理者在進行人員調配工作或崗位調動時應該考慮事爭考核結果,把握員工的適應工作和適應環境的能力。
3.晉升。在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工作時,應該把能力以及業績考核的評語,作為參考資料加以運用。考核評語是按職能資格制度要求規范化的。
4.提薪。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際,應該參照能力考核的評語,決定提薪的幅度。
5.獎勵。為了能使獎勵的分配對應于所做的貢獻,應該參照業績考核的評語進行。
第九條、考核結果的反饋,部門經理
獎懲制度7
為提高文學社成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文學社的健康發展,使文學社真正服務于全體同學,并能夠促進學校素質教育的發展,文學社特制訂本獎懲制度。
第一條每學期本社將對社員進行綜合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優秀社員,優秀社員將獲得一定的獎勵。
第二條凡向社刊投稿的本社社員,每投一篇作品并發表可在綜合測評中加0。5分,作品一經發表可再加0。5分;凡向本社社刊投稿的非社員作品一經被采用可在綜合測評中加1分。
第三條本社每學年進行一次評優活動,評選優秀社員、優秀作者、投稿積極分子(后兩者包括非社員)等若干名,給予適當的獎勵,學校和文學社分別頒發榮譽證書。
第四條凡積極參加工作并能高效、及時、優質完成工作者,可以向文學社社委推薦提拔職務。
第五條凡社員優秀稿件,可以優先在刊物發表。
第六條凡文學社優秀社員,在學校評優、三好學生推薦等活動中優先考慮。
第七條凡符合以下條件者,可以評為優秀社員:
(一)沒有違反校紀校規的`。
(二)沒有違反本社章程的。
(三)每學期至少有兩篇文章登報的(僅限文字編輯部、記者團)。
(四)積極參加本社工作。
第八條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處罰:
(一)嚴重違反校紀校規的。
(二)每次出刊不交一篇作品的。
(三)不支持本社工作,違反本社章程的。
(四)不能優質、高效完成所分配工作的。
(五)開會無故3次不到者。
(六)經常開會遲到者。
第九條凡曠會3次者按自動退社處理。不能及時、優質完成任務的文學社領導成員降低職務一級,不能及時、優質完成任務的社員一次給予批評,二次給予警告,三次給予開除。
第十條每次出刊不交一篇作品的社員一次給予公開批評,二次給予警告,三次給予開除。
第十一條不支持本社工作,違反本社章程的社員給予勸退處理。
第十二條評估和獎懲結果,報學校審查、核準并備案。
獎懲制度8
各處室、各年級、各科組(后勤辦、體育辦):
為保證創建“無煙學校”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根據教育部等多部門發出的《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控煙工作的意見》和《深圳市無煙學校創建實施方案》等上級部門政策、法規及相關文件精神,特制訂我校控煙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要求學校各處室、級組都要積極參與創建“無煙學校”活動,爭創“無煙級組”,全體教職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坪山中學控煙管理規定》,認真執行《坪山中學創建無煙學校責任書》的各項要求。
一、控煙考核辦法
1、定期考核:
(1)學校控煙領導小組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考核要求及《坪山中學控煙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創建無煙學校責任書》等要求,負責每季度對全校各科級組的控煙工作進行考核并有記錄和獎懲建議。
(2)學校控煙督查組和巡查組每月一次對學校控煙工作進行督查和巡查,有記錄和獎懲建議。
(3)級組控煙督查員和巡查員負責每月一次對級組管轄區域的控煙工作進行考核,并有記錄。
2、不定期考核:
學校控煙督查組、巡查組等利用明查暗訪和平時不定期抽查等形式進行考核,認真做好記錄,將考核結果及時向創建無煙工作辦公室反饋,提出整改措施和獎懲建議,由學校落實獎懲措施。
二、控煙獎懲制度:
1、獎勵:經申報并經學校考核評為“無煙辦公室”的單位,或在創建無煙學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教職工,學校將結合績效考核給于一定獎勵。
2、處罰:
(1)控煙督查組、巡查組考核發現的'問題均與績效考核和個人評優評先掛鉤。考核發現在學校公共場所吸煙的員工,第一次全校通報批評,第二次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同一辦公室一個季度內考核發現吸煙教職員工達3人次以上者,加扣管理分0.5分。
(2)在級組管轄的控煙場所,每發現1名學生或家長吸煙或發現1個煙蒂,均扣級組管理分0.1分,依次類推。
(3)在辦公室、功能室、會議室等工作場所擺放煙具者,除沒收煙具外,每發現1個扣級組管理分0.2分,依次類推。
(4)綜合目標責任制考核總分為1分,扣完為止。凡沒有申報“無煙辦公室”(或沒有簽訂創建無煙學校責任書),以及季度考核扣分達1分以上的級組,學校將取消年終先進級組的參評資格。
(5)創建“無煙學校”工作將與教師師德師風考核和教師績效考核掛鉤,獎勵和處罰情況將在校園網上公布或相關會議上通報。
(6)本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執行。
獎懲制度9
消防安全管理獎懲制度
1、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2、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3、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其他處理。
4、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獎懲制度10
一.提成方法:
1、 散客和單桌宴會、自助餐、酒店宴請根據所盯臺菜肴總營業收入的XX%進行提成。(酒水有酒水獎,供貨商提供)。不超過X月實習學生的按菜肴總營業收入的XX%進行提成。
2、 婚宴、會議餐、彌月宴、生日宴等XX桌以上宴會包桌均按每席XX元提成。 不超過X月實習學生按每席XX元進行提成。
備注:以上二者不可同時進行。
3、早餐按早班1個補發XX元/人。(實習學生享受此條款)。
二.分配方法
分配程序具體如下: 以上方案均按6:2:2的比例分配.
