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
1、合理配備消防器材設置,消防設施是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前提和必要條件,配置一定要是適量、適用、合理。
2、各單位所配備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點放置,定期檢查,始終保持良好備用狀態,發現人為的損壞、挪用,按其價格值20%予以處理,空瓶未及時上報進行更換的給予10元/瓶處罰。
3、消防器材由生產技術部統一管理,各類器材更換、維修經生產技術部驗收相符,質量可靠后方可使用,并要有準確的臺帳。
4、各消防器材的'領發一律由車間領導或安全員領發,任何個人不予辦理。
5、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必須以舊更新,到期需更換的滅火器由生產技術部統一管理。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2
為了促進消防目標化管理,保護全校公共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校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由校政教處統一布局及全面監督管理。
二、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實行責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經使用或被損壞,由責任人及時報告政教處。
三、政教處負責全校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維修保養及更換。并負責消防培訓及防火宣傳等工作。
四、消防器材周圍嚴禁堆放任何物資品,確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消防器材必須專物專用,不得將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損壞消防設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關規定處罰,造成嚴重后果者,報公安、消防機關按有關法規處理。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3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文化旅游行業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2、局機關及各單位要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局機關及各單位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各單位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各單位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各單位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應每日對單位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整改情況。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及時治理整改。
4、各單位負責人應每日檢查消防安全情況,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各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各單位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各單位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專職管理員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專職管理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單位的消防器材由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逐級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4、對消防救援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將整改措施、整改報告報送消防救援機構。
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處(室)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5.設置電動自行車充電裝置,并由專人負責監督,禁止電動自行車隨意充電。
6.施工現場要按照《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用電,并設置警示標識,禁止私搭亂接。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消防設施及器材始終處于完好備用狀態,加強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 50140—20xx)》、《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范》(GB 50444—20xx)及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消防設施和設備是預防、撲滅火災的重要工具。公司對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實行公司負責人全面負責、分級負責的管理責任制。綜合辦公室是公司的消防主管部門,負責對公司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
第三條更新、更新消防設施、設備的,應當保證生產經營單位具有相應的資質,產品符合有關標準。
第四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應當按照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標準、規范和工程建設“三同時”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和設備。消防設施設備配備不足或者不符合實際需要的,應當增加、改造、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
公司消防設施設備的新設備驗收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條本制度所稱消防設施設備,包括:生產區、倉庫、辦公區的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標志、消防泵、噴水滅火系統、氣體保護系統、應急照明系統和其他消防設施。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條過程操作、檢查、維修人員必須經過消防設施、設備的操作培訓,掌握消防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具備四種理解(了解性能、了解原理、了解基本結構、了解用途)和三種能力(會使用、會維護、會排除故障)。
第七條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帳應當包括下列內容:部門、設施(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配置時間、更換(維修)時間、使用場景等。
第八條各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消防設施設備管理賬目和“三固”管理制度,定期維護和維護消防設施設備,確保其完整性、有效性和易用性。
第九條移動式滅火器的管理。
(一)日常管理
1、滅火器是撲救初期火災的必備工具,其配置應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20xx)》及我公司生產廠產品具體要求執行。
滅火器箱不允許被遮擋、拴系或上鎖以及其它影響取用滅火器的情景。
2、移動式滅火器實行“三固定”管理,即固定人員、固定位置、固定期限。
移動滅火器按車間分成小組,每個小組指定專人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確保設備完整、完好、干凈整潔,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設備或設備箱應粘貼管理標簽,標明設備名稱、位置、管理部門及負責人、發貨日期或維修(更換)時間等信息。
