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加強選煤廠環境保護管理,達到“環保設備正常運轉率達到95%,廠區噪音與污染物100%達標排放,生產廢水100%循環利用,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為0”的環境管理目標,特制定本環保管理制度。
二、適應范圍及權限
1、本制度匯編適用于選煤廠范圍內的環保管理。
2、名詞術語
①環境保護:是指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經濟的、科學技術的各方面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資源,防止對環境污染和破壞,以求保持和發展生態平衡,擴大有用資源的再生產,保障人類社會的發展。
②環境污染:是指有害物質或因子進入環境,并在環境中擴散、遷移、轉化,使環境系統的結構與功能發生變化,對人類以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的現象。
③環境管理:是指在環境容量的允許下,以環境科學理論為基礎、運用技術的、經濟的、法律的、教育的和行政手段,對人類的社會經濟活動進行管理。
④環境監測:是指間斷或連續地測定環境中污染物的濃度,觀察分析其變化和對環境影響的過程。
⑤可持續發展: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
3、本制度歸口管理單位是技術部,安全部、調度室配合。在技術廠長的領導下,進行環境保護工作。
第二章、環境保護工作制度
一、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全面落實環境保護責任制,預防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并結合選煤廠環境保護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責任制。
二、適用范圍
本責任制適用于選煤廠各級、各崗位人員。
廠級、部門、車間的主要領導是選煤廠、部門、車間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選煤廠、部門、車間的環保工作負主要責任,即“一把手負責制”。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對選煤廠、部門、車間下屬人員貫徹執行本規定負責,真正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各負其責。
廠長為選煤廠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選煤廠的環境保護全面負責。廠長授權環保領導小組管理環保工作。技術部是選煤廠環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機構。
三、環保機構
設立以廠長為首、各部門、車間領導組成的環保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選煤廠的各項環境保護工作進行決策、監督和協調。
組長:廠長、支部書記
常務副組長:副廠長(分管技術)
副組長:副廠長(分管安全)副廠長(分管生產)
副廠長(分管機電)副廠長(分管后勤)
成員:技術部、調度室、安全部、采供組、各車間、班組負責人
四、選煤廠各級領導環保職責
1、組長職責
①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把環境保護列入選煤廠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作為選煤廠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選煤廠的環境保護全面負責。
②了解選煤廠的主要排污情況及所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宏觀控制選煤廠環保的發展方向。
③負責健全環境保護機構,按規定配備專兼職環境管理員,督促檢查各部門負責人抓好環境管理工作。
④負責組織環保制度、環保規劃和環保目標(包括污染物減排目標)的制定。
⑤保證環保資金落實到位。
2、常務副組長職責
①分管環境管理的副廠長是選煤廠環境保護的直接責任人,熟知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及地方的環保要求,負責領導選煤廠環境保護工作。
②了解選煤廠的生產工藝流程、主要產污環節、處理設施的運行情況以及選煤廠排污情況,支持和指導技術部開展環保工作。
③負責組織貫徹落實環保法律法規、環保規章制度、環保部門管理要求。組織制定、修訂選煤廠環保規章制度,分解環保目標。
④組織開展環保技術交流,推廣實施環保先進技術和經驗,協調選煤廠與上級環保部門的工作。
⑤宣傳環保法律法規及有關知識,促進選煤廠員工環保意識的提高。
3、其他副組長職責
①對分管職能部門及業務范圍內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
②按職責分工做好分管范圍內環境保護工作的檢查、考核。
③宣傳環保法律法規及有關知識,促進選煤廠員工環保意識的提高。
4、各車間部門負責人環保職責
①各部門及車間負責人為本部門環保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環保工作全面負責。
②組織制定和落實所管轄范圍內的環境管理制度、環保設備設施操作規程,負責解決所管轄范圍內環境保護方面出現的問題和環境事故隱患。
③負責所管轄范圍內的環保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保證正常運行,并建立環保設備設施運行臺賬和記錄。
④負責所管轄范圍內的污染物的管理,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并建立污染物儲存、轉移臺賬和記錄。
⑤采供負責人在制定或審定有關設備采購、制造、改造方案和編制設備檢修時,應有相應的節能、降耗、減排等措施內容,并確保實施。
⑥調度室(環境事故應急指揮中心)配合古城煤礦負責協助選煤廠《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安全環境保護部組織突發環境事件時的應急救援。
⑦技術部負責人負責環境技術措施項目、環境檢測、環境事故隱患整改等費用的投入。
⑧技術部負責人根據國家下發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相關文件要求,需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落實環保責任制度,將除塵、降噪等環保設施落實到具體負責人。在組織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時,按照環保“三同時”制度,保證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⑨采供組負責人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應嚴格遵守國家頒布的各種環境管理規定。
⑩污水處理站負責人嚴格按照污水處理工藝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負責環保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保證正常運行,并建立環保設備設施運行臺賬和記錄及污水處理過程中相關運行記錄、廢水檢測記錄。
5、班組組長環保職責
①各班組長為本班組環保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班組的環保工作全面負責。
②貫徹執行選煤廠及部門環境保護的指令和要求,積極參加環保各項活動。
③參與本班組環境因素的辨識及環境因素的控制管理。
④加強本班組環保設備設施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不得無故停開、閑置,并做好運行臺賬、記錄。
⑤負責本班組范圍內的污染物的管理,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并建立污染物儲存、轉移記錄。
五、環保部門和其他部門職責
1、技術部職責
①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主動了解熟悉國家和地方環保法律法規、標準及要求,負責組織選煤廠的環境管理和環境監測工作。