1、提成收入60%兌付給盯臺服務人員(含參與盯臺領班)。結賬完畢后,所有參與盯臺服務人員在賬單上簽字確認,除單桌外,大型宴會集體盯臺平均分配桌數或營業收入。
2、提成收入20%按比例兌付給傳菜員工、預定員、迎賓、吧員、保潔員、餐廳收銀等。以上人員按單月出勤天數參與分配。不參與盯臺的主管級人員享受后勤人員基數的2倍。月工資不超過XX元的經理按后勤人員基數的XX倍績效分配。不超過1個月實習學生的'按提成績效的XX%進行提成。部門總監不參與分配。
3、提成收入20%歸部門基金。有部門統一安排使用,部門基金要透明每月一公開。
4、制定表格每餐有領班以上管理人員確認人數、金額、桌數、無誤后簽字,再有收銀員簽字確認,月底有管理人員匯總到餐飲總監處簽字報總經理審批發放。
5、表格設計要包括:日期、午晚、臺號、桌數、金額、服務員、收銀、領班等簽字確認。部門把分配表統計打印后、月底原始表格要附后交與勞資員和財務審核,如果出現不符或作假將扣除當事人當月績效。
三.其它事宜
1、 如有員工營業額造假和違犯提成規定的按設計營業額提成的10倍處罰當事人。
2、當日服務、餐具環境衛生不達標造成客人投訴的,扣除應提成營業額收入的5倍罰款。
3、違犯部門相關制度的,按制度規定給予在績效中扣罰至部門基金。
4、參與幫工的人員和臨時工不參與績效分配活動。
5、當月沒有完成酒店制定的任務指標的,績效提成整體按50%發放。
四、崗位基本工資
1、盯臺服務員XX元每月;傳菜員XX元每月;迎賓XX元每月。
2、見習領班按崗位員工工資發放。轉正后按XX元每月執行。
3、轉正主管按XX元。
4,經理、總監按外聘工資執行。
獎懲制度11
為更好地促進學生養成教育落實,形成良好的班風學風校風,使學校各項工作有序、有效推進,切實教育學生從行動上做到"感恩祖國、回報社會",本班現擬定班級常規考評制度,實行獎懲制度,每人100分,獎扣結合,扣完為止。20xx年9月1日開始試行。
一、加分方面
1、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按時到校上課或者值日的,課間不追逐打鬧的,不大聲喧嘩的,每周加2分;
2、尊敬老師,與同學友好相處,講文明禮貌,不打架,不說粗言爛語的,每周加2分;
3、勞動積極肯干,按時做好值日工作的,愛護勞動工具并能在值日之后將工具擺放好的,每周加2分;
4、班干部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認真負責,班級、小組管理有聲有色,每周加2分;每個學期班委成員加10分,科代表加7分,小組長加5分(如有身兼數職者,取最高分);
5、樂于助人,拾金不昧每次加2分;
6、積極主動幫助學習有困難的同學,耐心輔導同學的學習,每次加2分;
7、上課認真聽講,按時完成作業及各學科的背誦,得到老師表揚和鼓勵的,每周加3分。單元測試優秀的,每人每次的加2分,第一、二、三名的',分別加6分、5分,4分;
8、在學校、文化園地發表文章,每人每次加1分;
9、參加演出、演講、歌唱和各級體育比賽等比賽,每個參加者加0.5分,團體賽凡參加者每人加1分;代表班級參加學校組織的學科競賽活動獲得校一二三等獎,每人次加3、2、1分;
10、在班級布置、班級衛生及班級黑板報等學雜事情中做出貢獻的,每人每次加1.5分。
二、扣分方面
1、遲到、早退、中途離開、無故缺勤、曠課(遲到10 分鐘以上)的分別扣除1分、1分、1分、2分、2分及罰掃一周,請短事假的扣除0.5分;放學不回家,亂吃零食的,扣2分;
2、遲交、忘帶、作業未做及抄作業,每人每次扣3分,作業質量完成不好,每人每次扣2分及罰掃1天,組長未做好自己份內的事情,每人每次扣1分;
3、頂撞老師導致課堂教學中止及做錯事而不聽紀律委員正確勸導的,每人每次扣5分及罰掃一周;
4、單元測試及期中期末考試不及格的,每人每次扣3分;
5、在校內穿拖鞋、背心,男生留長發,女生佩帶首飾涂指甲油等,每次扣1分及罰掃一周;
6、破壞或毀壞班級與學校公物,除按原價賠償外,每次視情節輕重扣1~3分(尤其是多媒體教具、墻壁、瓷磚和玻璃等);
7、上下樓梯推擠打鬧,做操不認真及上體育課亂爬上爬下等,每人每次扣2分及罰掃一周;未戴紅領巾的,每人每次扣1分;
8、同學間發生口角甚至打架者,每人每次扣
4分及罰掃一周,勸架者加4分;
9、教室及包干區衛生沒打掃或未打掃干凈及打掃工具未擺放整齊的,分別每人每次扣2分、2分、1分及罰掃一周,不講衛生,隨地吐痰及亂丟瓜皮果屑的,每人每次扣1分及罰掃一周;
10、到營業性網吧、游戲機室等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的娛樂場所玩耍的,每人每次扣50分、罰掃一個月并通知家長。
三、附則
每位同學都有100分,若被扣至60分以下,取消其班級評選各級先進資格,考評小組由正副班長及班主任組成,做好日常核實賞罰并做好記錄。未盡事宜,將根據《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細則》另行處理。本條例自公布之日實施,本條例最終解釋權歸班主任。
獎懲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學校在新的起點上攀登新的高峰,進一步激發廣教職工的發展動力和創新活力,增強全校教職工的榮譽感、責任感,規范教職工的行為,維護學校利益和聲譽,促進學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高效、有序進行,為學校深化內涵建設創造有利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上海交通學章程》以及國務院的有關規定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全校教職工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交使命,忠誠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團結協作、誠實守信、銳意進取,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和業務水平,切實做好本職工作,為實現建設世界一流學的奮斗目標作出積極貢獻。
第三條 對教職工的獎懲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在獎勵上,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在懲戒上,堅持教育和懲戒相結合,以教育為主。
第二章獎勵
第四條 對于有下列表現的教職工應當給予獎勵:
(一)熱愛教育事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忠于職守,愛崗敬業,遵守紀律,辦事公道,積極承擔教學、科研及其它任務,能夠起模范作用,表現突出的;
(二)在各項工作中有發明、創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顯著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或為學校節約資源、促進學校發展并取得顯著成效的;