移動式滅火器應放置在明顯、方便的`地方定點,不得影響工藝操作或施工,不得隨意移動,使用后應及時復位。
(二)設置管理
1、便攜式滅火器設置時,頂部至地面高度不超過1.5米,底部至地面高度不小于0.08米。
2、便攜式滅火器必須掛牢。放置在地面上時,滅火器應放置在平坦的場地上,不要放置在臺階上。滅火器在沒有外力的情況下不能滑動。輪式滅火器不得用繩索、鐵絲、鐵鏈捆扎固定。
3、在滅火器箱的正面和靠近滅火器設置點的墻壁上設置滅火器位置的標志,這些標志應選用發光標志。
4、滅火器設置時,銘牌應朝外,滅火器頭朝上,便于人員識別和緊急情況下使用。
5、滅火器不宜設置在潮濕、高溫等環境和強腐蝕性場所。如果必須設置,應配備滅火器箱等防護措施。室外設置的滅火器也應設置在滅火器箱內。滅火器門的開啟應方便靈活,開啟后不得堵塞人員安全疏散。
(三)檢查維護管理
1、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滅火器的配置和外觀。
2、每次送修的滅火器數量不得超過本機組總配置數量的14個。
3、經檢查或維修的滅火器應放在原設定點。
4、由于滅火器有必要的使用時間限制,應嚴格按要求進行維護。當滅火器存在機械損傷、明顯銹蝕、滅火劑泄露、被開啟使用過或貼合其他維修條件時應及時進行維修。
(四)滅火器的報廢管理:
1、當滅火器有下列情景之一的滅火器應報廢:
a筒體嚴重銹蝕(銹蝕面積大于、等于筒體總面積的13),表面有凹坑;
b筒體明顯變形,機械損傷嚴重;
c器頭存在裂紋,無泄壓機構;
d筒體為平底等結構不合理;
e沒有間歇噴射機構的手提式;
f沒有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包括銘牌脫落,或雖有銘牌,但已看不清生產廠名稱,或出廠年月鋼印無法識別;
g筒體有錫焊、銅焊或補綴等修補痕跡;h被火燒過。
2、滅火器出廠時間到達或超過規定的報廢期限時應報廢。滅火器報廢后,應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則進行更換。第十條消火栓的管理。
1、消防用水是火災救援中最有效的手段。如因故需要斷水,必須事先征得公司消防管理部門的同意。
2、室內外消火栓不得埋設、堵塞、移動、拆除或占用。如有必要,變更必須經公司總務辦公室批準。消防栓應當統一編號。在非事故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不得使用室內消火栓內裝物。
3、消火栓的位置必須明顯,使用方便。室外消火栓的大出水口應面向路面。半徑2米以內不得種植樹木。在5米半徑內不得停放其他車輛或物體。周圍的通道不應被堵塞。
4、消火栓每季度由消防部門檢查測試一次,每半年潤滑一次。入冬前,消火栓應排掉積水并進行保溫處理,做好防凍工作。
5、室內消火栓按滅火器管理辦法,由“固定人員”管理,確保內部配件齊全、完好。
第十一條消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確保設施設備完好。
第三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5
1、按每年、月、日需要治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治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掌握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狀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播送的'掌握、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展全聯動測試,觀看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掌握設備信號反應狀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狀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展檢修和維護,仔細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工程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托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展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展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6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室內消火栓、每季度一次,其他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3、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4、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5、各單位、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7
1、消防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并能夠認真負責
2、在防火的重要位置要配備專門的消防職能人員負責維護及保養
3、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損壞超期限的.及時申報
4、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員要按照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5、施工現場的各種場所要設置臨時消防設置及設備
6、高層建筑施工現場的臨時消防設施必須與建筑物同時同步安裝,設置消防水池、高壓水泵及專業供電
7、電機房、電工房、值班室、操縱室必須配備不少于一個,集體宿舍每50平方配備不少于一個
8、在建建筑物施工層在1000平方以內不少于2個,增加500平方增配一個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規范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公司)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配置、使用及相關專項業務管理,明確各環節的職責分工和業務流程,確保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正常運行和臨警好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2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現配置在用的各種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安全管理。
3定義
3.1本辦法所稱的消防設施、設備包括:
3.1.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手動報警裝置。
3.1.2各類火災自動滅火系統。
3.1.3機械防排煙系統、防火防煙分隔設施。
3.1.4消防供水設施及室內、外消火栓系統。
3.2本辦法所稱的消防器材包括:
3.2.1移動式滅火器、滅火器材箱、消防水帶、消防水槍、消火栓箱、消防鏟等。
3.2.2疏散指示標志和消防逃生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等。
3.2.3個人逃生疏散的防護裝備器材等。
4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公司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的原則,確保各種設施、設備、器材正常運行和完好有效。
5管理職責
5.1安全保衛部
5.1.1安全保衛部是公司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依法對公司所屬各單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安全管理實施監督,督促整改問題,糾正和處理違規行為。
5.1.2負責傳達貫徹并監督執行國家和廣東省關于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技術規范、技術標準及管理規定。
5.1.3參與建設工程消防設施、設備的規劃、專業技術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5.1.4負責公司各單位年度消防器材購置計劃的審核、編制、申報、購撥工作。
5.1.5監督指導公司各單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配置、使用和狀態控制管理,落實責任制考核。
5.2設備管理部
