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了確保支隊的危險、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防止潛在的事故和有效處置突發事件中的緊急情況,確保辦公、路政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公路的安全暢通,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支隊的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凡設有控制或預防危及職工生命安全、身體健康、財產損失或對公路運營環境產生重大影響,以及發生事故、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所需的安全設施設備,均執行本制度。
3.管理職責
3.1支隊分管安全的副支隊長負責審核《安全設施設備配置申請表》,組織相關人員對《安全設施設備配置申請表》中的內容進行審核并組織驗收。
3.2各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專兼>職安全員)負責對安全設施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3.3安全設施設備實行分級管理,支隊辦公室、各大隊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管理臺帳》并負責以下工作:
3.3.1安全設施設備的借用、狀態的檢查、報廢管理;
3.3.2對所有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保養情況的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
3.3.3依據《安全設施設備配置申請表》實施采購并進行驗收登記,保存設施設備采購及驗收的相關記錄。
3.3.4大隊的安全設施設備臺帳應到支隊進行備案。
4.管理要求
4.1安全設施主要包含辦公區域安全設施設備(如滅火器材),路政執法中使用的(如錐桶、反光背心等)安全設施設備。
4.2本支隊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審批采購申請。
4.3操作員負責遵守各類規章制度,服從安排。
4.4安全設施設備的提供。根據實際需要,所需部門填寫《安全設施設備配置申請表》并附詳細申請說明,由支隊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必要時,支隊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安全設施設備配置申請表》匯總。報分管安全副支隊長審批。經批準后由支隊資財科和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和資財科負責組織采購。申請單位應注明設施設備的名稱、用途、型號、規格、單價、數量等。
4.5安全設施設備的驗收。采購的安全設施設備,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驗收,并填寫《安全設施設備采購驗收單》,記錄設施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技術參數、單價、數量等。
4.6安全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和保養。
4.6.1所使用的設施設備必須妥善保管和使用,指定專人(或使用人)負責,因責任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或使用人)承擔。
4.6.2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必須做到勤檢查、勤保養、確保設備使用的壽命和正常運轉。消耗性設施設備應及時進行檢查、更新。
4.6.3對于安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以上的維護保養,使用部門應根據規定和使用情況向支隊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維修計劃,待批準后方可按計劃實施維護保養項目,維修人員應填寫《安全設施設備維護單》。
4.6.4使用或保管安全設施設備的部門建立《安全設施設備臺帳》,日常維護和保養由使用部門負責,并定期檢查,若有變化應及時填寫《安全設施設備臺帳》。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對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狀態進行檢查確認,并進行設備狀態標識。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監督檢查。
4.5安全設施設備的報廢
對于無法修復或無使用價值的設施,使用或保管安全設施設備的部門應提出申請,并填寫《安全設施設備報廢申請表》,經支隊審驗、審批手續完畢后方可報廢,不得私自處理。屬于消耗性的安全設施設備安全設施設備,使用部門應及時登記其損耗情況,并報支隊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備案。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2
1、國家規定:特種設備主要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礦)內機動車輛、防爆電氣設備等;
2、嚴格執行20xx年2月19日頒布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第373號令);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使翔有生產許可證或者安全認可證的物種設備,特種設備必須附有制造企業關于該產品或者部件的出廠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裝箱清單等出廠隨機文件;
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對特種設備使用和維護的安全負責;
5、必須制定并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包括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規檢查、維修保養、定期報檢和應急措施等在內的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營管理制度;
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指特種設備安裝、維修保養、操作等的人員)須經專業培訓和考核,取得特種設備作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相應工作;
7、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請取得特種設備安裝、維護保養、改造資格的`單位來進行特種設備的安裝、維護與改造;
8、特種設備遇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或者發生設備事故后,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而再次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影響安全的隱患;
9、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年檢、月檢、日檢等常規檢查制度,經檢查現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故障運行。檢查應當做詳細記錄,并存檔備案;
10、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查制度,使用單位必須定期向使用特種設備所在地的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
11、特種設備一旦發生事故,使用單位必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災害擴大,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
12、新增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持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到所在地區的地、市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注冊登記。將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固定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上后,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13、公司機動車使用應結合本公司生產或施工現場的實際隋況,按照國家gb4387《工業企業廠內鐵路、道路運輸安全規程》等標準的要求執行。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3
一、建立健全安全設施、設備安全管理臺帳和檔案
對于在用的安全設施、設備應建立臺帳和檔案,其內容包括安全設施設備的主要性能參數、投用時間和地點、歷次檢修記錄、檢測記錄和設備更新情況等。
二、定期檢查安全設施設備
定期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維護和檢修,對于安全設施設備要定期檢查,安全科應每月檢查一次,車間每周檢查一次,班組每班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于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定期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和檢修并做好維護和檢修記錄。
三、 安全設施、設備問題的處理原則和程序
存在的安全設施、設備問題應根據“三定一不推”原則限期處理。發現安全設施設備問題應制定整改方案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應制定出相應的防范措施并做記錄,同時上報有關部門。
四 、強檢(定檢)設施、設備的檢測維護要求
強檢、密不可分的設施、設備,應按要求定期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對于其中的不合格項目,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時整改,要定期對強檢、定檢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證其性能安全合格,達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五、重點安全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