(三)在培養人才、創造傳播先進文化、促進社會文明進步中做出突出貢獻,或為國家贏得榮譽的;
(四)有效防止、消除事故,使國家和公共利益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貢獻,應該予以獎勵的。
第五條 學校對教職工的獎勵分為:通報表揚,嘉獎,授予榮譽稱號。
第六條 設立學校級獎勵項目應由擬設獎部門按規定程序立項,報學校人事工作小組審定批準。
第七條 教職工的獎勵一般可結合學年或年終考核進行。對于事跡特別突出的,也可隨時給予獎勵。
第八條 獎勵程序:一般由各部門或群眾推薦,報設獎部門按評獎條 例審批。擬授予榮譽稱號的人選須報校長辦公會議審批。審批通過,由設獎部門在適當范圍內公布,獎勵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受獎勵者本人,并記入檔案。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設獎部門按規定程序撤銷獎勵:
(一)弄虛作假,或隱瞞事實,騙取獎勵的;
(二)違獎勵申請和審批程序的;
(三)有法律、法規規定或其它應當撤銷獎勵的情形的。
第三章懲戒
第十條 學校對教職工的懲戒分為:通報批評和處分。處分分為:警告、箭記過降級(降職)撤職、開除。其中,警告、箭、記過的時限分別為6個月、12個月、24個月。造成經濟損失的,在給予處分的同時還應當進行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十一條 學校教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通報批評或處分:
(一)違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行政機關的決定、命令的;
(二)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給學校、教職工、學生的利益造成損失的;
(三)違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給學校的利益造成損害的;
(四)發生重事故、災情,不按規定報告、不采取措施處置或者處置不力的。;
(五)泄露國家或者工作秘密的;
(六)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國家和單位利益的活動,或者兼任法律、行規、規章禁止兼任的職務的;
(七)同時與其它單位建立人事關系,或者與其它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對完成崗位職責任務造成影響,本單位提出改正,拒不改正的;
(八)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九)違財經紀律,污、浪費國家資財的;
(十)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
(十一)違職業道德或者社會公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十二)有違紀律的其它行為的。
第十二條 有第十一條 所列情形的,應當根據其性質,情節輕重,危害小,區別情況作出處理:
(一)情節輕微,經批評教育對錯誤有深刻認識且悔改表現較好的,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二)情節較輕,造成經濟損失或者不良后果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
(三)情節較重,造成經濟損失或者不良后果較嚴重的,給予箭、記過處分;
(四)情節嚴重,造成經濟損失或者不良后果嚴重,不適合繼續擔任現任工作或職務的,給予降級(降職)或撤職處分;
(五)對于嚴重違紀違規,屢教不改或無悔改表現,不適合繼續留用的,給予開除處分。
(六)對于違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判處刑罰的教職工,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三條 受警告、箭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在高于現聘等級的崗位;受記過處分期間,視情況降低一至兩個崗位等級聘用;受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條 處分期滿,由處分決定部門解除處分,對沒有改正錯誤的不予解除處分。解除記過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聘用崗位和受處分前的工資待遇。
第十五條 在受處分期間有特殊貢獻的,可提前解除處分。
第十六條 處分的程序
(一)對于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教職工,所在部門應本著嚴肅、認真、負責的態度,在作出追究紀律責任和給予處分決定之前,對教職工的違紀違規行為進行全面及時地調查,并聽取包括當事人在內的各相關方面的事實陳述、理由和意見,在查明事情真相后,按違紀違規的性質和情節輕重,并根據本人的認識程度,在三個月內提出書面處理建議,報學校紀、監察處或人事處。
(二)擔任行政職務的由紀或監察處,其他教職工由學校人事處會同相關部門審核,在聽取工會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初步處理方案。記過及以下處分由校人事工作小組審批,報校長辦公會議備案;降級(降職)撤職、開除處分的,報校長辦公會議審批。
(三)給予開除處分的,必須通知工會。
(四)學校的書面處理決定應由相關部門送達受處分人本人,同時存入其檔案。因開除解除聘用合同的教職工,其檔案按規定轉出學校。