5.2.1設備管理部是公司消防設施、設備歸口管理單位,負責制定公司消防設施、設備點檢、維護管理制度。
5.2.2負責委托、監督檢查各類自動消防系統設施、設備的全面檢測和維修保養。
5.2.3負責跟蹤、了解消防設施、設備運行狀態,匯總編制消防設施、設備年度檢測計劃和預算,簽訂年度檢測項目的合同,并組織開展年度檢測工作。
5.2.4負責根據合同(協議)要求組織開展消防設施、設備維保工作,負責向維保單位提供公司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要求,落實監管,檢查考核。
5.2.5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公司各單位消防設施、設備的點檢、維修和維護保養工作,落實檢查考核。
5.3投資管理部、項目管理單位按照職能分工,依據消防法規、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分別負責對各類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工程消防設施、器材進行依法配置與工程竣工驗收前的維護管理,確保在建工程竣工驗收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保質保量、配置到位,投入使用。
5.4公司各單位負責消防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日常管理。應在單位內部明確設立管理機構或負責人,履行下列工作職責:
5.4.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安全管理的規定和標準,制定本單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安全管理工作計劃。
5.4.2檢查消防設施、設備的運行和維護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記錄,報告單位主管領導。
5.4.3負責提出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安全管理費用的申報,并跟蹤督促落實。
5.4.4依據本單位制定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安全管理制度,落實責任制考核,依規進行獎懲。
5.4.5建立并及時更新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管理檔案文件。
5.5兩個單位以上共用建筑內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由公司授權的固定資產產權所屬單位或部門負責。
6管理程序及責任
6.1單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應落實逐級管理責任制,建立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
6.2單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應建立檢查、點檢、測試和故障記錄、報告、消除等制度,由單位消防管理負責人組織落實。
6.3單位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全面檢查、點檢應每月進行一次,工段每周進行一次,班組每日進行一次,并完善記錄臺帳。
6.4發現消防設施、設備故障,應及時報告、通知本單位及相關部門進行修復。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停系統
的,需經本單位、監管部門批準,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擅自拆卸或者停用消防設施、設備。
6.5單位甲、乙級防火重點部位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必須納入崗位班組日常工作管理,落實崗位責任制。對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每日至少進行一次巡查,每周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認真做好記錄,完善管理檔案。
6.6單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應建立專項檔案,檔案資料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6.6.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負責人名單。
6.6.2義務消防組織機構人員名冊。
6.6.3自動消防設施、設備值班、操作人員名冊及相應的工作職責。
6.6.4消防設施、設備配置點及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配置時間、使用年限等明細臺帳。
6.6.5消防設施的各類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及責任制考核辦法、獎懲記錄等。
6.6.6消防設施、設備檢查、點檢及隱患整改的情況記錄。
6.6.7員工消防安全培訓情況記錄。
6.6.8滅火疏散預案及演練情況記錄。
6.6.9發生火警火災事故記錄文件。
6.6.10自動消防設施、設備安裝調試報告、系統檢測報告、消防機構的審核意見書、竣工驗收意見書、檢查意見書、整改通知書、維修維護保養合同書、臺帳及消防控制室值班、巡查、點檢記錄等。
6.6.11其他需要歸檔的文件資料。
6.7超過消防技術標準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必須按時進行更換。
7附則
7.1本辦法納入公司精神文明責任制和治安保衛責任制進行考核。
7.2本辦法與現行法律法規有抵觸或未盡事宜,以現行法律法規為準。
7.3本辦法由安全保衛部負責解釋。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9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餐廳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職工餐廳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餐廳負責人,負責餐廳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餐廳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總公司批準,由機電課辦理,用后及時拆除。
四、餐廳內要留有足夠的通道,并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五、對操作間內易燃氣罐、管路、接頭、閥門必須經常檢查,防止泄漏。發現泄漏時先關閉閥門,切斷電源并及時通風,嚴禁出現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六、使用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
七、保證電源電路處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操作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爐灶是否有明火,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
九、煙道要每半年清掃一次。
十、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十一、發現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并立即向企管部報告。
員工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食堂膳食工作安全進行,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員工要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經常參加消防知識普及講座,熟悉消防知識、滅火方法,做到發生煤氣泄漏或火災時能有效、迅速處理,并積極參加消防演習。
二、食堂管道煤氣應按消防重點部位做到定點、定人、定時間、定措施管理,結合食堂的'實際情況制定處理煤氣泄漏、火災事故應急方案。
三、每個員工必須熟悉煤氣管道的走向及各開關的位置,以備應急處理。做到人人熟悉,保證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從容處理。
四、廚房人員要樹立防患于未燃意識,必須嚴格按照煤氣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不得違反。使用廚具應按爐具使用說明書和指示標志操作。烹調工應熟悉操作爐灶的各種開關。
