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作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
1、園長是全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安全工作由園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每月要對幼兒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幼兒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園內外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幼兒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主管部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屬地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加強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安全工作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派出所、交通警察中隊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部門對單位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幼兒及幼兒活動的周邊環境,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6、每學期園長與教師、教師與幼兒家長、幼兒園與校車車主、車主與幼兒家長,層層簽訂責任書。
7、定期對園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縣教育局。
8、經常檢查園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2
一、危房檢查
每學期開學初及學期末對房舍進行兩次次全面檢查,及時對危房進行排險維修,并書面上報存在的安全隱患。若遇風雨雪災等惡劣天氣,應及時采取安全預防措施。
二、水電檢查
1、每學期開學前對學校舍所有電路進行一次檢查、維修;對教室、用電設備每兩周進行一次安全排查,確保用電安全。
2、除確保管道暢道、師生正常用水外,還要定期對學校的水質進行監測,保證學生的飲水安全。
三、衛生檢查
組織各班勞動委員每天對各班的教室、衛生區、廁所等進行一次全面的衛生等級檢查,消除衛生死角,保持環境衛生,嚴防流行性傳染疾病的發生。
四、教室檢查
1、班主任對教室實施全天候管理,重點管理學生的出勤情況和行為表現情況,將每天的情況記錄在班級日志上,并按責任書要求處理問題。
2、對教室在自習或課間進行監管,一周一總結,并通報情況。
3、教師上自習時必須對學生的安全高度負責,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妥善解決,并于課后向班主任反映。下課時間由班主任及值班人員監管。
五、周邊環境檢查
1、建立安全防控網絡,要求學校周邊的'商店、網吧、游戲室不得容留學生玩耍,防止學生意外發生,學校不定期在課余時間進行檢查,必要時與湯池派出所聯系,共同實施管治。
2、每周不定時地檢查街道的臺球室、等,檢查是否有學生參與
3、禁止陌生人、社會青年和外校學生進入校園,以免發生不必要的矛盾。若遇此類情況,值班人員立即組織力量制止。
六、學校實行定期的日巡查、周巡查、月巡查等,每月進行一次地震逃生演練,確保師生安全。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3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自存,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五、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六、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七、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八、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九、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4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雋水派出所,一份報雋水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學校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教育局。
8、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5
一、人員定義: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進行安全培訓的從業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從業人員定義: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是指該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各項工作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也包括生產經營單位臨時聘用的人員。從安全管理角度來講分為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指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廠長、經理、(礦務局)局長、礦長(含實際控制人)等。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以及未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生產經營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
生產經營單位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外,該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包括其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也包括生產經營單位臨時聘用的人員。從安全管理角度來講分為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生產經營單位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外,該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包括其他負責人、其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以及臨時聘用的人員。
二、人員職責
主要負責人:
《安全生產法》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職責:《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五)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管理人員:
職責:《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三)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安全管理人員配備: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十四條從業人員在三百人以上的高危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在一千人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總監,并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
《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第九條礦山、金屬冶煉、道路運輸、建筑施工單位,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運輸單位和使用危險物品從事生產并且使用量達到規定數量的單位(以下簡稱高危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一)從業人員不足100人的,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2名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應當有1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三)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應當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按不低于從業人員5‰但最低不少于3名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應當有2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四)從業人員在1000人以上的,應當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按不低于從業人員5‰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應當有3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一)從業人員不足100人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2名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應當有1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四)從業人員在1000人以上的,應當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按不低于從業人員3‰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至少應當有2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法律、法規對生產經營單位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從事作業的,勞務派遣人員應當計入該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人數。
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聯系: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恪盡職守,依法履行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作出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應當聽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意見。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職務待遇:
《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支持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管理職責,并保證其開展工作應當具備的條件。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待遇應當高于同級同職其他崗位管理人員的待遇。高危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崗位風險津貼制度,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享受安全生產管理崗位風險津貼,事業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高危生產經營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或者安全總監、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任免,應當書面告知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主管部門。
三、安全培訓要求: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二十條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可以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委托其他機構進行安全培訓的,保證安全培訓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
四、安全培訓的組織實施:
國家《安全生產法》第十一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安全生產意識。這是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的法律依據,同時也是地方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和各生產經營單位的應盡義務。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對貫徹《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從培訓的人員、方式、內容等方面,做了具體、明確的規定。其中,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應急管理部)組織、指導和監督中央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總公司(集團公司、總廠)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急管理)部門組織、指導和監督省屬生產經營單位及轄區內中央管理的工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分公司、子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市、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急管理)部門組織、指導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除中央企業、省屬生產經營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生產經營單位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實施。
五、各類人員的培訓要求
主要負責人: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初次培訓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再培訓內容:
對已經取得上崗資格證書的有關領導,應定期進行再培訓,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新知識、新技術和新頒布的政策、法規: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政策;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事故案例。
安全管理人員: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初次培訓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再培訓內容:
對已經取得上崗資格證書的有關領導,應定期進行再培訓,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新知識、新技術和新頒布的政策、法規: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政策;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事故案例。
特種作業人員:依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實行統一監管、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參加培訓。
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機構(培訓機構),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取得安全生產培訓資質證書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60日內,提交相關材料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再復審、延期復審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復審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失效。
其他從業人員: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生產經營單位除三項崗位人員以外其他從業人員的培訓,分為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調崗和離崗后上崗人員培訓、崗位安全教育培訓。
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廠(礦)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四)有關事故案例等。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廠(礦)級安全培訓除包括上述內容外,應當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等內容。
車間(工段、區、隊)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
(一)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二)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三)有關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調崗和離崗再上崗人員培訓:
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后,由于崗位工作特點、要求不同,應重新進行新崗位安全教育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離開崗位后,重新上崗作業應重新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由于工作性質不同,離開崗位時間,國家不能做出統一規定,應按照行業規定或者生產經營單位自行制定。原則上,作業崗位安全風險較大、技能要求較高的崗位,時間間隔應短一些,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后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生產經營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崗位安全教育培訓
崗位安全教育培訓,是指連續在崗位工作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主要包括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定期安全考試和專題安全教育培訓三個方面。
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主要以車間、班組為單位組織開展,重點是安全操作規程的學習培訓,安全生產規章制定的學習培訓,作業崗位安全風險辨識培訓,事故案例教育等。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形式多樣,內容豐富,根據行業或生產經營單位的特點不同而各具特色。(例:我國電力行業有班前、班后會制度,安全日活動制度。班前會,在布置當天工作任務同時,開展作業前安全風險分析,制訂預控措施,明確工作的監護人等等;工作結束后,對當天作業的安全情況進行總結分析點評等等。安全日活動,即每周必須安排半天的時間統一由班組或車間組織安全學習培訓,企業的領導、職能部門的領導及專職安全監督人員深入班組參加活動)