(五)受處分的教職工對所受處分不服的,可在接到處分決定后一個月內以書面方式向校人事爭議調解員會提出申訴,校人事爭議調解員會收到申訴后,應當及時研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對答復結果仍不滿意的,可根據相關規定直接向上級機關申訴。在申訴期間,處分決定不停止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校教職工。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學校授權人事處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xx年3月13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生效后,以往文件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學校思想工作,深入推進“人才強校”主戰略,增強教職工“立德樹人、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榮譽感,開創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務國家創新驅動戰略和上海科創中心建設,形成持續激發人才內生發展動力和創新活力的制度環境,激勵廣教職工為學校早日建成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學的奮斗目標做出貢獻,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全校教職工應當弘揚核心價值觀,傳承交精神,堅持教書和育人相統一、言傳和身教相統一、潛心問道和關注社會相統一、學術自由和學術規范相統一,堅守崇尚精品、嚴謹治學、注重誠信、講求責任的學術品格和優良師風,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
第三條 學校對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與國際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做出突出貢獻的教職工集體或個人,依據本辦法給予獎勵。
第四條 教職工獎勵堅持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堅持及時獎勵與定期獎勵相結合,按照獎勵規定的條 件、種類、標準、權限和程序進行。
第二章獎勵的條 件和種類
第五條 教職工集體或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積極承擔人才培養任務,在教書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貢獻的;
(二)努力開展科研工作,在服務國家重需求或引領世界學術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
(三)在文化傳承創新、促進社會文明進步、深化國際交流合作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為國家和學校贏得榮譽的;
(四)為學校發展提供堅實保障與支撐,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貢獻,應該予以獎勵的。
第六條 學校對教職工的獎勵分為:通報表揚、授予榮譽稱號等,對做出重貢獻的教職工予以重獎。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可以發給一次性獎金。上級部門及社會團體設獎,相關部門按獎項要求推薦上報。
第七條 校級獎勵項目包括以下四類:
(一)教書育人獎。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樹人、教書育人”一線的教學科研并重、教學為主、專職教學、思政等教師,表彰師德高尚、學高為師、身正為范、樂疆教、深受廣學生愛戴、在推動人才培養“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領作用的優秀教師。
(二)科研成果獎。主要面向教學科研并重、科研為主、專職科研等團隊及個人,表彰其在學術研究、服務國家重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貢獻。
(三)管理服務獎。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務、支撐、教輔等崗位教職工,表彰其立足本職崗位,在服務學校發展穩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貢獻。
(四)其他專項類獎。面向在其他領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貢獻的教職工,如“優秀員”、“三八紅旗手”等獎項。
第八條 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提名獎五個等第。
第三章獎勵的實施和評選
第九條 學校黨教師工作員會全面負責校級獎勵體系建設,統籌校級獎勵的立項、評審、頒獎等環節,黨教師工作部負責具體實施,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參與獎勵的設立和評選等工作。
第十條 由學校黨教師工作部牽頭,教務處、研究生院、學生工作指導員會和教學發展中心等參與,制定“教書育人獎”評選實施辦法;由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文科建設處牽頭制定“科研成果獎”評選實施辦法;由人力資源處牽頭制定“管理服務獎”評選實施辦法;由黨教師工作員會授權的相關部門負責其他專項類獎的評選實施辦法。
第十一條 評選實施辦法經過黨教師工作員會審定通過后正式生效,并根據評選辦法設置財務專項經費。評選程序由相關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第十二條 學校原則上不再另行設立其他校級獎項。因工作需要確實需要新設校級獎項的,相關部門可參照本辦法精神,提出獎勵方式建議及方案,經過學校黨教師工作員會審批通過后實施。
第十三條 校級獎勵的評選,一般由獎勵實施部門依照評獎辦法發起,尊重二級單位的推薦意見。按照各獎項實施辦法的程序和標準(條 件)進行推薦、申報、評選或認定;由牽頭部門將各獎項的初步名單提交學校黨教師工作員會初審,上報學校黨常會審議通過后,將擬獲獎人選在全校范圍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形成最終獲獎名單。
第十四條 對獲得校級獎勵的教職工集體或個人,在教師節會宣布獎勵決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應當隆重、節儉,積極倡導教書育人、科研創新、愛崗敬業、奮發向上的良好氛圍。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黨教師工作員會按規定程序撤銷獎勵:
(一)弄虛作假或違獎勵程序,騙取獎勵的;
(二)獲獎集體或獲獎個人的核心成員有違道德品質或學術不端行為的;
(三)有法律、法規規定或其它應當撤銷獎勵的情形的。
第四章獎勵的應用
第十六條 要發揮獎勵政策的導向和激勵作用,注重獎勵結果的饋和應用,獎勵結果將作為教職工專業技術職務、職級晉升、長聘體系與榮譽體系評聘、個人職業發展等方面的重要條 件和依據。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體在校工作的教職工(含醫學院)。