②監督檢查選煤廠環保設備設施運行情況,保證正常運行,臺賬和記錄規范。
③監督檢查選煤廠污染物的管理,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保證選煤廠危險廢物的儲存、轉移手續齊全,記錄規范。
④組織選煤廠環境內部監測和委外監測,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及時完成各項報表統計和上報。
⑤組織選煤廠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
2、專職(兼職)環境管理員職責
①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選煤廠的環保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
②負責選煤廠污染減排計劃實施和工作技術支持,協助污染減排核查工作。
③貫徹執行選煤廠環境保護的指令和要求,積極參加環保各項活動。
④負責檢查選煤廠產生污染的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及存在環境安全隱患設施的運轉情況,監督各環保操作崗位的工作。
⑤負責檢查并掌握企業污染物的排放情況。
⑥負責向技術部報告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接受技術部的指導和監督,并配合技術部監督檢查。
⑦按規定和事故處理的“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設備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匯報。
3、調度室環境保護職責
①對選煤廠所有環保設備、除塵設施的正常使用管理責任,對因環保設備、設施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事故負總責。
②負責環保設備、除塵設施的綜合管理。定期組織對環保設備、除塵設施大檢查,及時處理環保設備、除塵設施的環境污染事故隱患。
③組織制定并實施環保設備、設施管理方案,建立健全環保設備、除塵設施臺賬,認真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標準和選煤廠的規章制度,有計劃地解決環保設備、除塵設施等污染事故隱患。
④負責選煤廠三廢、噪聲等環保治理設施檢修、維護、保養等專業管理工作;落實設備大修期間相關環保措施。
4、后勤和銷售環境保護職責
①建立健全辦公樓、宿舍、食堂和生活功能區(簡稱公共區域)的環境保護規章制度。
②負責選煤廠的綠化、美化、凈化工作,創造優良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③負責公共區域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上報并及時報告選煤廠安全環境保護部。
5、生產車間環境保護職責
①對本單位所有環保設備、除塵設施的'正常使用負設備專業管理責任,對因環保設備、設施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事故負總責。
②負責污水處理設施、除塵設施的綜合管理。定期組織對環保設備、除塵設施大檢查,及時處理環保設備、除塵設施方面的環境污染事故隱患。
③組織制定并實施環保設備、設施治理方案,建立健全環保設備、除塵設施臺賬,認真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標準和選煤廠的規章制度,有計劃地解決污染事故隱患。
④負責本車間三廢、噪聲等環保治理設施檢修、維護、保養等專業管理工作,落實設備大修期間相關環保措施。
⑤定期組織召開本車間環保設備、設施治理工作會議,總結治理工作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并實施切實可行的行動方案。
⑥組織制定、實施本車間環保設備、設施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并定期組織培訓和考試,不斷提高干部職工的環保責任意識和操作水平。
⑦按規定和事故處理的“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設備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
6、其他部門環境保護職責
①負責本部門環境保護宣傳工作的組織和領導,把環境保護內容列入工作范疇,做到統一規劃、統一實施。
②負責主管業務范圍內的環境保護工作。定期組織教育培訓,提高廣大干部職工的環境意識和環境法制觀念。
③履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章、環境保護考核和獎罰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選煤廠環境污染防治設施的監督管理,保障環保設施正常、有效運行,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實現環保目標。根據國家法律及環保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選煤廠實際,特制定環境保護考核和獎罰制度。
二、范圍
本責任制適用于選煤廠各車間、部門。
三、職責
1、技術部負責環境保護考核的歸口管理,會同選煤廠綜合辦公室對選煤廠范圍內的環境管理運行和活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負責提出考核意見,實施考核。
2、其它管理部門均可對安全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環境風險考核的實施過程進行監督。
3、其它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環境保護及環境風險活動的管理,接受安全環境保護部對環境保護及環境風險的整改要求和考核。并對本部門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考核。
四、定義
“異常排污”是指生產過程中發生的超標排放、無組織排放、環保設備停運排污、有毒有害廢棄物處理不當,以及各種有害污染物嚴重跑冒、泄漏、溢流等影響環境的情況。
“環境污染事故”是在生產過程中,因管理、操作、施工不當、工藝控制、設備裝置原因或其它因素,造成選煤廠內部環境和周邊環境污染的事故。
“現場管理”這里是指用科學的標準和方法對生產現場各生產要素,包括人、機(設備、工具、工位器具)、料(原材料)、法(加工、檢測方法)、環(環境)、信(信息)等進行合理有效的計劃、組織、協調、控制和檢測,使其處于良好的結合狀態,以達到優質、高效、清潔、均衡、環保、文明生產的目的。
五、考核項目及內容
考核項目為綜合管理、污染物排放監督、環保設施運行管理、異常排污等。
六、考核形式
考核檢查的方式有日常巡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和上級管理部門督查,并對檢查中發現的不規范行為進行罰款。
七、考核辦法
1、綜合管理考核
①各車間、部門應建立健全以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內部環保管理體系,及時、認真填寫各項環保臺賬,技術部進行定期檢查,臺賬記錄不符合要求,對該部門責任人罰款10—50元。
②各部門、車間應建立健全以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現場管理體系,按照選煤廠的管理制度,開展生產現場規范化管理工作,有技術部進行檢查,不符合規范要求的,對該部門當班責任人罰款10—50元。
③各車間、部門應定期開展環境隱患自查工作,建立健全環境隱患排查制度,并對發現的隱患進行“五落實”整改,確保環境安全達標。
④各車間、部門對各自包干區域的綠化帶、裸露地面負有保護職責。如發生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土壤,視受污染面積大小,處罰責任部門200—1000元,并由責任部門負責恢復土壤和綠化,受污染的土填應有責任部門申報廠長批準后做危廢處理。
⑤選煤廠或上級管理部門檢查中發現的環保問題,需由技術部下達“環保隱患整改通知單”,經分管廠長批準后下發責任部門,責任部門需及時整改。無正當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視情節嚴重程度對責任部門罰款100—500元。
2、污染物排放考核
①廢水排放考核