重點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檢查應由專人負責,建立完善專門的'安全檢查和運行維護臺帳。對于重點安全設施、設備要縮短檢查周期,檢查記錄要詳盡詳實。重點安全設施、設備問題應優先予以處理。
六 、安全設施、設備的報廢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報廢或更換:
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和零部件磨損嚴重,設備效能達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災害和重大事故而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
3、國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維修后經檢測達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等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4
為保證公司煙花爆竹的經營安全,安全設施設備的正常、有效是重要的保證。特制定安全設備設施管理制度如下:
1、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樹立高度的消防意識,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中的規定,保障安全設施、設備資金的方面投入。
2、購入的安全設施、設備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必須從是有資質企業生產的產品。
3、各種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4、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消防設備設施的管理,應經常對滅火器的壓力進行檢查,如發現過期或壓力不足,應及時充粉、更換。
5、消防設備、設施不能隨意移動、轉借或損壞,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應按價賠償,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消防泵必須至少每周定期啟動一次,檢驗設備是否運行正常、有效,消防水帶老化、泄漏時要及時更換。
7、防雷防靜電設施應按氣象部門要求定期監測,保證接地電阻滿足要求。
8、對監控設施要進行常規保養、維修,保證正常、有效使用。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5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工作為設備管理提供資料,技術信息和考核的依據,是管好設備和基礎工作,必須認真做好。
1、有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工作。
2、特種設備要有安全技術檔案,并應逐臺分別建檔(一機一檔),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使用證、注冊注冊登記表
(3)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報告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4)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5)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6)設備重大維修修、改造的有關技術文件;
(7)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安全技術檔案必須齊、整潔、規格化,及時整理填寫。
4、公司檔案保管員負責保管和供應公司圖紙、技術資料。
5、設備遷移或報廢,其檔案均隨設備調撥,設備報廢后,首先向質監部門辦理注銷手續,然后檔案由公司檔案保管員封存。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6
設備管理的好壞,對企業產品的數量、質量和成本等經濟技術指標,都有著決定性的影響,因此要嚴格按照設備、設施的運轉規律,抓好設備的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維護,努力提高設備完好率,確保安全生產。
1.范圍
適用于企業生產過程的設備管理
2.設備管理的組織和原則
2.1公司的設備由運營中心下屬的生產管理部統一管理,具體包括對設備規劃、購置、安裝調試、使用、維修、改造、更新和報廢的全過程實行綜合管理。
2.2公司的設備實行分級管理
2.2.1生產管理部負責公司生產設備的綜合管理,負責設備檢修計劃的制訂、執行及故障維修,保證設備的正常生產能力,不斷提高設備的使用效率和完好率。
2.2.2生產車間負責正確使用設備,做到定人、定機、定崗;及時發現設備故障,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2.2.3生產車間制定專人負責定期對設備進行日常潤滑保養,減少設備磨損,延長設備使用壽命,降低能耗,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2.3設備管理必須密切為生產工藝服務,必須貫徹“預防為主,保全保養并重”的方針,做到專業維修和操作保養相結合。
2.4設備管理必須狠抓設備的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和科學檢修三個環節,廣泛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結構、新材料,提高設備產出率。
3.設備的基礎管理
3.1生產管理部應對公司的所有設備按照規定逐臺進行統一編號,建立設備卡片和臺賬,建立設備檔案,做到隨機附件和技術資料齊全。如有進口設備的技術資料應及時全套翻譯入檔。
3.2財務部門應至少每年對所有設備進行一次復查核實,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物相符。
3.3生產管理部要根據設備在生產中的重要程度和對產品質量的影響程度,結合設備的可靠性、維修的難易程序、設備停機損失、購置原值等因素,將設備劃分為重點檢修設備、一般檢修設備和隨時維修設備。不同的設備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和維修方式。
3.4設備的封存
3.4.1因生產任務不足等原因,停用半年以上的設備應進行封存。
3.4.2封存由生產管理部進行,封存要有明顯的標識。
3.4.3設備封存前要進行一次全面的維護,并采取防塵、防銹和防潮措施。
3.4.4所有封存設備都要達到完好設備的要求,并列入設備檢查范圍。
3.5設備的檔案管理
3.5.1生產管理部設設備管理員,負責設備技術檔案和狀態檔案的管理工作。
3.5.2設備的技術檔案是指設備的安裝、零部件、自制設備、特種設備、使用說明書、圖紙等技術資料。
3.5.3狀態檔案是指設備的分布、購進和安裝日期、使用年限、維修記錄等資料。
3.5.4設備管理員負責整理、保管本部門應歸檔的資料,負責與公司檔案室進行相關的業務聯系并及時歸檔本部門的資料。
3.5.5已歸檔的設備檔案資料發生變更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更新歸檔資料。
4.設備的購置
4.1生產管理部應廣泛收集設備科技發展的資訊以及市場信息,并收集使用單位對有關設備的使用意見,為新設備的購置提供資料。
4.2對于新設備的購置,生產管理部應提出設備的先進性、可靠性和維修性等要求,并對關鍵設備進行經濟技術可行性分析,把好選型和安裝驗收質量關,為搞好設備的后期管理奠定基礎。
4.3對于配套設備及進口設備的規劃選型工作,由生產副總組織生產車間、研發部、物業管理部、財務部等部門進行技術論證和經濟分析,并按有關規定上報審批。
4.4選購的設備應備有齊全的設備安裝、使用、潤滑、維修等技術資料和必要的維修配件、易損件。選購含有壓力容器的設備要“三證”資料齊全。
4.5設備到貨后,由生產管理部組織物管部、生產車間、庫管和供方派員共同參加開箱驗收,并認真做好開箱記錄,按裝箱單核對主設備、附件、工具、備件和技術資料,辦理入庫和安裝手續。
4.6設備安裝調試完畢要按說明書及有關規定進行性能檢查、試車和試驗,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
4.6.1驗收后生產管理部應負責將安裝資料收集、整理、存檔。
5.設備的使用與保養
5.1生產工人在獨立使用設備前,必須對其進行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規范、維護基礎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等理論和實際操作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5.2設備操作人員對設備必須做到“三懂”,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四會”,即會使用、會維護、會檢查、會排除故障。特殊工種,須由國家勞動部門發給操作合格證,持證上崗。
5.3設備的使用管理要實行定人定機方式。對于由多人操作的設備和生產線,實行機長制,由機長負責,原則上機長由設備所在車間的工藝技術員擔任。
5.4操作人員要嚴格執行設備的操作規程,嚴禁設備超負荷、超范圍和帶故障運轉。如現場管理人員強令操作員工超負荷、超范圍和帶故障使用設備時,生產管理部有權制止,操作人員有權拒絕。
5.5設備操作人員要按時填寫設備運行記錄,并保證設備運行記錄的連續性。
5.6生產管理部應根據生產計劃和設備本身的特點,采用預防檢修的方式。對于生放設備應利用一切生產空隙安排好維修和檢修工作,并認真安排好大修、中修計劃。
5.7對于國家有特殊規定的特種設備如壓力容器等,生產管理部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的規定進行維修、保養、檢修和報檢。
5.8設備的保養由操作工的日常清潔保養、維修工專業維修保養加中修、大修計劃檢修三部分組成。生產管理部根據設備情況制定保養的內容、時間、責任人,由于保養不當造成的設備損失或事故,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5.9設備的日常保養以操作工為主,操作工應當按照生產管理部制定設備日常保養要求和規定進行保養,預防設備的損壞和事故發生。
5.10維修工和操作工要嚴格按照潤滑周期表執行加油潤滑,落實 “五定” (指定時、定點、定量、定質、定人)管理,防止設備斷油的現象。
5.11車間主任、生產管理部經理要定期或不定期對設備保養情況進行檢查。
6.設備的維修
6.1設備發生故障,操作工人不能解決時,應立即填寫設備報修單通知生產管理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排除,并填好維修記錄。
6.2在接到設備報修以后,生產管理部經理應根據設備的故障程度和原因,派出相應的維修人員前往車間進行修理。
6.3維修人員在維修完畢后,應通知使用單位的員工進行驗收,并在報修及驗收單上簽字,對維修用時和維修材料進行確認。
6.4對于公司現有技術力量無法完成的設備報修,應由技術員填寫外協修理申請單,經生產管理部經理審核后,報生產副總審批。外協修理申請單應詳細注明維修設備的名稱、故障原因、外協廠家和預計費用。