定期安全考試,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的定期安全工作規程、規章制度、事故案例的學習和培訓,學習培訓的方式較為靈活,但考試統一組織。定期安全考試不合格者,應下崗接受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專題安全教育培訓,是指針對某一具體問題進行專門的培訓工作。專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針對性強,效果比較突出。通過開展的內容有:三新安全教育培訓、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培訓、事故案例培訓、安全知識競賽比武等。
六、相關處罰條款:
《安全生產法》
第九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規定如實告知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
(四)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
(五)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或者未向從業人員通報的;
(六)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者未定期組織演練的;
(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其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總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
(三)高危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有關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四)未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第二十八條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檢查中發現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責任落實不到位、有關從業人員未經培訓合格的,應當視為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生產經營單位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將安全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工作計劃并保證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資金的;
(二)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未支付工資并承擔安全培訓費用的。
第三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二)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如實告知其有關安全生產事項的;
(三)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
(四)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未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檔案的,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生產經營單位非法印制、偽造、倒賣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非法印制、偽造、倒賣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特種作業人員偽造、涂改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特種作業人員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6
(一)、值班人員應熟悉學校各重要部位所在的位置,以確保發生情況及時應對。
(二)、值班人員應確保于當日7:30至次日7:30,在監控室通過熒屏監控全校安全情況,不得擅離崗位,在崗時不得關燈,下班后關好燈及門窗。
(三)、關注'110'紅外報警器布防。有特殊情況與相關科室人員聯系后及時做撤防處理,待人員離開防區后及時布防,并做好記錄。
(四)、值班人員在當班日內無論有無情況都應做好每天的值班記錄并及時反饋。
(五)、當發現有刑事、治安案件或火災等突發事件,應立即報警,并同時向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報告。
(六)、做好室內及設備的`清潔衛生工作。
(七)、嚴守保安紀律,保護相關密碼。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7
1、 危化品儲存安排要按其性質,分區、分類、分庫儲存。嚴禁互為禁忌的危化品混存。
2、 儲存量及儲存安排應按GB15603—1995的規定。
3、 危化品入庫后應按養護制度認真養護。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穩定劑(阻聚劑)短缺等情況,應及時處理。
4、 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5、 外來人員進入庫區前必須交出所帶火種,嚴禁把火種帶入庫區。提貨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倉庫內,由倉庫發貨員負責發貨。
6、 進入庫內的運輸車輛必須經檢驗合格,并有防火裝置。入庫應登記,出門時需經核對后放行。
7、 人員、貨物出入庫,應嚴格遵守出入庫制度。
8、 本庫人員應嚴格遵守各項防火制度,如有違反,嚴肅處理。
9、 根據儲存的'危化品特性和倉庫條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滅火劑,以及火災監測、報警裝置。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8
1、企業應當制定安全生產管理臺賬。
2、安全生產臺賬要指定專人負責,認真填寫,妥善保管。
3、安全生產管理臺賬內容填寫要及時,有關落實制度的事項必須內容清淅。
4、安全生產臺賬管理負責人必須如實填寫,不得有制做假臺賬,欺騙企業負責人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人員。
5、企業安全生產負責人應當經常檢查各有關安全生產臺賬的內容,如有錯漏,要及時糾正。
6、嚴禁企業負責人或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指使臺賬管理負責人制假做假。
7、企業發生嚴重安全生產事故,必須如實報告和填寫臺賬,如有做假做造假,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處理。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9
為加強對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妥善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學校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實行“一票否決”制。