a各生產車間、部門負責人必須提高環保認知,嚴控用水和排水,除特殊需要,嚴禁有長流水行為,發現一次罰責任部門、車間100元。
b調度室對選煤廠生產廢水的產生、收集和輸送負有主管責任,因生產行為不當造成廢水超標排放或環境污染的,罰款100—1000元。
②廢氣排放考核
a車間應加強對生產設備和廢氣治理設施的巡檢,對生產廢氣的排放進行嚴格控制,除突發情況外廢氣不得隨意直排。發現直排一次,對責任車間罰款100—500元。
b生產車間作為產污單位,應承擔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確保責任區域內廢氣達標排放,廢氣排放口污染因子被環保主管部門檢測超標并造成重大影響的,對該生產車間罰款200—20xx元。
c車間應加強工藝控制,做好設備、設施的保養工作。因設備、設施維護保養不到位造成環境污染事件的,對設備、設施責任人處50—500元罰款。
3、環保設施運行情況考核
①車間應安排人員做好環保設備、設施的運行巡檢工作,并按照要求填寫巡檢記錄,確保設備、設施正常、穩定運行。未按照要求進行巡檢或記錄填寫不規范,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
②環保設備、設施發現異常,所在車間必須及時組織檢修,并向選煤廠領導和技術部匯報。內部力量不能處理的,請示選煤廠領導外協處置。對環保設備設施的異常情況不予以積極處置造成惡劣影響,對責任車間罰款200—1000元。
4、異常排污考核
①如遇到生產異常情況需要異常排污時,寫明異常排污的應急措施,及時通知調度室、技術部,并報廠長批準。
②因環保設備檢修或因故處理能力不足,車間無法迅速落實停產而需要臨時超標排污的,車間需提前一天向選煤廠技術部提出申請,并填寫“異常排污申請單”,經廠長審批同意后方可執行。
③如遇到降水天氣,根據降水輕度對10—15分鐘的初期雨水進行收集、處理,后期雨水可直接從雨水系統外排,雨水收集池人員對外排雨水情況負責,有技術部進行監督。
第四章、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選煤廠的環境風險管理,嚴格落實本選煤廠環境風險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預防環境風險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選煤廠的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實行定期(專項、季節、節假日等隱患檢查)或不定期(日常的隱患排查)的隱患排查,及時根據隱患產生的原因,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三、主要從以下幾點進行環境風險排查:
1、設備、設施是否處于正常的安全運行狀態;
2、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場所的安全狀況;
3、從業人員在工作中是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否正確佩帶勞動防護用品;
4、現場生產管理或指揮人員有無違章指揮。
四、對排查出的隱患,及時查找原因,及時整改,整改責任單位,必須按規定的時間進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諉、扯皮,拖期、延期。
五、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的隱患排查治理活動,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和責任。
六、其他各部門及人員對發現的環境風險隱患,應及時報告,重大隱患可直接上報選煤廠主要領導,以保證盡快解決。
七、職工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八、對于由于資金或技術問題等暫時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問題,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實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存在的危險因素;對于重大安全隱患無法保證安全的,要立即停產整改。
九、對需要整改的環境隱患問題,要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等書面資料,要認真填寫,并經有關人員簽字后存檔。
十、對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隱患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給于經濟處罰,由此引起重大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一、對所排查的隱患問題,要有隱患排查記錄臺帳和隱患治理臺帳,要存檔備案。(備注:根據本選煤廠實際情況,本選煤廠的環境隱患排查排查記錄臺賬和隱患治理臺賬、下達的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等并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記錄臺賬和隱患治理臺賬、下達的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一并管理。)
十二、對上級有關部門掛牌督辦的隱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結束后,要向負責督辦的單位提出書面復查申請。
十三、對已整改或未整改的隱患問題都要做為下次排查的重點。
十四、本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堅持“誰排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逐級管理。
十五、對因排查隱患不深入、不細致或對排查出的隱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責任制不落實致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據本選煤廠有關規定嚴肅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第五章、環境保護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選煤廠員工環境保護知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全體員工對環保工作的認識,使全體員工自覺愛護環境,掌握環保設備的控制參數和操作規程,提高環保設備運轉率,保障環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選煤廠環境保護培訓教育管理。
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管理是指選煤廠內部組織培訓和外部委派專業培訓。
三、職責
1、安全部制定對員工的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計劃。
2、技術部負責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的實施。
3、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的形式主要有:選煤廠內部的環保教育培訓、委派特殊環保教育培訓。
四、一般規定
1、凡新來選煤廠工作的員工應進行環保教育培訓,包括對基本的環保知識、選煤廠環保方面的有關制度等內容的培訓;選煤廠日常的環保教育培訓:對在職全體員工每年進行兩次環保教育培訓。
2、每年委派主管環保工作的人員進行外部專業培訓二次,考取相應的資格等級證書。兼職環保管理人員也應自學環保知識,熟知國家有關環保的各項法規、政策、方案,運用到日常的工作中。
3、加強員工的環保知識和法制觀念,使環保工作深入到日常工作中,也使環保成為員工的自覺行為。
第六章、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環保設備在生產過程中廢水、廢氣排放管理,及時投運環保設備,合理控制工藝參數,將廢水、廢氣排放濃度降低在最小值,保障環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選煤廠生產各環保設備在生產過程中的管理。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管理是指環保設備巡檢管理。