6.5在維修完成以后,使用部門和生產管理部應當對設備進行檢查驗收,對重大設備改造和大修后和驗收還要有研發技術部門參加。
6.6對于經常發生故障的部位,生產管理部應認真分析,制訂改善維修措施,盡量從根本上消除故障以及發生原因。
6.7設備大修、中修的檢查驗收
6.7.1設備大修、中修完工驗收必須嚴格按說明書或大、中修計劃書中規定的各項檢修內容、技術標準要求進行。
6.7.2對無法修復到出廠標準的老、舊設備,原制造有嚴重缺陷的設備,經過兩次以上大修的設備,嚴重損壞過的設備,在保證生產工藝要求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精度標準,或根據工藝要求另行制訂大修的標準。
6.7.3凡降低修理項目精度標準的設備,必須在大修、中修任務書中注明。
6.7.4設備大修、中修后應及時進行內、外部檢查,空運轉試驗,升壓、升溫試驗,負荷運行試驗,試生產等必要的技術性能試驗,必須達到設備出廠標準和符合原安裝的生產工藝要求。
6.7.5設備大修、中修驗收由生產車間、研發技術部、生產管理部參加,驗收合格后填寫驗收交接單,一式三份,生產車間、技術部、生產管理部各一份。
6.7.6驗收后生產管理部應將大修、中修資料收集、整理、存檔。
7.設備改造與更新
7.1生產管理部必須根據產品發展規劃,結合工藝改進和設備技術狀況制訂設備改造和更新計劃。
7.2設備改造與更新方案的審批
7.2.1一般設備的改造與更新,由生產管理部提出方案,報運營中心批準。
7.2.2凡納入新建或技改項目中的重大設備改造與更新,應由運營中心組織技術經濟分析論證,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生產管理部負責組織實施。
7.3設備技術改造應結合大修進行。設備更新原則上是用技術性能先進的設備,更換技術性能落后又無法修復、改造的老設備。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設備,可以更新。
7.3.1經過多次大修,技術性能不能達到工藝要求和保證產品質量的。
7.3.2技術性能落后,經濟效果很差的。
7.3.3通過修理、改造雖恢復性能但不經濟的。
7.3.4耗能大或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不經濟的。
7.3.5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淘汰的設備。
7.4設備更新工作應在總經理的領導下,由生產副總具體負責,并應舉行以生產管理部為主,生產車間、研發技術、質量、財務各部門參加的論證會,研究更新方案,經總經理批準后,由生產管理部負責實施。
8.備品備件的管理
8.1備品備件是指設備維修所用的替換零部件,常用的備品備件應保持一定的庫存。短缺時由設備管理人員提出采購申請,生產管理部經理審核,生產副總批準。
8.2備品備件由生產管理部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辦理領用手續,具體單據由保管員負責保管,財務部應定期審查所有單據和對庫存物品進行盤點。
8.3保管員應確定最高、最低儲備量,做好備品配件定額儲備管理,確保設備維修需要。
8.4備品備件由維修人員提出領用申請,生產管理部經理審批,保管員按領料單發放。當備品備件進行直提、直購時,需補辦申領手續。
8.5生產管理部應做好領用備品備件的保管、保養,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備品備件。
8.6重要專用維修工具由生產管理部經理提出申請,生產副總審核,總經理批準;一般維修工具由維修工提出申請,生產管理部經理審核,生產副總批準。
8.7生產管理部應做好備品備件和維修工具的使用管理。
9.設備的閑置與報廢
9.1閑置設備是指由于生產任務不足等原因停用的生產設備,設備閑置在半年以上的應進行封存管理,設備的封存和啟封時必須由生產管理部和財務部共同進行。
9.2因生產結構或技術原因長期不用,連續停用一年以上的閑置設備,應積極組織外調、出租或轉讓,以提高設備的利用率。
9.3設備報損、報廢條件:
9.3.1因意外事故或災害,造成主要部件、主要結構嚴重損壞而無法使用的設備。
9.3.2制造質量低劣,達不到最低工藝要求的設備。
9.3.3生產使用造成損壞、無修復價值的設備。
9.3.4機器陳舊,技術性能不能滿足生產要求,且無法改造的設備。
9.3.5耗能高,嚴重污染環境的設備。
9.3.6超過使用年限的設備。
9.4報損、報廢設備的處理方法
9.4.1按現有價值整件或整機出售。
9.4.2拆卸、轉讓可利用的零部件。
9.4.3不能利用的部件按廢料處理。
9.5報廢申請由使用部門提出,生產管理部進行專業審查同意,報設備使用部門所在系統總監審批。屬于固定資產的設備還須由申請部門轉財務管理部進行固定資產減速損處理。
9.6不得把已報損、報廢的設備用于生產、維修。
9.7處理報廢設備收入的資金,只能用于設備的更新和改造。
10.附則
10.1本制度由生產中心制訂,報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10.2本制度由生產管理部解釋、監督和檢查。
10.3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原有類似的規章制度自行廢止。與之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7
施工設備是生產力的重要組成因素,是建筑業施工生產的物質技術基礎。因此在施工過程中一定要嚴加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的工作,下面提供了相關的施工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
設備動力管理部門:既要根據生產任務,充分發揮現有的設備效益,并隨著施工技術的不斷發展,配合相應的配套機械設備,完善施工工藝,提高工效;又要加強基礎管理,實現全面質量管理,提高機械設備的實用性能和提高機操人員工作質量,以求得機械設備的最佳效益。為此特制訂以下施工設備管理制度。
1、施工設備的購置、更新、改造管理。
a、新購的施工設備,必須堅持結構合理、安全可靠、性能穩定、經濟合理的原則認真選型定型。經安裝驗收合格后,及時入帳,納入固定資產。
b、經常調查研究,掌握好現有機械的技術狀況和新品種新技術的發展動態,做好更新換代工作,及時淘汰性能差、耗能高、不安全、修理改造又不合算的陳舊設備;促使技術進步。
c、對局部不適應使用的施工設備,要經過技術論證,申報批準后進行技術改造,以求達到安全使用、提高效益、技術性能穩定的良好效果。
3、財產管理
a、凡屬固定資產的.施工機械設備,都要進行分類建立臺帳、卡片,機械履歷書、釘固定資產銘牌。主要機構應建立技術檔案,并按規定存檔。
b、隨時掌握機械設備使用動態,根據施工任務的實際情況,做好內部調配和借用的協調工作。每年年終對所有施工機械設備清查盤存一次,做到帳、卡、物、號、金額五相符合。發生虧盈,要查清原因,按固定資產審批權根,報上級處理。
4、現場施工設備管理
a、對新購置和大修后的施工設備應按規定的走合期及保修期在現場試用評定。
b、按時進行設備檢查,平時經常定期或不定期對現場使用的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帶病運轉一律停機,并簽發“設備安全整改通知單”限期整并復查。
c、現場在用的機械由操作人員按規定填寫“機械運轉卡”,每月初由機管員收集匯總后填入機械履行書中的“月運轉記錄表”。
5、電動、機動工具和機械配件管理
各下屬單位的震動器、沖擊電錘、電鉆等電動、機動工具及氣壓焊設備等機械另配件,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建立帳、卡。每季度編造收、發、存報表,做到帳、卡相符,并將報表報送有關部門。
6、技術管理
a、新購機械初次安裝使用之前,公司物業管理科、使用單位機管員有關人員必須熟悉產品的性能結構、操作規程及安裝拆卸應注意事項和安全操作規程。安裝時有關人員必須在場監護,安裝完畢經驗收合格并試用運轉正常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b、需報廢設備,必須經“三結合”小組鑒定,設備技術負責人審查核準。按固定資產審批權限,辦理報廢手續。批準報廢后的機械設備應建立帳冊備查。
c、做好經常性的培訓發證工作,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憑證上崗。
d、塔式起重機、汽車式起重機等大中型設備實行機長負責制;中小型設備實行現場專機專人操作制,設現場或施工片機長,負責現場或施工片的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及操作人員的安排調配。金屬切削機床、汽車等實行專人負責制。
e、掌握機械設備技術狀況,及時做好保養、修理工作;大修后的機械設備需報公司物業管理科批準后方能繼續使用;并按實填寫機械履行書中修理記錄內。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規范公司裝卸設備的管理,確保生產安全運行,依據《油碼頭安全技術基本要求》(gbl6994-1997),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裝卸設備的管理。
3職責
3.1 安全管理部負責裝卸設備的安全管理。負責對裝卸設備的檢查監督。
3.2 業務科負責裝卸設備的使用與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4管理內容
公司裝卸設備指碼頭區域的輸油臂設備。
4.1 輸油臂設備安全要求
1)油碼頭采用輸油臂裝卸油類時,應在輸油臂上安裝一個絕緣法蘭,用橡膠軟管裝卸油類時,應在每條軟管管道上裝設一根不導電短管(絕緣法蘭和不導電短管以下統稱防雜散電流段)。
2)防雜散電流段的.阻值下限不得小于25 kω,上限不得大于2500 kω。
3)防雜散電流段臨水一側的所有金屬應與船體保持電氣連續,接岸一側所有金屬均應與碼頭的接地裝置保持電氣連續,防止防雜散電流段兩側外部金屬接觸,敝免短路。
4)油碼頭的護舷設施應與靠泊油船絕緣。
5)使用碼頭前方設置的專供人員上下的梯道時,不得形成船/岸間的電氣通路。
4.2 安全檢查內容
1)每季度定期對絕緣法蘭進行宏觀檢查和阻值測試。
2)每年定期對緊急脫離系統進行脫離試驗,以確保碼頭和輸油臂在緊急情況或事故狀態下的安全,使油輪以最快的速度與輸油臂脫離。
3)不定期的檢查控制系統,液壓系統是否正常。
4)檢查機械部件、回轉支承軸承潤滑與磨損情況,是否正常。
4.3 查出問題的整改按公司《安全檢查管理制度》執行。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工程分包、船舶及機械設備租賃的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國交建及所屬各企業、各事業部、各區域總部、總承包公司、各直屬項目部(以下簡稱各單位)。
受中交集團委托,由中國交建代管的存續企業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各單位應根據國家和地方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嚴格的審查、準入、清退機制,明確安全、環保職責,依照工程特點和需要合理選擇分包隊伍、租賃船機設備,嚴格分級管理,杜絕非法分包、轉包或違規租賃船機設備。
第二章工程分包安全生產管理
第四條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總承包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單位實施的行為。