三、以消防、交通、衛生、治安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列入教育計劃,安排教學課時,并針對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進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安全教育,增長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并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四、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學生集體活動報告制度,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冬(夏)令營和春(秋)游等活動要事先制定活動方案(必須包含安全措施),經批準后進行。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商業性活動。
五、重視學生心理衛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導,教育學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學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學士集體用餐監督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自覺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監督。
七、要隨時掌握當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污染的情況,采取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杜絕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教學、科研、生產中領取使用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嚴格規范的管理制度。教學中使用危險物品應由實驗室相關人員領取,在教師指導下分發給學生。
九、做好校園內治安保衛工作,建立專群結合,人員防范和技術防范相結合的綜合治安工作管理體系,加強門衛和巡邏制度。
十、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有關規定,聽從指導服從管理。自覺維護校園的安全與衛生。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十一、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災害等安全事故時,在場師生員工在進行防衛、救助的同時,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在校園內的,學校應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輕傷害和損失。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0
一、提高思想認識,強化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領導。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崗位職責,把道路安全宣傳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有部署、定計劃、抓落實、見成效。
二、制定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長效機制。要緊密結合工作實際,把握宣傳教育時機,制定具體工作計劃,創新宣傳方式,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知曉率。
三、增加宣傳教育活動經費投入,完善宣傳教育設施建設,印發各類道路交通安全宣傳資料,開展形式多樣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四、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管理工作。安全宣傳教育要做到有計劃、有記錄、有總結,指定專職(兼職)人員負責宣傳教育資料收集、建立管理檔案。
五、定期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貴州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和《農業機械事故處理辦法》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縣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的宣傳。
六、經常組織開展車輛安全操作規程與技能知識,安全駕駛常識,保養維護常識培訓教育。
七、組織開展典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每季度不少于1次。
八、開展“六五”普法與交通安全應急管理科普宣傳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
九、突出農時與重要節慶(假)日,結合道路交通執法檢查,組織開展元旦、五一、中秋、國慶、春節等重要節假日期間的道路交通安全專題宣傳教育;要深入村社等重點區域,采取適合農村特點,以豐富多彩、喜聞樂見的形式,增強針對性、知識性、趣味性和有效性,進行廣泛宣傳。
十、開展廣泛的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展板、宣傳欄標語等方式,深入村社、學校,加強對駕駛員、農機戶、農村學生等重點群體,廣泛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宣傳教育。做到“墻上有標語,路邊有警示,手中有資料,報上有文章”。
十一、開展以“安全生產月”為主題的專項宣傳教育活動。深入村社、學校,開展交通安全咨詢宣傳教育活動,宣傳交通安全政策和便民惠農政策,推動安全發展理念、安全法律知識和安全常識進鄉村、進學校、進農戶。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1
1、機動車進入校內一律不準鳴號,并減速慢行,載重車輛律不準進入校內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境、綠化。
2、機動車進校內應聽從門衛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3、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準時將其關鎖好,錢包、珍貴物品不要放在車內。除重大活動外,平常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內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殊留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2
1負責對車間考勤的記錄、核實及檢查工作。