三、職責
1、巡檢是搞好環保的途徑,目的是發現、查明、整改各種隱患,制止各種違章作業。保持環保工作正常、穩定地運營。
2、組長、副組長、技術部、安全部、調度室及各車間部門負責人應不定期對各部門、車間環保工作及環保設備運行進行檢查。
3、技術部每月組織對選煤廠環保工作及環保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作出解決方案。
4、車間主任日常不定時巡檢,整理數據,對于車間的環保設備、不合理的廢物堆放、廢水和廢氣排放有義務監督,出現問題及時上報技術部及相關各級領導,避免環保事故的發生。
5、技術部負責職責范圍內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
6、各車間(班組)負責所管轄區域內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管理。
7、機修車間負責供水、排水及循環水技術改造、管網維護保養的管理。
四、一般規定
1、加強現有生產環保設備的技術管理,消除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利用資源,使污染物在生產過程中不斷減少或消除。
2、生產過程中必須第一時間投運環保設備,技術部負責不定時巡檢,發現不投運、排放超標、設備跳停等問題要進行處罰。
3、車間不能處理的環保設備問題,由技術部提出技術改造方案,報選煤廠領導審批實施。
4、各部門(車間)負責管轄區廢水、廢氣、廢渣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確保廢水要100%的利用,廢氣排放濃度要達到環保控制指標。
5、各車間(班組)加強環保設備的運行管理,堅持巡回檢查,確保環保設備正常運行;環保設備的檢修,必須列入車間的設備檢修計劃內,明確檢修質量,減少環境污染。
6、在生產異常情況下,若有緊急情況,需要臨時排放的,在5分鐘之內要向技術部、調度室口頭匯報。
7、機修車間加強對設備潤滑管理,防止設備加油、換油造成的油污染,廢油按選煤廠有關規定回收處理。
8、化驗室使用的酸堿有毒有害物的藥品,應加強管理,妥善處理殘液、廢液。嚴禁采取稀釋、深埋等辦法處理。
9、倉庫負責倉庫現場的管理。運輸車輛運往選煤廠產品,要按照規定的路線,采取防灑、防漏、防揚等運輸措施,對道路采取灑水降塵措施,防止物料揚塵污染。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2
一、總則
第一條:為創造一個禮貌、優美、整潔、有序的辦公環境、增強員工對公司的職責感和歸屬感、推進公司日常工作規范化、秩序化、樹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辦公室內及公共區域(辦公室、走廊、衛生間、室外衛生區)的環境衛生管理。
第三條:公司綜合部為公司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公司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門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公司所有員工都應提高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
二、室內環境衛生管理
第五條:公司員工個人的辦公桌、椅、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電話機、傳真機、書櫥、書柜、書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負責衛生與潔工作;須堅持清潔、干凈。
第六條:個人的文件、資料須擺放整齊,桌面應堅持整潔、干凈;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不得擺放在辦公桌上,個人的餐具、用具等應單獨放在抽屜或櫥柜內。
第七條:下班后個人的文件要整理、擺放整齊;座椅要歸位。
第八條:為美化辦公環境,每個辦公室應不少于三盆花。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管理
第九條:辦公室地面每日輪值人員要認真打掃,拖把洗干凈,擰干水后拖地,堅持地面清潔、干凈,無污染。
第十條:當日輪值人員要檢查辦公室垃圾蔞,當垃圾蔞內垃圾超過三分之二時應及時清理。
第十一條:公共走廊、衛生間每日輪值人員要認真打掃,堅持地面無瓜皮、果殼、紙屑等臟物。
第十二條:衛生間洗手臺面、鏡面要堅持干凈、清潔,茶葉渣過濾框和桶內污水,輪值人員要每日清理。垃圾桶內垃圾不應超過三分之二。
第十三條:衛生工具用后及時清潔整理、擺放整齊。
第十四條:辦公樓公共區域職責劃分:
三樓樓道及窗戶、三樓樓梯間及窗戶、三樓培訓室、復印室由采購部負責;
二樓樓道及窗戶、二樓樓梯間、女衛生間由財務部負責;一樓樓道及窗戶、大小會議室、活動室、男衛生間、門廳由綜合部負責。
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實際安排輪值,職責到人。各分庫要負責做好本單位區域內環境衛生管理。
四、室外衛生區環境衛生管理
第十五條:星期五午時為學習、勞動日,通常情景下室外衛生職責區每2星期打掃一次,如地面較臟應隨時打掃。
第十六條:冬季下雪時要以雪停為令,隨時做好積雪清掃,積雪應掃至綠化區內。
第十七條:室外衛生職責區劃分:
辦公樓西墻——1號庫東墻為界(含宣傳櫥窗)由綜合部負責。
辦公樓西墻——警衛室外xx米處為界(含宣傳櫥窗、停車場)由采購部負責。
辦公樓兩側道路由財務部負責。
第十七條:以上制度規定綜合部監督執行,公司將其進行不定期檢查,檢查發現不合規定的,應責成進行整改。
第十八條:違反本制度影響公司形象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3
第一條通過對生產、生活活動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減少施工生產、生活造成的環境影響,達到改善環境,保護人身健康的目的。
第二條適用于公司項目部生產、辦公和生活活動中對環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第三條項目部:負責對環境污染進行監測,對施工現場各種污染進行控制;負責從技術上做好施工過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負責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活動過程中用水、用電的節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廢舊物品的控制;負責汽車尾氣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灶具的污染控制,生活區噪聲、生活污水的控制。
第四條項目部負責對施工過程中大氣污染、揚塵、噪聲、廢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和控制。
第五條物資部負責在新購機械設備選型時,考慮機械設備對環境的影響。負責現場施工機械設施的維護和保養,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負責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第六條化學品及油品的控制
1、物資部負責化學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檢驗,在接收過程中保證外包裝無破損,發現泄漏應及時退還供貨方。
2、項目部在使用化學品及油品時,應保證無跑、冒、滴、漏現象,廢油應及時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集中處理,嚴禁將廢油直接傾倒。
3、壓力管道、鍋爐水壓及化學清洗作業后的排放,項目部負責制定方案,并與業主方聯系排放到指定地。
第七條噪聲控制
1、施工作業指導書要制定涵蓋施工活動、機械生產等所產生的噪聲控制措施,施工現場按批準的作業指導書進行施工,同時做好作業人員的防護工作,工程管理部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管理。
2、在聲源處利用隔音、吸音、消聲器等方法降低噪聲。
3、現場作業人員佩戴防護用具降低噪聲的影響。
4、有條件的施工區域利用綠化地降低噪聲。
5、進入辦公區、生活區的車輛不準高音鳴笛。
6、壓力管道、鍋爐吹管要編制吹管降噪措施,當地環保部門有要求時,方案和措施報當地環保部門批準。