第十八條 各院(系)設立的院(系)獎勵或新增的專項獎,應符合本辦法精神。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xx年教代會聯席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學校授權黨教師工作部負責解釋。
一、目地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權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
獎: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懲:更好地規范約束員工的行為。
2、詩司各項規制度良好運行的保障體系。
3、詩司各項業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4、是全員積極出謀劃策、開拓革新的激勵體系。
二、分類及適用范圍
1、行為規糞:適用于本公司、特殊崗位可以根據經營特色予以適當調整;
(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于所有中高層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職能的部公基層員工;
(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運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業務部門、團體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
(獎:業績好或為企業發展有貢獻)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在依據詩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為強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為輔,獎懲與個人利益掛鉤的原則,確保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獎懲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醫院管理,搞好醫院建設,鼓勵本院職工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在醫療、科研、教學、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中,格盡職守,開拓進取,無私奉獻,根據國家勞動部、衛生部和省、地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醫院是防病治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會主義公益性事業單位,必須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衛生工作方針,遵守政府法令,實行救死扶傷的革命人道主義精神,堅持以病人為中心,全心全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滿足人民群眾不同層次的醫療保健需求。各種法規,院規和本人的表現是進行獎懲工作的基礎和依據。
第三條
獎懲工作要貫徹實事求是的原則,要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的原則;在處分上,要堅持教育與懲罰相結合,以教育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
衛生部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務人員醫德規范》、《全國醫院工作人員守則》、《福建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若干規定》、《龍巖市第一醫院工作人員行為規范》,是全體職工的行為準則,各級各類人員務必遵守。
第二章獎勵
第五條
在以下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被評為先進工作者或其他榮譽稱號,一次性發給獎金100—300元(特殊情況不在此限)。
1、在醫院建設以及在日常醫療、教學、科研和后勤工作中表現突出,做出顯著成績的。
2、模范遵紀守法,嚴格執行醫院各項規章制度,以主人翁精神對待本職工作,年度出勤率達96%以上。
3、一貫忠于職守,工作認真負責,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務中工作顯著。
4、刻苦鉆研業務,對技術精益求精,年度業務考核優秀。
5、自覺抵制行業不正之風,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醫德高尚,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6、集體榮譽感強,積極參加院、科組織的各項活動,成績突出。
7、在我院創全省十佳醫院及創文明科室活動中成績顯著的。
8、各類管理人員,忠于職守,認真負責,敢抓敢管成績顯著,在市、區、院檢查中得到好評的。此項獎勵,由科室提名,群眾民主評議,報院黨辦匯總,經院黨委集體審查批準。
第六條
在醫療護理、預防保健、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大膽探索,勇于實踐積極開展新技術、新項目,撰寫學術論文,獲得科研成果獎,按巖地一醫字(1995)001號《關于獎勵科技成果和發表論文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在報刊、電臺、電視臺發表文章、圖片影視等,宣傳醫院,擴大醫院影響,屬國家級的,每篇(次)獎勵50元;省級的獎勵50元;市級的獎勵30元;區級的獎勵20元;院內刊載的獎勵5元。
上述第六條至第七條獎勵,與年終總結表彰工作同時進行。
第八條
積極為醫院穿針引線,動員海內外人士、團體向醫院捐贈資金、設備的,按捐款總數的1—3%獎勵公關者(院級領導減半)o
第九條各種業務往來中,主動上繳回扣和饋贈的,按上繳金額的1%至30%獎勵所在科室。
第三章處罰
第十條
各級各類人員在工作中,以某種借口對服務對象冷、硬、頂、推、拖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給予罰款100至200元或行政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第十一條
發生醫療糾紛,屬服務態度不好的,按《條例》第十條的規定處罰。屬違反診療常規,或違反操作規程,或屬于工作責任心不強,違反醫院規章制度引發的醫療糾紛,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同意醫院組織協商解決的,或患方不同意協商解決,通過其它途徑解決的,責任人承擔醫院經濟損失的10%。責任人不同意協商解決,通過其它途徑解決的,責任人承擔醫院經濟損失的20%。每起醫療糾紛責任人承擔醫院經濟損失不高于3萬元。醫院將按醫療質量考核辦法扣責任科室月質量考核分。機關、后勤等各類工作人員工作中的失職或過失,造成醫院經濟損失,參照上述規定,對責任人給予處罰。