2負責車間日常事務的管理。
3負責廠部各類安全臺帳的記錄及信息傳達。
4負責車間人員花名冊、工資卡、工齡工資、飯卡、手機、流動人口等信息的歸納統計。
5負責車間員工的工資及獎金的`核算工作。
6負責車間勞保的申報及發放工作。
7負責車間各項會議的記錄、歸檔。
8負責設備日檢修記錄、潤滑、保養、隱患、檢修計劃等方面的整理歸檔。
9負責協助車間主任對車間員工勞動紀律及對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的檢查。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3
1、外單位借閱檔案資料需持介紹信,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能查閱.
2、凡公司系統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檔案的,由借閱人向檔案員辦理借閱手續,填寫借閱登記卡,返回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認真檢查并及時銷帳.
3、借閱檔案資料要妥善保管,不得勾劃、涂改、圈點、裁剪、損壞,否則取消借閱權.對于將檔案丟失者要追究責任.
4、借閱各項檔案人員必須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5、公司各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在工作發生變動時,必須由本人向檔案室交回借用的全部資料,否則,主管調動部門不予開調令.
6、工作調出,必須將檔案、科技書、資料全部交加,外出參加科技性會議帶回的資料,一律交檔案室存放.
7、經批準查閱的絕密檔案,只能在檔案室閱文,不得帶出室外查閱、翻印和轉借.
8、在查閱檔案中不得折卷,不得損壞、涂改, 因工作需要必須摘抄的,必須抄在保密工作手冊上.
9、查閱檔案的部門,要及時將利用效果登記冊內.
10、上級部門審查檔案資料時,需派車由有關人員和專職檔案管理員妥善保管共同到指定部門進行審檢,待審查結束后,把檔案資料安全歸位。
11、檔案資料按統一分類大綱進行分類、編目、劃定保管期限限、密級。
12、維護國家機密,卷面、封面要注意密級。密級定為三種:(1)絕密(2)機密(3)秘密
13、加強檔案的安全管理,檔案必須存放在專用的保險柜內嚴密保管,檔案室門窗要堅固,做到安全可靠。
14、保護檔案庫的.清潔,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請示處理。
15、保持好庫的溫濕度,經常檢查調整,按規定填寫溫濕度記錄。
16、案庫房是檔案保管要害部位,非本室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有查閱檔案資料的同志請等候調卷,在閱覽室查閱。
17、借閱制度,搞好借閱、查閱、入庫、發放登記工作。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4
為加強學校專項工作安全管理,確保師生和學校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法規政策,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外集體活動安全
根據區教育局關于《xx市xx區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管理規定(試行)》,學生集體外出活動(根據教學計劃,自行組織學生集體參加在校外進行9人以上(含9人)的社會實踐、考察參觀等活動)須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為了做好報批審核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申報材料
1.兩種申報表:《xx市xx職業技術學校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備案審核表》、《xx市xx區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備案審核表》(附件1、2)。
2.參加活動人員花名冊(附件3)。
3.安全預案(含活動安全管理人員的安排及職責;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的情況)。
4.租用車輛須附上承辦方的安全責任承諾書(安全保障作出的書面約定),及所用車船合格證明的復印件(指在xx出發使用車、船的)。
(二)申報程序
1.校內申報:提前8個工作日辦理好校內申報后,將申報材料交安全處。
2.報區教育局審核:由安全處提前7個工作日報區教育局安全科審核。
(三)相關要求
1.活動須是教學活動中的內容。
2.活動前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必要時,配足所帶的生活用品與藥品等。
3.明確活動責任人,配足陪同人員。活動過程中,加強現場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校外活動須辦理審批報告手續,經所有責任部門同意后方可出行。否則,責任自負,并追究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5.禁止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和一般性慶典活動。
二、安全應急預案
(一)所有大型活動,均須審批
屬于學校組織的應提交校分管領導或校長辦公會議審定;屬于校區組織的應提交負責的校區主任或校級領導審定。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須按照外出活動審批相關規定辦理,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外出活動。租用的車輛必須具備正規的行車安全條件,嚴禁租用無證駕駛或有問題的車輛;學校或活動負責人須與租賃方簽訂租賃合同,其中要有明確的安全責任。
(二)制定大型活動安全預案
所有大型活動,均要制定活動安全應急預案,成立臨時安全管理組織,安排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員,明確相關安全工作職責,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
(三)分級管理,責任到人
屬于學校或校區組織的學生大型活動,應由活動負責人做好組織,落實責任,做好各環節安全工作。屬于班級組織的學生活動,班級安監委員要協助班主任,做好班級活動安全工作,并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四)事前查改隱患,確保活動安全
要在舉辦大型活動前排查隱患,對發現隱患及其它不利于安全的問題,學校相關部門要及時做出妥善處理,確保學生安全。同時要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
(五)出現重大隱患,須終止活動
屬于校外大型活動,在舉辦之前,學校應與活動場所管理部門聯系,檢查活動場所安全措施,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組織者要及時終止活動。
(六)遇意外事故,應有序疏散
活動期間,如出現意外情況,導致活動無法順利地開展,要在有關領導、活動負責人的統一組織下,按事先的職責分工,迅速、安全地將參加活動的學生撤離現場,指揮他們有序疏散;同時,利用廣播等途徑對學生進行安全應急教育。