7、加強宣傳教育,生活區內養成講文明、講禮貌的良好習慣,自覺控制音響、音量、以免妨礙他人。
第八條大氣污染控制
1、禁止焚燒、油氈、橡膠、皮革、塑料及其它能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2、禁止在生活區、辦公區附近從事露天噴砂和散發粉塵惡臭及有害氣體作業。
3、積極使用低污染滅火器材。
第九條生活鍋爐大氣污染的防治
1、食堂使用燃煤灶具時燃煤選用含硫量低,發熱量高的煤種,以充分燃燒,降低排放,使用燃油灶具時,選用霧化燃燒裝置,充分燃燒。
2、燃煤鍋爐煙氣應采用除塵裝置,并定期檢查除塵器的`使用情況,保證除塵器的正常運行。
第十條路面揚塵大氣污染的控制
1、車輛限速行駛。
2、路面灑水。
3、車輛上路要將車輪清理干凈。
4、管溝開挖時要做好浮土的管理。
第十一條各種車輛尾氣排放執行相關的國家法規。
第十二條易揮發性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密封好,優先選用環保型化學品。
第十三條設備基礎的作業場所應做好防護措施;水泥和泥土運輸過程中采取封蓋措施,防止揚塵。
第十四條項目部在施工中的產生的廢棄物,按要求進行分類,統一處理。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認真執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方針,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企業環境保護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進本企業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能盡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污染。
第三條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員工、領導都要認真、自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看待和處理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倡車間清潔生產、循環利用,從源頭上盡量消滅污染物,并認真執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四條 根據環境保護法,企業應設置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機構,企業環保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并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 組織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團隊,由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六條 企業環境保護機構應配備必須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設置一名經理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并制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
環保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第三章 基本原則
第七條 企業環保工作由分管環保領導主管,搞好企業內的環保工作,并直接向企業負責人負責環保事項。
第八條 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三廢”污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齊抓。
第九條 環境保護工作關系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企業生產發展,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第十條 防止“三廢”污染,實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所有造成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企業在財力、物力、人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第十一條 對環保設施、設備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后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并確保備品備藥的`正常儲備量。
第十二條 在下達企業考核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第十三條 凡新建、擴建、改造項目中的“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設備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借口排擠“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設備、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 環保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 本企業環保機構職責:
1、在企業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企業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賬,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第五章 獎勵和懲罰
第十五條 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將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十六條 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業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并監督、檢查。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了保護公司生活和生產環境,防治污染,確保全面完成污染減排指標,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并逐步實現清潔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董事長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認真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加強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環境保護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不定期召開公司級會議,解決有關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并對本制度的貫徹落實負領導責任。
第四條公司領導實行環境保護“一把手”負責制,對本單位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制定環境保護目標,并進行內部考核。組織本單位職工專業技能培訓,確保職工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避免因錯誤或習慣性操作引發污染事故。
第五條公司建立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的、健全的環境保護管理體系和從事環境保護工作的專業或監管隊伍,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制度。