第五條 工程分包須取得建設單位同意,且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第六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優先選用中國交建合格分包商名錄中的分包單位/勞務協作隊伍。
第七條 各單位必須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資質進行認真審查,經審查不合格或未經審查的,不得分包工程。
第八條 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資質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滿足分包工程要求的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資質;
(二)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企業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四)特殊工種從業人員崗位證書齊全。
第九條 各單位應定期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有關資質予以審查,并對審核結果進行會簽,及時清退不符合要求的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
第十條 各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分包工程,嚴禁轉包;加強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安全生產管理,嚴禁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第十一條各單位與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簽訂分包/勞務協作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建筑施工分發包單位安全環保管理協議書》,指定現場安全生產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責任和義務。
第十二條各單位必須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嚴格管理,對不服從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安全施工管理混亂、導致生產安全或環境保護事故、造成信譽或經濟損失的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必須予以清退。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督促分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相關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加強對勞務協作隊伍施工中安全技術措施的管理,對勞務協作隊伍自行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核,并監督實施。
第十五條施工前,各單位應組織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對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源進行辨識,制定預控措施。
第十六條施工前,各單位應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并由雙方人員簽字確認。
第十七條各單位應指派責任感強、施工實踐經驗豐富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勞務協作隊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主要負責對勞務協作隊伍的現場組織、安全施工設備配置、現場布置和勞務協作人員實際操作技能等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第十八條各單位應督促監督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足額投入安全費用,為現場作業人員提供個人防護用品,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施工中,各單位應監督檢查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履行安全生產協議和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及危險源預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違紀等不安全行為。
第二十條各單位應定期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會議和組織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必須參加,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第三章船舶租賃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船舶租賃是指用于施工的自航或非自航工程船舶、交通船舶、輔助船舶的租賃行為。
第二十二條所租賃船舶的所有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者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個人。
第二十三條 所租賃船舶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具備經船舶檢驗和海事安全監督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
(一)船舶營業運輸證;
(二)船舶登記簿(國際航線)或船舶檢驗證書簿(國內航線);
(三)船舶簽證簿;
(四)船舶安全檢查記錄簿;
(五)船舶適航證書;
(六)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自航);
(七)船員適任證書;
(八)船舶垃圾管理計劃、記錄簿(國際航線、沿海400噸以上);
(九)船舶油污染應急計劃簿和船舶油類記錄簿(400噸以上);
(十)乘客定額證書(交通船);
(十一)按規定由主管部門核發的其他證書或文件。
第二十四條租賃的工程船及其主要機械設備應有維修、使用、保養說明書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第二十五條 租賃船舶必須經船舶檢驗部門及海事安全監督部門對以下設備、設施檢查合格后方可租賃:
(一)船體:船體必須具有良好的水密性,船體強度、長度、寬度、型深、吃水滿足船舶規范和施工使用的要求;
(二)航行操縱系統:自航船舶的舵機有良好舵效,磁羅經、測深儀、定位及了望設施,必須經校驗檢查符合使用要求;人力舵機的舵效及有關操縱系統也應靈敏可靠;
(三)信號系統:船舶號燈、號型、聲響設備齊全有效,并符合國家及國際公約的有關規定;
(四)通訊系統:自航船舶必須按有關規定配備適航安全要求的通訊設備,確保聯絡暢通;工程船應配備滿足施工作業或拖航要求的通訊設備或設施;
(五)系泊設施:按租賃船舶等級應配備相應的系纜、錨鏈、錨爪、系纜柱(樁)、電動(或人力)絞車等,以滿足靠泊、錨泊和編解隊作業的要求;
(六)防污系統:按租賃船舶的等級,必須配備油水分離器、排污和防污設施;
(七)消防系統:按租賃船舶等級,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工具、材料等;
(八)主、輔機系統:租賃機動船舶的主機、輔機應達到施工作業和航行的要求;
(九)應急救生系統:租賃船舶必須按其等級和使用功能,配備所需的救生圈、救生筏、救生衣;租賃的交通船應根據最大載客量配備足夠的救生衣、救生圈。
第二十六條 租賃船舶應簽訂正規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環保協議書,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船舶的船舶類型、船舶技術性能、限定的航區應滿足施工所在地海事部門的有關要求。
第二十八條 承租方在下達任務指令時,應同時告知安全生產注意事項。
第二十九條 租賃船舶在調度、使用時,不準超越其船舶技術性能,不得超負荷作業。
第三十條嚴禁租賃使用不具備交通船條件的船舶作為交通船。
第三十一條 乘坐交通船,要限定人數,不準超員航行,船上作業人員及乘員必須穿救生衣。
第三十二條 承租方應加強租賃船舶安全管理,實施船舶安全監督、定期安全檢查,并監督落實船舶消防、通訊、救生設施和防臺、防汛、防突風襲擊等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十三條 租賃船舶的船員,必須遵守承租方對船舶管理、勞動安全管理、治安、消防、環境保護管理等規章制度。
第四章機械設備租賃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十四條 機械設備租賃是指用于施工使用的機械、設備和交通運輸車輛等的租賃行為。
第三十五條 租賃特種設備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特種設備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
(二)特種設備性能、使用、維修、保養說明書;
(三)當地特種設備技術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檢驗檢測合格證;
(四)特種設備年檢合格證書;
(五)特種設備例行檢修、運行狀態的技術資料(檔案);
(六)特種設備的'保險憑證(機損和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十六條 租賃機械設備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機械設備出廠合格證;
(二)機械設備性能、使用、維修、保養說明書;
(三)機械設備年檢合格證書;
(四)機械設備例行檢修、運行狀態的技術資料(檔案);
(五)機械設備的保險憑證(機損和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十七條租賃營運車輛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機動車執照(號牌);
(二)機動車行駛證;
(三)機動車年檢合格證;
(四)車輛的使用、保養技術資料;
(五)機動車保險憑證(車損和第三方責任險、交強險等)。
第三十八條 租賃的機械設備、車輛的使用性能必須滿足工程施工要求,安全裝置及安全設施應齊全,控制系統靈敏可靠。