第十二條
在醫療活動中,各級醫生之間的不同看法不得向患者及家屬透露,如因此而引起醫療糾紛,造成不良影響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者通報批評并影響晉升一次,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三條
各級各類人員在醫療活動或其他公務活動中收受紅包、禮物(三天內不退交者),或向病人、病人親屬暗示、索要紅包或貴重物品者,除追回錢物,按5至10倍罰款外,給予批評教育,并視情節輕重予行政處分,職稱評聘中一票否決。情節嚴重者按索賄受賄論處。
第十四條
在各項公務活動中,索要或變相索要錢物,除追回錢物,按五倍罰款外,數額在100元以下的給予行政警告處分;101—500元的給予行政記過處分;500元以上給降聘技術職務一級,工資下降一級處分。
第十五條凡克扣病人藥品者,除照價如數退賠外,給予十倍罰款。情節嚴重者給予解聘或行政紀律處分。
第十六條
凡巧立名目以涂改檢查單、治療單等手段直接或間接收取現金者,除沒收全部收入外,給予十倍罰款。情節嚴重者給予解聘或行政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
在未經醫院主管部門允許和自己向病人推銷非正常渠道購進的藥品、保健品或醫療器械〔用品)收取現金回扣,除沒收全部非法所得外,視情節給予5至10倍罰款,嚴重者取消一年處方權,影響晉升一次,并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第十八條
凡來院就診的門診和住院病人,看病后所有費用一律由醫院財務部門為其出具統一收據、發票。凡未經醫院同意利用各種關系擅自出具收據、發票的科室或個人,除沒收全部收人、扣發科室負責人或當事人全年獎金,并予行政紀律處分。科室私自收費的,除當事者處以十倍罰款外,扣發全科本季度獎金的30%,并給主要領導行政警告處分。
第十九條
凡未經財務部門同意,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增加收費項目、變相分解收費、重復收費、多收費等,除如數退還外,給予個人或科室5倍罰款,并全院通報點名批評。同時追究所在科室負責人的管理責任。根據情況扣發科室負責人、當事人,甚至本科1—3個月獎金。第二十條
在各種業務來往中,收受的回扣費,手續費或實物,必須三日內主動上繳,否則以受賄論處,除沒收全部所得,按兩倍罰款外,數據在100元以內的,給予警告處分;數額在100元以上不滿500元的,給予行政記過處分;數額在500元以上,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為了取得回扣,抬價進貨,盲目采購,降低工程、物資質量,加重處罰。
第二十一條
利用處方權直接或間接從藥品生產廠家,各醫藥公司醫藥代表中獲取藥品回扣者,除追繳全部非法所得外,發現一次給予1000元罰款,發現第二次者除加倍罰款外,取消處方權一年,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醫藥經銷單位的推銷人員及藥商,不得與我院科室、醫生個人發生直接的業務關系。無視我院規定,私下發放諸如宜傳費、促銷費、臨床跟蹤費等各種名目的好處費,一經查實,取消藥品經銷單位或生產廠家與我院業務來往。
第二十二條
醫藥衛生、后勤設備等部門及采購人員,在購買藥品、醫療設備、衛生材料及工程建設、裝修、維修等各種設備業務來往中,嚴禁變相索取回扣或好處費。凡是法律允許的折扣,必須以明示的方法,如實人帳上繳醫院財政,違者給予5至10倍罰款。給醫院造成損失的,除罰款外,還要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按貪污受賄論處。
第二十三條
擅自占用醫院財物、住房或拒不退房者,除按政策給予經濟處罰處,沒收非法所得,強行追回公物,并給予行政警告以上處分。變賣公共財物私分錢物的,沒收其非法所得,處以十倍罰款。并給主要責任者行政警告處分。
第二十四條
在職醫務人員未經醫院批準,在院外從事有償醫療活動或將本院能夠開展的檢查治療項目介紹到院外檢查治療的,扣發一季度至全年獎金和所在科室當月獎金的10%。在職醫務人員私自在院內從事有償活動的,沒收其剩余物質,罰款500—5000元。并按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職務、職稱、至行政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
開具假診斷書、假證明、假報告的〔經科主任批準屬于保護性醫療措施除外),除追回單據外,扣發當事者全年獎金,情節嚴重的除吊銷處方權和扣發獎金外,給予行政警告及以上處分。開搭車藥搭車單的,除如數追回藥費、檢查費外,處以十倍罰款,扣發全年獎金,視情節給予解聘或行政處分。
第二十六條
因不執行或違反規章制度和各種操作規程,造成刑事案件,火災火警,設備損壞,要追究領導和個人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除賠償損失外,還應給予一定的行政處分。發生交通事故的,按政府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
職工內部糾紛,經教育不改的給予通報批評;屢教不改的,給主要責任一方行政警告處分;XX他人,破壞他人名譽的,給予行政記過處分;發生斗毆者,除賠償對方醫藥費及其一切損失外,扣發全年獎金,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國家法律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八條
進修學習人員違反上述規定者,除按規定予經濟處罰外,一律中止學習,不發結業證書,并退回原單位處理,嚴重者責成原單位處理,并將處理情況以文字方式反饋我院,如原單位不予配合處理者,3年內不接受該單位進修學習人員。
第二十九條共產黨員及黨員干部違反上述規定者,除按本規定執行處罰外,并按干部管理程序向上一級管理部門報告。
第三十條凡曠工的除扣發曠工工資外,還應分別扣發獎金,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1、曠工一天,扣發一個月獎金(含超勞務補貼,滿勤獎等各種津貼和獎金等,下同)。
2、曠工二至四天,扣發一季度獎金,并寫出書面檢查,在科室會議上檢討。
3、曠工五天至九夭,扣發半年獎金,并給予全院通報批評和行政警告處分。
4、曠工十至十四天,扣發全年獎金外,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5、曠工十五天以上,除扣發全年獎金外,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直至按自動離職除名。