五、廚房人員上班前不要急著開電燈(包括電器開關),應先聞一聞是否有煤氣味。如嗅到煤氣味,不得開電閘,以免引起著火或爆炸。
六、在使用煤氣前,應先打開風機將爐內的廢氣(余氣)抽走,確保無煤氣泄漏后才能點著火種,才能打開爐的大火氣閥使用。調好風量(風門),是煤氣完全燃燒。
七、下班前應關好爐前總開關,并檢查有無泄漏,做好關閥記錄,確保煤氣無泄漏方能離開。
八、定期(每月)檢查煤氣設施,及時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后做相關處理。問題較為嚴重的,上報食堂管理員,及時安排,及時處理。
九、煤氣設施(表、調壓設備、閥)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及有腐蝕性的物品,不能堆放雜物及用管道作受力點,不能封閉、遮蓋煤氣設施,不得擋住、涂改煤氣方向指示標志,保持管理設施干爽清潔、通風透氣,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十、經常檢查爐底管道有無腐蝕,膠管(點火棒)有無龜裂老化、穿孔,甚至斷裂的情況,發現其中之一情況,要及時報告。若發現煤氣使用壓力異常、泄漏等意外,應立即停止用氣,設法切斷氣源,關閉爐前總開關,杜絕各種明火及靜電產生,如控制不了則關表閥或調壓總閥,并立即通知煤氣公司處理。
十一、廚房內不得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燃料的火源。
十二、在表閥或調壓總閥不能控制的情況下,先疏散食堂員工,然后通知煤氣公司處理。
十三、調壓器總閥、廚房除應隨時備有有效的滅火器(二氧化碳或干粉滅火器)。
十四、煤氣一旦失火,千萬不要驚慌,切斷氣源,關閉爐前總閥、表前閥或調壓閥。及時疏散人群,保護人身安全,盡量減少損失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0
1、根據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檢查制度。
2、公司安全生辦公室人員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辦公室每季度對整廠檢查并復查追蹤提出改善。
3、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該填寫記錄、并按規定要求關人員在記錄本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刊號面的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隱患。
5、燃易爆物危險品應放置庫房內的指定專用位置、配備必須的滅火器、易燃易爆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6、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處罰10—100元。
消防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小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火警電話(119)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對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保養,使之處于隨時可用狀態;對超過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及時進行重新加粉處理。
3、對專用教室消防器材被老師隨便移動位置的及時復位;要求清潔工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擦洗。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或其他公共場所。學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地方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老化和用電器故障等引導火災。
6、嚴禁在學校空屋或其他房檐邊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嚴禁在學校、實驗室、微機室、廚房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員工下班后,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注意提醒教職員工經常檢修用電器和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學校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疏散指示標志的安裝位置應在腰部以下。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10、學校結合“安全月活動”、“119消防活動日”和季節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1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資料,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景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一樣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景;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景;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經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職責人,并制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職責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職責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景。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貼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2
1、消防設施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器材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2、保安部制定年度消防設施器材的檢查計劃,并按計劃定期檢查、清理和登記造冊存檔。
3、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小錘及其配件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4、溫、煙感控制箱體,指示燈,開關,探頭經常處理良好備用狀態。
5、消防水泵、閥門、管道、壓力表、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定期放水檢查一次。
6、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7、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更換,確保處于良好狀態。
8、消防廣播器材隨時處于良好狀態。
9、消防扳手存放在顯要位置,隨時備用。
10、加強消防設施器材的巡視、檢查、保養、更換,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11、消防設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變位置,嚴禁損壞丟失。
12、因裝修、擴建、改建消防設施故障需要暫停消防設施運行的,必須先到物業部辦理相應手續。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3
一、總則
為了加強對消防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1.1消防器材的配備:
1.1.1按照GBJ140--90《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有關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1.1.2依據設計標準按不同的介質配備不同種類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指定的`地點,任何人不允許隨意動用。每次使用后,應集中保管,而后更換同樣型號和數量的有效器材;
1.1.3消防器材的擺放要分布合理,擺放在通風良好、明顯和便于取用之處,且不影響安全疏散;