第三十九條 承租方應對租賃的機械設備、車輛的技術性能進行實況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符合要求后方可租賃。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應簽訂正規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環保協議書,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四十條承租方必須依據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作業性能、技術狀態及其適應的工作環境合理調度使用。
第四十一條 承租方對租賃機械設備、車輛下達任務通知單時,必須對操作、司駕人員進行該項任務的作業技術交底,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第四十二條 租賃車輛運載超長、超高、超寬物體時,必須嚴格符合交通法規的要求,租賃車輛運送人員時,應嚴格控制乘員數量,不得超員,安全行駛。
第四十三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操作、司駕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作業,嚴禁酒后操機作業和駕駛作業。
第四十四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上崗作業。
第四十五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操作及司駕人員和隨機(車)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承租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調度管理,安全生產。
第四十六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操作、司駕人員,必須在進場前對設備、車輛的技術狀態、安全設施等進行安全檢查,作業完畢后進行例行保養,消除事故隱患,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第四十七條 承租方應對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操作及司駕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定期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必須立即予以糾正,無法立即糾正的,應限期整改并復查驗收。
第四十八條 施工過程中應制定應急預案,明確防范措施,落實安全責任。承租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予以監督檢查。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交建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制定的《中交股份分包工程、租賃船機設備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中交股安監字2007331號)同時廢止。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采購以及管理和使用,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是指在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電氣產品、架設機具和施工機械設備:
(一)安全防護用具
1.安全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安全繩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等;
2.安全防護設施,包括各種臨邊、洞口的防護用具等;
3.電氣產品,包括手持電動工具、木工機具、鋼筋機械、振動機具、漏電保護器、電閘箱、電纜、電器開關、插座及電工元器件等。
4.架設機具,包括用竹、木、鋼等材料組成的各類腳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設施、簡易起重吊裝機具等。
(二)施工機械設備
包括裝載機、推土機、挖掘機、平地機、壓路機、混凝土攪拌機、砂漿攪拌機等施工機械設備。
三、材設部負責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實施監督管理。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的具體監督管理工作,材設部合理安排人員負責落實。
四、為我標段供應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生產、銷售商,必須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設計、生產、銷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產品。
五、向我部銷售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單位,應當提供檢測合格證明及下列資料:
(一)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指實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出廠產品合格證;
(二)產品的.有關技術標準、規范;
(三)產品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四)產品的技術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說明。
六、材設部在發放安全防護用品的同時應教育使用者按照防護用品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七、材設部要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檢,發現不合格產品或者技術指標和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產品,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現場。
八、材料采購要求防護用品和機械設備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的產品,并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采購、使用、檢查、維修、保養的責任制。
九、材設部負責組織對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發現隱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立即采取措施解決。如經過改進仍無法滿足施工要求及安全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品和機械設備,一律清退出場。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1
1.非專業電器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器設備。
2.各操作人員操作各種電器設備時,必須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并聽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3.任何部門、任何個人,不得指派無證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維修工作。
4.全體教師應重視電工提出的有關安全用電的合理化建議。
5.專業電工必須認真執行電器工程安裝標準的各項規定,嚴禁違章作業。
6.各部門的.配電盤及總閘所控制的負荷標準應清楚準確,安裝的插座燒損后絕不允許繼續使用。
7.未經允許,嚴禁使用大功率的電熱器。
8.照明線路不能在暖氣、水管上鋪設。
9.學校防火小組兩個月檢查一次各部門的安全用電情況,發現故障、隱患由防火小組下整改通知單,限期改進,過期不改,學校有權采取措施。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全院醫學設備的質量與安全管理實行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委員會、裝備處、各設備使用科室的設備質量與安全小組(由科主任、醫學工程人員與具備資質的質量控制人員組成)三級管理,每臺設備要指定專人管理,嚴格使用登記,認真檢查保養,保持儀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隨時開機使用,并保證張卡物相符。
二、新進設備、儀器在使用前要由裝備處醫學工程人員負責參加驗收、調試、安裝,組織有關科室專業人員進行操作管理、使用和培訓,使之了解儀器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維護方法后,方可獨立使用,凡初次獨立操作者,必須在熟悉該儀器的同志的指導下進行,在未熟悉該儀器操作前,不得連接電源,以免連接錯誤,造成損壞。
三、設備、儀器使用人員要嚴格按儀器的技術指標、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用儀器前,應判斷技術狀態確實良好,使用完畢,應將所有開關手柄放在規定位置。
四、十萬元以上的`大型醫療設備要建立使用記錄、維修保養記錄本,每臺設備的使用記錄要由專人負責,及時記錄設備的使用及維修保養情況,每月統計使用情況報裝備處設備管理科,使用維修保養記錄本用完后及時交到裝備處領取新本,由裝備處存檔,裝備處安排專人負責設備的專業性技術維修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查設備的使用運行狀況和記錄完整情況,以此作為二級質控的參考。
五、不準搬動的設備不得隨意搬動,使用過程中,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發現設備工作異常時,應立即查找原因,及時排除故障,必要時請裝備處協助,嚴禁帶故障和超負荷使用運轉。如遇設備故障需要維修,科室應按規定填寫《科室購置配件、維修申請表》,由責任醫學工程技術人員安排維修,未經批準嚴禁將設備帶出外地維修。
六、儀器設備(包括主機、附件、說明書)一定保存完整無缺,即使是故障元件,未經醫學工程人員檢驗也不得任意丟棄。
七、應急調配及備用設備,科室間調劑使用時,一定經主管科室主任批準,儀器管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使用完畢及時歸還,驗收后放回原處。
八、醫學設備、儀器屬于公用資產,應專管公用,任何人不準以私有財產壟斷使用降低設備的使用率。對于使用率過低或使用不當使設備不能充分發揮作用者,裝備處上報醫學裝備管理委員會處理。
九、貴重設備原則不能外借,特殊情況須經院長批準,方可借出。收回時由保管科室檢查無誤方可收下保管。
十、設備房間內應保持整齊、清潔,要經常注意門、窗、水、電的關閉。注意防水、防潮、防塵,設備房間內嚴禁放置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如無特殊要求,醫療設備房間溫度應控制在10-30攝氏度,相對濕度控制在40-60%,如達不到要求,科室應申請安裝空調或除濕機等設備。