第六條公司安環部負責具體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配合生產部共同推進公司清潔生產工作,對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各排污單位進行考核,負責組織對污染事故的調查,并有權力提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三同時”工作。
第七條公司生產部門在組織生產過程中,必須將保護環境放在重要位置,確保環保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并對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環境事件負責。
第八條工程管理部門在組織新、擴、改建項目論證審查時,要將環境保護列入項目重要內容,確保環保“三同時”,并采用先進適用的污染物治理、防護技術。
第九條設備管理部門要將環保設施納入生產設施的統一管理,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達到設計要求,并對環保設備的技術狀況和正常運行負責。
第十條安保人員對廠區綠化維護負有兼管責任,將對廠區花草、樹木等的管理納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花草、樹木等踩踏、壞死、丟失等現象。
第十一條公司各單位要重視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方面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
第十二條各部門在進行職工培訓教育時,應把環境保護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不斷提高職工環境保護的意識和環保專業技術水平。
第十三條安環部要對公司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統計調查,并匯總上報公司領導。
第十四條公司任何員工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破壞環境、毀壞花草、樹木的行為向公司領導或有關部門舉報。
第十五條公司各產生廢氣、煙霧等生產工序必須采用環保處理設備設施。
第十六條生產車間必須保證環保設施隨生產同步運行,環保設施或設備進行檢修,須向設備處、安環部報告,經同意后,方可實施。環保設施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說明書進行操作。
第十六條固體廢棄物應積極回收利用,禁止亂排亂堆現象,杜絕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事故。
第十八條對于新、擴、改建項目,在建設之前,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對建設項目的選址、設計和建成投產后可能對周圍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進行調查、預測和評估,提出防治措施。環境管理部門在工程籌建過程中對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籌建部門在對項目進行論證時必須考慮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評價中提出的或優于評價中的治理工藝。
第十九條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即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其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一)工程設計階段,建設項目的工藝設計應該積極采用不產生或少產生污染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最大限度的提高資源、能源利用率,從源頭減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潔生產”的要求,盡可能在生產過程中把污染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設項目的環境治理工藝設施盡可能采用國家推薦的技術工藝,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術設備。
(三)工程施工階段,籌建處安排專人負責,落實施工計劃與進度,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環保處環保科人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要對項目“三同時”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確保建設項目的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試生產或試運行前,由籌建部門申請,督察室、安全環保處、設備機動處、設計管理處、安全科、生產使用單位等部門對設施進行驗收,方可進行試生產或試運轉。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第二十四條建設項目的環境治理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應不低于國家規定。
第二十五條未經安全環保處、設備機動處等有關部門的同意,各單位對現有環保設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動、改造。
第二十六條對于投入使用的環保設施應按照設計使用說明書定期進行維護,以保證其運行效果。
第二十七條對于可能產生較大污染的部位、工藝,要查找產生污染的'原因,改進工藝操作,加強人員操作,盡量避免污染。
第二十八條公司各單位對于新、擴、改建項目的相關資料(包括技術協議等)必須上報安全環保處環保科一份備案。
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時,安環部應當按規定統計企業擁有的污染物排放設施、處理設施和正常作業條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有較大改變時,應當及時更新。
三、新、擴、改建工程的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必須執行環保“三同時”及本制度第五章相關條款。
一、各單位在生產工藝中易產生無組織的部位或場所,必須采取相應措施收集和處理,在達到國家規定環保要求內,做到有組織排放。
二、禁止在廠區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枯草、落葉、垃圾及其它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或惡臭氣體的物質,各單位有責任教育其職工遵守上述規定。
三、道路保潔清掃應當防治揚塵污染,清掃后的粉塵及垃圾及時運走。
第三十一條定義固體廢物:指在生產建設、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動中產生的污染環境的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一、產生固體廢物時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固體廢物對環境的污染。
二、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必須存放到固體廢物回收處。
三、應當根據公司的經濟、技術條件對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積極回收利用。
四、需在指定地點傾倒垃圾,垃圾分類,及時清理,禁止隨意扔撒或堆放各種垃圾。