值班期間,擅自脫崗,每次扣一至三個月獎金,影響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一條
遲到一次罰款5元,超過半小時以二次遲到論處,一個月內第二次遲到罰款10元,依此類推。早退一次處以10至50元罰款,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每次罰款20元至100元。
第三十二條上班時間看小說、看電視、下棋、打撲克、聽音樂、打磕睡、做私活等,每次處以20至150元罰款。
第三十三條不準時開診,每次罰款20至200元。
第三十四條未經科室主任、護士長同意,擅自調換班或未經交接班就私自下班者,罰款20至50元。
第三十五條
公休、調休須事先征得科主任、護士長同意〔遲到、早退、曠工不得用休假來抵消),科主任、護士長調休(包括外出)超過1天須征得有關職能科室和分管領導同意,未經同意者休假一律作曠工處理。
第三十六條違反考勤制度規定,或其他違反勞動紀律的,給予罰款30至100元。
第三十七條
弄虛作假,欺騙組織和職工(包括為違反院規院紀的職工,提供假證或掩飾包庇的)造成不良影響,給當事者罰款50至200元。
第三十八條
在職職工不服從工作安排或對組織和領導的決定頂著不辦,經教育不改的,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直至降級降薪,免職處理。畢業生不服從工作分配的,經批評教育仍固執己見者,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分配在本院工作的資格。
第三十九條
本章處罰程序:由院黨辦牽頭,協同有關職能科室調查核實情況提出處理意見,提交黨委(擴大)會議討論決定,罰款和理賠由財務科從本人工資中扣發;追回和沒收的錢、物,由院辦統一處理;行政處分由院黨辦行文、上報、歸檔。
對于上述違紀行為,科室領導知情不報;有關職能科室不按時核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或決而不行的;醫院領導接到職能部門報告之日起一個月不進處理,均以失職論處,扣發主要責任者全年獎金。
第四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規定經職代會審議通過,經院長簽發后生效,從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條在此之前醫院發文與本條例不符的,以本條例為準。
第四十二條本條例解釋權,屬院長辦公室。
獎懲制度14
(一)安全考核
1、公司辦公室主持及實施對公司各管理崗位和部門及安全生產管理的專項檢查和考核,督促相關方及作業人員的安全檢查和考核,并將檢查過程和考核結果納入公司綜合管理考核體系,將日常檢查記錄和考核結果作為公司綜合管理考評的依據。
2、考核時間:每季度對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3、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內容和要求進行量化考核。
4、考核結果分為:優、良、一般、不及格四個等級,實得分在99分及100分以上者,評定結果為優:實得分在97-98分者,評定結果為良;實得分在96-95分以評定結果為一般,實得分在95以下者,評定結果為不及格或差。
(二)獎勵
1、公司全年無傷亡事故或設備事故,對企業負責安全生產主要人員,根據其安全工作職責的'完成實績評定,分別給予獎勵500-20xx元。
2、在安全設施、安全技術措施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者,給予獎勵500-20xx元。
3、在施工中及時消除重大隱患,防止和避免了傷亡事故的發生或在事故中搶救有功者,給予獎勵500-20xx元。
4、敢于堅持原則,制止違章作業,為維護安全紀律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500-800元。
(三)處罰
1、企業發生傷亡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對事故負有重大責任的領導和管理人員,給予500-20xx元罰款,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2、對安全員監督不嚴、管理不力、工作失職、導致發生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500-20xx元罰款直至免職除名。
3、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因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給予罰款200-1000元直至除名。
4、進入生產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和按規定穿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違者每人罰款100元。
5、不準穿拖鞋和赤膊上班,違者每人罰款50元。
6、不準擅自拆除設備安全設施,違者每人罰款100元。
7、不準酒后上班,違者每人罰款50元。
8、不準帶小孩進入生產現場,違者每人罰款50元。
9、不準擅自調換工種或叫他人頂班,違者每人罰款50元。
獎懲制度15
教學質量是學校的生命線,是辦教育的永恒主題。近幾年來,我校教育投入不斷加大,辦學條件不斷改善,教學質量也有了較大提高;但是,教學質量還不夠理想。因此,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為提高教學質量想實招、鼓實勁、辦實事,進一步優化提高環境,加強教學管理,重視自身建設和教師素質提高,集思廣益,形成合力,推進我校教學質量的快速提高,既是當務之急也是賴以生存的目標。
一、制約質量的因素與問題
在總結上學年教學時,我們清醒地認識到,當前我校小學教育教學存在的問題很多,有的還很突出和非常嚴峻。
1、對教師的管理缺乏有效辦法與措施。由于教師總體數量不足,能者上,庸者下的競爭激勵機制無法形成,導致一些教師出工不出力,混著過,經濟獎勵他嫌錢少沒看到,成就感激勵他也不在呼。
2、個別教師專業知識不夠扎實,施教技能低下,新的教學理念與方法更是難以領會與掌握。參加鎮級以上的短期通識培訓成效不大。另有少數教師師德師風不正,關心學生不夠。
3、學生中留守兒童的比例較大,問題突出,大部分監護人一般情況下只管其生存,不管(或無能力管)其發展的問題,對學習關心不夠,更不用說輔導了。
4、社會風氣不良,周邊網吧、對學生的誘惑力太大。對此,有關部門的治理也只是走過堂,下來也只是在學校來了解一下情況,無任何有效措施與效果。
5、成班率依然偏大,組織課堂教學紀律難以得到保證,教學效率不高,實行因人施教更是無法做到。