十一、根據不同情況,設備要定時開機,運行,避免長時間停機受潮造成設備不必要的損壞。
十二、若發現設備損壞或發生意外故障,應立即查明原因和責任,若系違章操作所致,要立即報裝備處,視情節輕重進行賠償處罰或進一步追究責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規程使用,造成萬元以下設備損壞,尚能修復,不致影響工作者,按一般事故處理。
2.責任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上的設備損壞而不能修復者,按責任事故處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責任心不強、頑固職守造成萬元以上設備損壞而不能修復者,或雖能修復但設備事故損失費(修復費+停機損失費)在萬元以上者,按重大責任事故處理。
4.無論任何事故發生后,都要立即組織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會由裝備處組織使用、維修等人員參加,重大事故分析會報請院領導主持。
5.事故分析會的主要內容是針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以及制定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受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了加強承壓類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承壓類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條例標準制定本辦法。
2、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所有被列入國家安全監察范圍的承壓類特種設備(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瓶等)的安裝、使用、檢驗、維修、改造等活動。
3、主要職責
3.1安全環保部是公司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其職責:
3.1.1負責承壓類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從安裝、使用、檢驗、維修、改造等環節實施監督管理。
3.1.2負責審核承壓類特種設備制造廠家和安裝、修理、改造、無損檢測及化學清洗作業單位資質。
3.1.3負責審核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修理、改造告知書和辦理使用登記證。
3.1.4參與承壓類特種設備制造監制和產品驗收工作。
3.1.5參與審查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改造方案及碰頭聯網方案,參與質量監督、耐壓試驗和整體驗收,督促檢查隱患整改。
3.1.6負責承壓類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復審、考試及取證工作。
3.1.7負責審核公司在用承壓類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計劃。
3.1.8參與制定、修訂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規程、規章制度。
3.1.9負責組織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專業檢查及考核。
3.1.10監督、檢查承壓類特種設備技術資料建檔和臺賬。
3.1.11參與承壓類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分析、處理,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和處理意見。
3.1.12負責對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監管與考核工作。
3.2生產設備部是公司承壓類特種設備主管部門,其職責:
3.2.1負責承壓類特種設備運行管理工作,保證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合法使用。
3.2.2負責落實承壓類特種設備大修、改造計劃。
3.2.3組織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修理、改造施工方案討論及整體驗收、單位內聯網工作。
3.2.4負責承壓類特種設備隱患整改及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3.2.5負責承壓類特種設備的報廢審核和處理。
3.2.6執行公司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單位的`資質準入制度。
3.2.7負責公司內的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工程的招投標工作。并在簽訂合同時,明確施工單位的安全職責及處罰規定。
3.2.8負責組織制定或修訂承壓類特種設備運行、使用、檢修、維護、安全等有關規程及規章制度。
3.2.9負責建立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3.2.10負責建立承壓類特種設備管理臺帳,確保帳物一致、信息準確。
3.2.11負責編制、申報承壓類特種設備年度檢驗計劃,并組織實施,提供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檢(校)驗參數及申請檢(校)驗報告書。
3.2.12對于承壓類特種設備各類檢測、檢驗應提前向生產計劃部門申請作業時間,并召開有關協調會進行周密布署。
3.2.13負責監測、檢驗報告管理,對報告中提示不合格項目應安排整改。
3.2.14負責組織承壓類特種設備管理專業檢查、定期檢查和自行檢查。
3.2.15負責對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監管與考核工作。
3.3車間管理職責
3.3.1嚴格執行有關承壓類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程,公司規章制度。
3.3.2根據法律、法規、規程公司規章制度,結合車間實際情況建立完整的規章制度與安全管理臺帳、運行、點檢記錄等。
3.3.3有權向上級部門反映承壓類特種設備管理、使用、檢修、維護中影響安全生產的各類問題。
3.3.4負責本區域(或本單位)承壓類特種設備管理、使用、檢修、維護,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3.5參與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檢修、改造、檢測、檢驗等方案討論與實施。
3.3.6檢查、檢測、檢驗發現各類問題,應按有關部室要求安排整改,暫時無法整改項目,應制定周密安全措施,監督運行或停止運行。
3.3.7承壓類特種設備若發生事故,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及有關部室匯報,參與事故搶救,搶修工作,如實向調查組匯報事故經過。
3.3.8負責對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監管與考核工作。
4、工作程序
4.1從事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化學清洗、無損檢測工程(項目)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必須對其進行資質審查,實行準入制度。
4.2承攬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大修)的施工單位提供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改造單位和個人資質證明及施工方案,經公司安全環保部審查簽署意見,到市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告知手續后,方可施工。
4.3在新建、擴建、改建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過程中,施工前,安裝(改造)單位須編制施工方案,由設備部門組織,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和公司安全環保部、安裝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共同審查后方可施工,并由法定監督檢驗機構實行全過程監督檢驗,其耐壓試驗和整體驗收需通知施工單位和公司安全環保部參加。
4.4在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改造過程中,設備部門確定專人對安裝、修理、改造各工序質量進行驗收確認。
4.5新建、擴建、改建壓力管道與公司內部管網碰頭,施工單位提出申請后,經公司生產設備部、安全環保部批準后,由生產設備部擬定方案并組織實施。
4.6新建、擴建、改建、維修壓力管道未履行申報告知手續和安裝質量監督檢驗以及公司主管部門組織竣工驗收未合格,不得聯網碰頭送氣。
4.7承壓類特種設備管理及安全監督人員應當具備承壓類特種設備的專業知識,熟悉國家相關法規標準,須經培訓考核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后,方可從事承壓類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
4.8不能達到使用要求、閑置不用、存在嚴重事故隱患且無修理價值須報廢的承壓類特種設備,應填《特種設備停用申報表》,經公司安全環保部審查登記后向原登記的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生產設備部應當對停用或者報廢的設備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9承壓類特種設備,設備部門應當按照《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辦法》和《壓力管道使用登記管理規則》的要求,辦理使用登記。新建、擴建、改建的承壓類特種設備經工程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總體驗收后,設備部門需填寫《使用注冊登記表》并簽字蓋章,憑安裝、修理、改造質量監督檢驗報告以及相關的設備技術資料、出廠資料、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操作人員資格證等,經公司安全環保部審查辦理承壓類特種設備使用證。
4.10堅持公司季度、車間檢查制度,專業檢查要做到有通知、有內容、有結果、有通報、有整改。使用單位負責人每月一次、管理人員每周一次到壓力容器重點房所進行巡查,并記錄簽名備查。
4.11因公司內部整合、資產劃撥等造成承壓類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發生變更的,必須填寫《特種設備注冊單位變更表》,辦理過戶手續。