第三十三條定義:本辦法所稱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違反操作規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廠區環境受到影響,員工身體健康受到危害,給公司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第三十四條環境污染事故根據類型可分為水污染事故、大氣污染事故、噪聲危害事故、固體廢棄物污染事故、有毒的化學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一)定義:指由于管理不當、操作失誤或環保設施使用不當,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標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不含1萬元)的。(二)處罰措施: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經濟處罰。
(一)定義: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較大環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標3倍(含3倍)以上,5倍以下(不含5倍),或造成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不含5萬元)的事故。
2、人員發生中毒癥狀。
3、因環境污染引起廠群沖突。
4、對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二)處罰措施: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同時對其直接主管視情節輕重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經濟處罰。三、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一)定義: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標5倍(含5倍)以上,10倍以下(不含10倍),或造成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的事故。
2、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癥狀、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
(二)處罰措施: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同時對直接主管視情節輕重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對分管環保的領導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經濟處罰。
(一)定義: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大環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標10倍(含10倍)以上或造成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的事故。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二)處罰措施: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做出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同時對直接主管視情節輕重予以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經濟處罰。對分管環保的領導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經濟處罰。相關責任人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一、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責任者或最先發現人,必須立即報告班組長、車間主任、廠長等有關領導,有關領導必須及時采取措施,組織搶救,保護現場,防止事故擴大,同時立即上報總經理。屬較大環境污染以上的事故,應在兩個小時內報至總經理,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經過總經理確認后,由公司辦公室48小時之內報至上級行政環境保護管理部門。
二、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由產生污染單位填寫《環境污染事故報告單》,除留存外,送至公司總經理一份,送達時間不得遲于事故發生后的48小時。
一、在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公司應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調查組,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事故的調查與確認,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分級負責進行:一般環境污染事故,由生產副經理負責;較大環境污染事故,由公司安環部負責人員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查與確認;重大和特大污染事故,由總經理直接負責組織調查。
二、在事故調查中,要通過現場調查和必要的技術分析、鑒定或試驗,查明下列事項:
3、危害程度,人員或動植物受害情況,經濟損失數額等。
4、事故發生前生產情況,導致事故發生的起因,作業人員作業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法設備工作參數(如壓力、溫度、流量)。設備有無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發生前有無異常反映和征兆。
三、事故調查組在查明事故有關情況后進行事故分析時,應從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從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確認事故危害程度和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或領導責任者。
一、通過事故的調查分析,根據事故發生的直接和間接原因、事故危害程度等,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或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應當追究直接責任者和主要責任者的責任,并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經濟處罰。
1、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對違規指揮者或違規作業者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處罰。
2、違反工藝操作規程,野蠻操作。對違規操作者予以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處罰。
3、設計、施工、安裝上的失誤。對相關失職者予以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處罰。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應當追究責任單位領導和有關部門責任人的責任。
1、下達和公布的指示、命令、決定以及規章制度等違反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環境保護法規、標準、規定。
3、設備超過檢修期、超負荷運行或設備、設施有缺陷又未采取措施的。
4、生產設備和環境保護設施在計劃檢修和保養時,對設備設施中殘余污染物未經妥善安置和處理,隨意排放的。
5、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項目,違反國家關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規定,擅自投產使用的。