6、全面執行課程計劃是推進課改、實施素質教育的最基本要求,由于普遍缺少音樂、美術、科學等專職教師,開足、開齊課程非常難。
7、大多數教師的課堂教學“一言堂,滿堂灌”痕跡依然,普遍存在“教師講得多,學生思維活動少”。精心設置情景,創造機會,以學生發展為本,以培養能力為主線,以發展思維為核心,以形成方法為關鍵的“自主探究式”課堂,只有在觀摩示范課或優質課賽中才經常出現。課堂教學方式的切實轉變任重而道遠。
8、教師參加教研活動的積極性明顯下降,鎮級以上的各種教研交流及課賽以前教師爭搶著報名參加,而現在反過來要做工作勸說其參加。究其原因,大多數骨干老師以前參加活動多,得到的證書也達到飽和狀態,職稱評聘也基本上都已解決,參加教研活動出現精神和思想上的“疲勞”現象。
9、對教師的教育教學業績評估,沒有建立起科學合理、切合實際的方案,雖有方案,但操作未按規則進行,教師有意見,致使很多教師的積極性調動不起來,從而對教學投入的精力不夠。
10、學生的文明素養及行為習慣等養成教育發展很不平衡,因一部分來自村點的學生帶來的壞習慣,教室墻壁上、課桌上、廁所墻面等亂畫、亂刻,園內的樹木花草也經常遭殃,課間休息時追追打打,踩桌爬窗等。
二、提高質量的方法與措施
為了提高教學質量,保證教學任務的圓滿完成,參考學校教職員工的意見,結合學校的實際,根據中心學校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實施細則,我校擬從以下三個方面加強內部管理,盡快扭轉被動局面。
(一)嚴格執行課程計劃
要嚴格按照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課程、課時計劃,把各種課程開全開足,決不隨意加課減課。把教師在課程計劃執行中有無違規現象,作為評選先進的依據,并與獎懲掛鉤。
學校對每天的教學活動實行全天候管理,校長、教導主任、行政值班人員每天從早讀、晨會開始到放學結束,進行巡視檢查,如發現私自調課、不按教學常規上課,課堂環節脫節、不完整,隨意上自習課或未按規定時間放學等現象,都作為教學事故記錄在案,并根據學校獎懲條例進行處理。
(二)切實加強課堂教學管理
教學質量的提高,關鍵是課堂教學質量的提高。教師要根據各年級、各學科學生的基礎和不同特點,制定教學目標,使“向40分鐘要質量“的口號真正落實到每一堂課,充分發揮課堂的主渠道作用。針對學校教師課堂教學中存在的問題現具體安排如下:
第一,把功夫下在課前。教師上一堂課并不難,上一堂有質量的.課就不容易,經常上高質量的課就更不易,其功夫應該下在課前。教師要認真鉆研教材,仔細備課。必要時采取集體討論的方式備課。備詳細教案、備教學目標、備教學環節、備可能出現的教學中的意外情況、備教法和學法、備板書設計,必須嚴格做到六個統一,即統一教學計劃、教學內容、教學進度、教學資料、測驗考試和教學目標。
第二,把力量放在課內。教師每堂課盡可能做到優質高效,必須遵守幾點原則:
(1)必須明確本堂課教學目標;
(2)必須讓學生積極參與教學活動;
(3)必須當堂檢查、反饋和鞏固。
教導處對課堂教學質量的管理辦法是:
(1)隨堂聽課,不打招呼,聽后個別交換意見,提出要求和建議。
(2)組織中青年教師評優課活動,促進教學質量的進一步提高。全校教師都可以聽,然后進行評課,共同研討課堂教學改革的經驗和做法。
第三,把補困加在課后。在教學過程中,要求全體學生完全掌握所學的知識是不現實的,總會有那么幾個學生在學習上有困難跟不上其他同學。教師決不放棄每一位學生,不僅要幫助學生解決學習上的疑難問題,而且更要幫助學生解決思想問題。建議采取如下措施:
(1)建立后進生成長檔案;
(2)任課教師必須對任課班中的后進學生做到心中有底,教學時要分層次教學;
(3)教師須利用課余時間對后進學生進行個別輔導;
(4)經常與后進學生談心,鼓勵他們克服心理障礙,只要他們有所進步,就給予肯定和鼓勵。
第四,精選課堂教學例題、習題、作業題。我們要求教師對課堂教學的例題、習題和學生作業題做到精選精改,注重效率。
第五,加強過程管理。對教師的教學工作除了平時的常規檢查,隨堂聽課外,加強對個別教師不安心教學的管理。采取分階段、有重點、有針對性地轉變其思想,提高其業務能力。方法為:一聽(聽課堂教學);二看(看備課筆記、作業批改);三座談問卷(開學生座談會、問卷調查,了解教師的教學情況);四總結提高(在上述調查基礎上,指導其總結成功的教學經驗,以發揚光大;指出其在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措施和意見)。全面解決“教“和“學“之間存在的實際問題,保證學校教學活動有秩序、高質量地正常開展,有培養全體教師嚴謹、認真、一絲不茍的教學作風,加強課堂教學管理。
(三)加大對后進生轉化力度,提高整體成績。
后進生是影響我校教學質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后進生的轉換方面再作具體安排。
第一、建立檔案。根據考試分數和任課教師平時觀察,確定后進生名單,建立檔案。
第二、抓兩頭保中間。一年級和六年級任課教師要高度負責,不能從一年級起,就出現學困生。不能使學困生在畢業時還沒有脫困。學困生只能減少乃至完全解困。如果學困生檔案中有新名單出現,該任課教師要承擔責任,并在教師工作量化評分中扣分。
第三、分層轉化。轉化后進生共分四個層次:
1、學校監控:教導處將制定《后進生轉化制度》。現規定:后進生成績每提高5分,過程考核獎勵任課教師量化分10分;對成績突出的教師還可以優先評優評先等。對學生而言,學校每學期期末在后進生中開展評選“學習進步獎活動”,凡學習進步較大的后進生均可參評,在開學或結業典禮上隆重表彰。通過建立制度,使后進生轉化工作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
2、重點監控。確立五個重點:重點年級、重點學科(語文、數學學科);重點教師、重點學生(自己不學、家長不管,成績特差的學生)。
3、加強檢查。教導處按規定對后進生進行嚴格檢查考核,并及時反饋結果,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整改。
三、加大質量的獎勵與懲罰
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教學質量是學校的生命線,為加強學校的管理,有效提高教師的素質和業務水平,有效提高課堂效果和教學質量,積極推進我校教育教學工作向前發展,努力提高教學質量,鼓勵教師扎實從教,積極探索適應現代化教育的教學方法。為此,特加大教學質量的獎勵與懲罰。具體獎懲如下:
1、代表學校參加縣、鎮、學區說課、上課、評課比賽獲獎者獎勵50——100元。
2、期末質量檢測縣抽考科目中成績(平均分)名列全縣(縣直學校除外)第一、二、三名的分別獎勵100元、80元、60元。
3、每個學期未完成教學工作常規或完成較差的(評定以《鄖縣教學工作常規》的要求)教師視其結果分別給予取消其當年評優、評先資格,調離中心小學,罰款50—100元等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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