1.1.4消防器材不得放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應有防曬、防雨、防凍的保護措施;
1.1.5消防栓應有明顯的標志,室外消火栓周圍20米內不準堆放物資和停放車輛。滅火器應設置穩固,其銘牌必須朝外。
1.2固定消防設施的管理:
1.2.1加強對固定消防設施的管理,按期進行試驗;消防噴淋系統每半年試驗一次;消防水炮每半年試驗一次,與消防設施有關的閥門每月一次,并有記錄;
1.2.2加強裝置內固定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經常檢查并定期做防腐處理。對消防系統上的閥門、噴嘴等要經常檢查、清理,損壞的要及時更換,確保零部件齊全、靈活、好用;
1.2.3任何個人不得私自使用各種消防設施或器材,如確需使用,必須經公司生產部批準或安全主管領導批準,用后要立即恢復原狀,并經生產部安全人員驗收。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
1.2.4車間要建立消防設施和器材臺帳,內容要明確具體,數量準確。
1.2.5車間要作好消防設施和器材使用的培訓工作,確保員工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設施或器材。
1.2.6各部門或車間負責各自管轄區域或所屬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和年度檢驗、換藥工作,每月必須對消防設施進行一次檢查,滅火器每季度檢查一次并及時填寫卡片。
1.2.7消防通道必須保持平坦通暢,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阻礙消防車輛通行的物資。
1.2.8消防器材的配備、更換和維護由安全人員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統一歸口管理。
三、附則
3.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4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治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標準》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治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治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卡進展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治理責任人協作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狀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于枯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枯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喪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托付修理單位對全部滅火器進展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需進展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5
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市委機關和公民人身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湘政發〔20xx〕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機關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防火責任制度
1.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要把防火責任納入本部門工作崗位目標管理之中,做到與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實施消防檢查,狠抓落實。
2.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由一名負責人負責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本部門的防火安全檢查,并按部門總人數的50%確定義務消防員。
3.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要適時對本部門進行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議。
二、用火用電制度
1.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安裝電源線路,因工作需要需臨時安裝電源線路的`應先報局辦公室同意后,由電工負責安裝。
2.嚴格控制明火、焰火使用燃放。確需使用時,必須保證安全預防措施,并報請市委辦公室同意后,才能實施。
3.建立健全防火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沒有安全防范措施不得用火用電,違者均按規章制度報有關單位進行處罰。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準用酒精和甲級易燃物品作燃料。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凡在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場地、焊割易燃易爆(氣)體儲罐、桶等設備時,必須按規定辦理施工手續。
2.對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做到專庫單列存放,對運進物資必須做到有登記、有記載,不得并列存放。
3.對易燃易爆物品進出庫時必須有詳細的審批手續和登記制度,不得隨便借用和送人。
四、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要隨時每周對自己所管轄的地段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并將檢查的情況報告給本部門的領導。
2.局辦公室每季度對機關的各處室、局屬各單位的防火工作進行抽查,將結果進行通報。
五、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1.嚴格履行工作崗位防火責任制,自覺執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除火險隱患。
2.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嚴密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3.重點消防部位,嚴禁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報告機關行政領導批準,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后,才能實施。
六、火警、火災事故登記報告制度
1.發生火災事故應迅速報警,并及時組織人員撲救。
2.發生火災應及時搶救公共財產,保障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
3.保護好火災現場,查明起火原因,寫出火災調查材料。
七、消防宣傳教育制度
1.每年要不少于一次對職工進行防火、滅火知識教育。
2.普及防火安全知識,做到家喻戶曉,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局辦要把防火宣傳教育納入議事日程,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機關全體職工必須懂得工作崗位上的火災危險性,做好本職工作崗位的安全預防工作。
八、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是機關防火、撲火專用設備,任何個人或部門不得隨意移動或挪作它用。
2.各樓層的滅火器,部門和個人不得任意搬動。影響防火安全,沒有造成直接損失的按治安管理條例規定,以防害公共安全行為進行處罰。
3.安裝的消防栓不得隨意移動和任意阻塞,需移動時,必須事先報告機關行政領導批準后,再移動。
4.未經領導批準,任何移動消防器材,造成直接損失的,均應按《消防法》對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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