4.12根據定期檢驗規程要求,按照公司統一安排,做好在用承壓類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工作,加強運行管理與日常維護,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4.13承壓類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分為在線檢驗和全面檢驗。在線檢驗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檢驗根據安全等級狀況確定周期(安全狀況等級為1級和2級的壓力容器和工業管道檢驗周期一般不超過6年,安全狀況等級為3級的壓力容器和工業管道檢驗周期一般不超過3年),由設備部門填寫《鍋爐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委托書》一式兩份,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審批并安排有相應資質的檢驗單位進行檢驗。
4.14在用承壓類特種設備經檢驗后,檢驗報告中出現的不合格項目或缺陷問題,由設備部門落實整改,整改方案經公司安全、設備部門討論通過后實施,整改后由原檢驗單位復檢確認,超期未檢或檢驗不合格的承壓類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4.15承壓類特種設備使用證到期后,憑全面定期檢驗報告和《使用注冊登記表》,經公司安全環保部辦理換證。
4.16嚴格執行安全閥、壓力表定期校驗規定,安全閥須每年校驗一次,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壓力表一年校驗一次。
4.17檢驗單位在檢驗前,按規定要求填報安全措施表,明確委托單位與檢驗單位的義務與責任,確保檢驗工作順利進行和人身安全。
5、考核
5.1凡違反上述規定,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考核規定》考核。
5.2凡承攬公司承壓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作業的外委單位及外委施工單位自用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與使用,在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同時,必須遵守公司內部安全管理規定。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安全帶的檢驗:
1、安全帶必須符合gb6095-80《安全帶》規定的構造、型式、材料、技術性能和使用保管的`要求。
2、安全帶的檢驗應按gb6096-85《安全帶檢驗方法》進行,不得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產品。
3、安全帶金屬配件上應有永久性字樣的商標、合格證和驗證,并注明產品名稱、生產年月、拉力試驗、沖擊重量、制造廠名稱、檢驗員姓名及保管使用注意事項。
二、保管和使用:
1、安全帶應高掛低用,防止擺動碰撞,使用3m以上長繩應加緩沖器。
2、緩沖器、速差裝置和自鎖鉤可以串聯使用。
3、嚴禁將繩打結使用和將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
4、安全帶上的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新安全繩時應加繩套。
5、安全帶使用二年應按批量抽驗一次,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抽驗的安全帶必須更換安全繩。
6、安全帶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進行外觀檢查,發現異常現象應更換。安全帶的使用期為3~5年,當出現異常現象時應提前報廢。
三、安全帶的運輸和儲存:
1、運輸過程中,要防止日曬雨淋。
2、搬運時,不準使用有鉤刺的工具。
3、安全帶應儲存在干燥、通風的倉庫內,嚴禁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和尖銳的堅硬物體,不得長期曝曬。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結合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項目中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的租賃、購置、安裝、拆卸、頂升、附著、使用、維修、檢驗檢測活動及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包括: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
第四條公司質量安全部是起重機械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區域公司負責起重機械安拆方案審批,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協助項目管理部、項目部做好報驗工作;項目管理部、項目部負責自有起重機械選用,安拆方案編制、報驗、使用、維修保養及相關的監督檢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選用與進場
第五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層次、高度跨度、現場條件等選用適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機械,優先選用種類、生產廠家、規格型號已在施工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起重機械。
第六條選用的起重機械必須具備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以及設備履歷書等隨機資料。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機械不得購置:
(一)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的;
(二)國家規定禁止使用的;
(三)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四)安全保護裝置配備不齊的。
第八條凡使用租賃起重機械的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首先對租賃單位進行調查評價,經評價合格后方可簽訂租賃協議,明確各自在起重機械租賃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賃使用:
(一)出租單位未能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告知備案的;
(二)無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單位制造的和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
(三)屬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規定不準使用的;
(四)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和維修價值的;
(五)經檢測達不到國家和行業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六)無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隨機文件的。
第九條起重機械在進入施工場地前,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先與運輸方簽訂相關運輸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運輸方的選用參照公司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執行。
第十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于起重機械進場前將起重機械的使用項目、設備來源、規格型號、生產廠家、進場日期等相關情況報至區域公司備案。
第十一條起重機械的產權單位應當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檔案應具備以下內容:
(一)原始資料,包括購銷合同、使用維護及安裝說明書、出廠檢驗報告、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交接驗收記錄等;
(二)設備履歷書,包括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安全保護裝置調試記錄及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定期檢驗、檢測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事故記錄等;
(三)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起重機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
(一)國家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結構件應力超過原計算應力15%;
(三)主要結構件腐蝕深度達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嚴重事故隱患的。
第三章安裝與檢測
第十三條起重機械在安裝與拆卸前必須先行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過審批。
第十四條從事建筑工地起重機械安裝的單位,必須具備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安裝工程專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按資質規定進行相應的安裝業務。未取得安拆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不得從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業務。
第十五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單位,應當依照本制度,進行安裝活動(包括起重機械在施工現場移位、頂升、附著、拆卸等,以下同)。
第十六條從事起重機械安裝的作業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從事相應作業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條規定要求,且從事起重機械安裝作業的人員是本單位員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資質進行起重機械安裝活動。