(七)確保通訊暢通,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建立安全通訊網絡,確保聯絡暢通。遇突發事件,第一知情者要在第一時間報告活動負責人,活動負責人及時上報學校分管領導、安全副部長(副主任)及相關處室負責人;要報告保安隊長,以做好現場保護、防護和協助救護工作。若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活動負責人要及時組織人員對傷者進行全力搶救,同時,必須及時告知班主任及學生監護人,學校第一時間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八)其它事項
在校內任何場合、部門、時間發生突發安全事故時,當事者(目擊者)有責任在采取力所能及措施的同時,第一時間報告學校值班人員、領導,并視情況盡快向有關部門、領導匯報,以便事故迅速得到排除和解決。
(九)責任追究
沒有制定活動安全預案,活動前查改不徹底,活動中管理不到位,導致出現問題,又處置不力,造成學生意外事故的,要追究活動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進出校園安全
(一)車輛進出校園
1.校內車輛憑“xx市xx職業技術學校停車卡”進出校園。
2.進入校園內的車輛須停放在規定的停車場地。若停車位已滿,任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也不得停放在校門口黃線內。
3.任何車輛在任何時間(含工作日、節假日等)不得進入校園內的教學區域。
4.特殊情況,如接送教職工大巴、學校運送貨物、承辦考試等車輛,須進入教學區域,有關部門須事先報行政部學生處(安全處)審批。經審批后在保安員引導下方可進入。但在學生課余活動期間,任何車輛原則上不得進入教學區域。
5.教職工車輛盡量避開學生上學、放學時段進出校園。每天在學生放學的15分鐘內(上午第四節課及下午第二節課下課鈴響后15分鐘),任何車輛不得進出校園。
6.未經行政部學生處(安全處)批準,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經批準進入校園內的外來車輛離開校園時,必須接受值班保安員檢查,確認無私帶校內物品后方可離校。
(二)各類人員進出校門
1.學生
(1)在學校上學、放學時段,外宿生須憑校卡有序進出校門。禁止內宿生外出校園,各部嚴把請假關,如有特別情況,內宿生(含請假學生)須憑校卡、憑請假條進出校園。
(2)學生進出校門應走人行通道,不得走車輛進出的大門,做到人車分行。
(3)中午13:30前,外宿學生不準進入校園(周五除外);午休期間,禁止學生滯留在操場、教學區等校園區域活動。
2.外來人員
嚴格按照外來人員“憑證登記,核實確認,非請勿入”原則進入校園。
(三)帶物品出校門
1.任何人員攜帶物品離校,須憑行政部總務處出具的物品放行條,在值班保安員核驗物品(這里所指的物品包括:送校外維修的設備和廢品等)后,方可放行。
2.保安員要嚴格按照學校物品放行手續規定,做好查驗工作。
3.凡不履行放行手續,或不接受保安員
查驗的,保安員有權阻止相關人員擅自將校內物品帶出校門。查驗中,保安員要將發現的問題及時報告行政部學生處(安全處)。行政部學生處(安全處)要將有關情況及時向行政部總務處等有關處室負責人反映,由相關處室做出妥善處理。情況嚴重的,要向學校領導反映解決。
四、學生宿舍安全
(一)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熱毯、電熱棒等具有危險的用電器及大功率用電器設備。
(二)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私改電路。
(三)嚴禁存放、帶入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內不得點明火、嚴禁吸煙。
(四)安全用電,人走電關。
(五)嚴禁在電線、照明設備上懸掛物品。
(六)嚴禁在宿舍內存放管制刀具等。
(七)嚴禁在宿舍內喂養寵物。
(八)不得損壞應急照明燈、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九)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十)須具有安全意識,應急能力,會報警、滅火、逃生。
五、學生體檢與患病就診
(一)新生入學健康狀況普查程序。每位學生在校醫室看病均需有病歷記錄。新生入學,校醫室發病歷到班主任,班主任監督學生如實填寫各欄目,包括既往病史。收齊后交校醫室,校醫根據上報情況,統計需要進一步由醫院檢查病情的學生名單并報班主任,班主任轉交學生及其監護人落實。學生向班主任反饋醫院檢查結果和需要注意的事項,班主任將院方提出的意見轉交校醫室及相關教師。
(二)白天上課時間患病學生診病和送院程序。校醫負責學生疾病的檢查和診斷,決定處理方案。可以在校醫室處理的.,一律在校醫室診治,不批準請假回家;需要轉送醫院診治者,原則上一律由班主任負責送醫院陪同診治(東校區)或聯系其監護人來接,重急病患者或有潛在危險者,校醫須陪同班主任緊急送醫院,交至院方醫生,并立即通知其監護人(危重患者第一知情者應撥打120緊急救護)。
(三)晚修期間患病學生的診病和送院程序。晚修期間,校醫室安排一位醫生值班,值班校醫負責學生疾病的檢查和診斷,決定處理方案。可以在校醫室處理的一律不批準請假回家;需要轉送醫院診治者,原則上由值周行政安排晚修教師負責送醫院陪同診治或聯系其監護人來接。重急病患者或有潛在危險者,校醫須陪同晚修教師緊急送醫院交至院方醫生,并立即通知其監護人,與其交接后,方可返回(危重患者第一知情者應撥打120緊急救護)。
(四)晚修后夜間患病學生的診病和送院程序。晚修后夜間學生看病須先找宿管員,由宿管員陪同找住校校醫檢查診斷,決定處理方案。可以在校內處理的先在校內處理;需要轉送醫院診治者,一律由宿管員負責送醫院陪同診治或聯系其監護人來接。重急患者或有潛在危險者,校醫須陪同宿管員緊急送醫院,交至院方醫生,并與其監護人交接后,方可返回(危重患者第一知情者應撥打120緊急救護)。
(五)學生每年參加一次由教育部門組織的常規體檢。校醫室協助專業部負責組織安排常規體檢工作。班主任協助發放和收齊體檢表格并上報校醫室,由校醫負責體檢結果的統計分析,并將有異常、需要作進一步檢查的學生名單,以書面形式反饋班主任。班主任將通知單轉交學生,并通知其監護人,督促其帶學生到醫院復查,并在半個月之內將醫院復查的診斷,以及能否參加劇烈運動等結果、保護措施等,反饋校醫室和相關科任教師。
(六)按區教育局規定,校醫一律不給學生和教師做注射治療,不接受教職工家屬患者診治。
六、學校與體質特異學生及其監護人簽訂協議書
(一)體質特異學生監護人向學校告知。學校建立特異體質學生及其監護人向學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教師了解學生身體狀況,科學、合理安排其活動量。班主任在新學年開始時應向監護人了解學生是否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監護人應如實說明清楚,并附醫院相關證明,提出需要減輕活動量的具體要求。班主任負責做好書面檔案,并書面通知有關課程教師。各學科教師組織教學活動時,有責任根據學生的健康狀況,適當調節和控制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學生的活動量。校醫有責任澄清學生的特異體質。
(二)學校與其監護人簽訂協議書。體質特異和特定疾病的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有保護和及時救護的責任,但學生在自然情況下或不聽從學校的要求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校方不承擔法律責任。專業部與其監護人簽訂有關協議書,一式兩份,專業部與監護人各執一份。另外,校醫室與專業部處各存一份(復印件)。
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實行,由xx市xx職業技術學校行政部負責解釋。
附件:1.xx市xx職業技術學校師生集體外出備案審核表
2.xx市xx區師生集體外出活動備案審核表
3.xx市xx職業技術學校外出活動人員登記表
4.xx市xx職業技術學校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工作安全管理制度15
一、開工前認真組織、發動、學習
對于大型工作,由于工作量大,時間長,安全危險點多且不好控制,所以要認真抓好開工前的安全教育工作。我處在每次大型工作前都認真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反復看現場、設想工作中會遇到的難題及不安全因素,并由此制定詳細的施工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然后組織班長、班組安全員、工作負責人參加的討論會,在會上宣布各班的分工情況及每天施工進度要求,并將施工措施及安全管理措施一起進行討論,廣泛征集各方面的意見,最后匯總后,形成正式的施工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正式措施出來后,分發各班,由工區負責人或專責帶領各班人員一起學習施工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并結合工作任務學習有關的《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及《事故匯編》,使全體職工在思想上對安全工作有一個大的提高。使每個人員都知道本班的每天工作量及工作中的危險點、安全注意事項,使人人把“要我安全”真正轉變為“我要安全”,工作上自覺做到“我不傷害別人、我不傷害自己、我不被別人所傷害”的三不傷害。
二、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
安全管理不是靠一、兩個人就能完成的,而是靠大家的共同努力而實現的。
大型工作由于施工現場點多、面廣,人員多,專業多,如:檢修專業、高壓專業、化驗專業、保護專業、低壓維護、變電站值班人員、土建專業、汽車運輸及吊車、斗車等。各專業既是獨立的施工單位,而又需要相互配合施工,有時是自己班組工作,有時是多班組在同一地點交叉施工。如何在這種施工條件下保證安全工作,是我們探索的方向。我處結合現場多班組多專業的實際情況制訂了以我為主,各專業安全專責為輔,各班安全員、班長為面的全方位安全管理模式。使每一專業、每一工作都處在安全人員監督之下。
現場安全管理已深入基層班組,既有工區安全員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和各工區安全監督崗盯重點部位,又有班組安全員、班長負責該班的安全工作,形成了每一工作點都有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每日班前會
每日一上班,工區即準時召開有工區領導、專責工程師、各班班長參加的碰頭會,會上傳達上級文件、要求,布置當天各班的工作任務及要求,班長如有問題,在會上提出,由工區協助解決,工區安全員指出工作危險點及注意事項,并指定安全監督崗人員隨班組進行全過程監督(包括行車安全、現場生產安全)。班長開完會后回班召開班組會議,傳達會議內容,布置當天工作,交待工作危險點,選派人員去現場工作。
四、每天工作的危險點分析、難點分析及對策
對于現場工作保證人身、設備安全始終是第一位的,由其是在人員少、任務重的情況下顯得更加重要。我們在安排第二天的工作時,對于各種不安全因素進行多方考慮,提出施工中存在的危險點,進行公布,比如:設備吊裝時,吊點選擇、吊具選擇是否合適,與帶電設備保持安全距離是否足夠;瓷件吊裝時是否會造成瓷件的損傷;吊車、斗車是否有專人指揮;人員登高作業是否有防止高空墜落的'措施;電焊、氣焊時是否會引起火災;設備試驗時是否會造成人員觸電、升壓時是否超過設備正常試驗電壓等。問題提前想到了,就能更好的采取措施,現場重點盯防,防止事故及不安全因素的發生。
在搞好危險點分析的同時,還搞了難點解析。危險點和難點找出后,針對不同工作制定了相應解決各種問題的辦法和措施,提醒班組工作人員注意,確保人員、設備的安全。
五、每日安全生產的控制
每天班組到達工作現場后,全體人員列隊,由工作負責人宣讀工作票,交代安措,然后由安全員或安全監督崗指出當天工作的危險點、難點,講解措施和對策,所有人員均無疑義后,開始分組工作。
工作中工區安全員進行全方位流動檢查,控制全面安全情況,安全監督崗盯當天工作中危險性比較大的班組,使其重點、危險性較大的工作始終處在有專職安全人員控制中,班長、班組安全員隨時具體負責本班的安全情況,提醒班組成員注意安全,防止因工作忙,為趕進度,造成安全意識薄弱,出現習慣性違章現象。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我們制定了一個《超高壓工程處現場安全監督卡》,分為簡單的三項,第一項為時間、班組、工作任務,第二項為檢查內容,針對現場易出現的習慣性違章制訂了9條,進行打“√”號,第三項為違章現象和監督員、工作負責人、違章人員簽名,使現場違章現象得以控制和違章處罰有據可查。
通過多方位、立體化的安全管理,做到了安全工作處處有人管,事事有人問的良好局面,使施工現場杜絕了違章現象的發生,保證了安全生產。
六、每日的班后會
每天每個班組工作完畢,清掃完現場后,我們就召開有工區領導、安全員、安全監督崗參加的班組工作總結會,先有班長總結一天工作中好的方面和不足,然后班組成員發言,談對當天工作的看法,安全員、安全監督崗講評安全生產情況,指出不足和注意事項,最后由工區領導進行總結,對表現好的給予表揚,不好現象給予批評,評出每日一星,提出要求后,散會,各班帶領人員返回。
開好每天班后會,可以使班組認真總結工作經驗,認識到自己的不足之處,使每個人的安全認識和技術水平得以不斷提高,從而提高班組管理水平,使班組的安全生產得以保證。
七、民工管理
對于大型工作,我處由于人員少,免不了要使用一些民工,對所使用的民工,我們有嚴格的要求,必須是常期在我局參加基建施工,且經過安規考試合格的人員,與局安全監察部簽定安全承包合同的包工隊。
對于這些人員,開工前,首先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現場安全措施、施工措施的學習,使其每個人對安全工作都有一個新的認識。然后按照工作需要,把他們分到各班,使其成為各班的一員。
工區要求各班長、班組成員要把他們當成自己的親兄弟一樣對待,工作上要多關心他們的施工安全,工作時,實行一個小組帶一至二名民工,堅決杜絕民工失去監護獨立工作的情況。同時工區加大對安全工作的考核力度,如果那個班組使用的民工出現了違章現象,就考核那個使用小組成員,同時考核該班班長、安全員,因為他們負有監督、管理不到位的責任。
通過溶入親情化的安全管理模式,我處所使用的民工未出現安全方面的問題,在保證了人身、設備安全的同時,也提高了施工效率。
通過兩個月的實踐來看,我們的這種安全管理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不僅創造了從6月25日開始第一臺12萬kva老變壓器退出,到7月6日新的18萬kva變壓器全部安裝結束用了12天,第二臺從6月27日12萬kva老變壓器退出,到7月5日新的18萬kva變壓器全部安裝結束可以投運僅用了8天時間的全省記錄,而且在全國這個記錄也是不多見得。我們認為強化了安全管理,就能給企業帶來安全、帶來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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