第十八條將起重機械安裝作業分包給外單位施工的,必須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條規定,并于安裝作業實施前與安裝單位簽訂分包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安裝單位應當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在安裝過程中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要求,落實有關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安裝作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十九條安裝單位在安裝前必須進行如下工作:
(一)審核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及使用維護說明、定期檢驗、檢測證明等文件是否齊全有效;
(二)審核輔助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使用說明書等文件齊全有效;
(三)根據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技術要求、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備狀況以及輔助起重機械條件和有關技術標準制定專項安裝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并向安裝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
(四)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重要受力結構、零部件及輔助起重機械進行檢查驗收,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五)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及作業現場條件進行檢查,發現有影響安裝活動的隱患應及時排除。
第二十條安裝單位在安裝作業中,應嚴格執行設備的安裝、拆卸工藝,安裝、拆卸工序的崗位應定人定責,應進行安全作業技術交底,由安裝負責人監督實施、統一指揮。安裝區域應設置警戒線,劃出警戒區,由專人進行監護。
第二十一條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檢驗和調試,尤其要對起重機械的限位、保險等安全裝置進行檢測把關,形成自檢記錄。經檢驗合格后的起重機械應達到安全使用標準。
第二十二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各方(包括安裝、租賃、使用、工程總承包等)應當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安裝、使用和租賃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報驗。
第二十三條安裝單位必須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工程檔案,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或任務書、安全協議書;
(二)安裝拆卸輔助起重設備、檢測儀器、機具檔案資料;
(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自檢資料;
(四)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專項安裝和拆卸施工方案。
第二十四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由安裝方案編制人員或技術負責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裝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將有關安裝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和租賃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資料檔案中。
第二十五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在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按照施工當地檢測部門有關要求整理相關資料并報檢。經過有權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使用與維修
第二十六條項目部應當嚴格執行本制度和有關建筑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條起重機械司機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并嚴格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八條項目部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不同季節、氣象條件變化的情況下,在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臺起重機械交叉作業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多塔作業相互碰撞。項目部應當在設備活動范圍內(設備移動、臂架端部)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九條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應當安排專職起重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十條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必須做好交接班記錄、安全技術交底、日常檢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關工作,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基礎設施控制程序》執行。
第三十一條項目部應當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和定期、不定期檢查,重點檢查起重設備的穩定性、鋼絲繩、鋼結構及保險限位等安全裝置的有效性等。維修保養人員應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及時形成維修保養、定期檢查記錄等,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作業指導書》中《常用建筑機械設備技術保養和大中修理內容及要求》執行,記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日常的維修保養;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檢查;
(三)對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保養、校驗、檢修。
第三十二條對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除進行日常性和專項檢查外,還應定期進行檢查,并形成記錄,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存在問題和事故隱患,項目部必須按照“三定”要求落實整改、復查,切實消除隱患。
公司每年、區域公司每季度、項目管理部每月、項目部每旬至少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第三十三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設備管理員,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恢復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條項目部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設置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管理人員。
設備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應當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決定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
第三十五條項目部應當對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進行設備使用和安全作業基本知識的培訓,作業人員應具備必要的設備使用技能和安全作業知識。
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在檢查或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項目負責人報告。
第三十六條按照公司管理體系程序文件《基礎設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時逐級上報相關機械設備管理資料。
第三十七條項目部應當制定起重機械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有效的應急機制。
第三十九條建筑工地起重機械發生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規定》,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進行調查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質量安全部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總經理批準發布之日起執行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設備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1-28
設備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薦】11-28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1-26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熱】11-28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1-25
學校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1-26
設備操作安全03-11
學校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通用)11-26
(合集)學校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