6、對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從而導致事故的發生或發生事故后仍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的擴大或蔓延的。
二、對發生事故的單位和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
1、發生事故后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推遲報告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以下處罰。
2、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弄虛作假,甚至嫁禍于人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500元以上至20xx以下處罰。并移送公安機關。
3、事故發生后,由于瀆職,不積極采取措施造成污染事故擴大和蔓延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以下處罰。
4、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程序,濫用職權,擅自處理或袒護、包庇事故責任者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以下處罰。
第三十九條確定污染事故依據確定污染事故的程度以國家和地方下達的排放標準為依據。
第十一章附則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安環部負責解釋。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6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標準,制訂并完善各項環境保護制度和措施,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環境保護方針、政策、規定和知識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3)負責監督檢查現場環境保護工作,實現清潔生產、
(4)制訂“三廢”治理、噪聲防治等計劃措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5)負責環境監測和科研工作,推廣新技術、新工藝,不斷改善環境質量。
(6)參加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協調處理本單位內部和本單位與地方之間的環境污染糾紛。
(7)負責環境統計報表的匯總、上報、建檔工作。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7
一、什么是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有狹義和廣義兩種理解。狹義的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是加強企業事業單位內部環境管理的根本措施。根據《環境保護法》的規定,產生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單位,必須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這項制度要求,企業事業單位必須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計劃,制定明確的環境保護任務和指標,落實到生產管理、技術管理等各個方面和環節,并建立考核和獎懲制度。廣義的環境保護責任制度,除上述含義外,還包括對各級地方人民政府首長、各部門領導人,以及企業事業單位及其領導人實行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二、20xx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我廠環境保護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推行清潔生產、實行生產全過程污染控制的原則;實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原則;堅持環境保護工作作為評選先進的必要條件,實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條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應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配備與開展工作相適應的環保管理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技術及生產運行狀況。
第二章環境監測工作
第四條每年根據公司下達的《環境監測計劃》開展環境監測工作。監測時如有超標情況,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不得私自減少監測次數或停止監測。
第五條每月3日上報前一個月的《環境報表》。
第六條生產辦除開展常規監測外,要承擔對突發性的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工作。
第七條外排污水和大氣的監測外委進行。
第三章環境保護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條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實現全過程、全天侯、全員的環保管理,在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必須有環保工作內容。
第九條積極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環保知識,提高全員的環保意識。重點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環境日”的宣傳工作。
第十條完善環保各項基礎資料。
第十一條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施工作業的環境管理,承攬環保設施施工的單位,要持有上級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施工許可證,在施工過程要防止產生污染,施工后要達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對有植被損壞情況的,施工單位要采取恢復措施。
第十二條污染防治與三廢資源綜合利用:
(一)對生產中產生的“三廢”進行回收或處理,防止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對暫時不能利用而須轉移給其它單位利用的三廢,必須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嚴格執行逐級審批手續,防止污染轉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開展節水減污活動,采取一水多用,循環使用,提高水的綜合利用率;
(三)在生產過程中,要加強檢查,減少跑、冒、滴、漏現象。對檢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處理,防止二次污染。對檢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設備材料要進行處理,避免造成污染轉移;
(四)在生產中,由于突發性事件造成排污異常,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防止污染擴大,并及時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匯報,以便做好協調工作;
(五)對于具有揮發性及產生異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揮發性氣體造成污染環境或產生氣味,避免污染環境或氣味擾民事件的發生;
(六)凡在生產過程中,開停工、檢修過程產生噪聲和震動的部位,應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聲達標排放。
第四章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
第十三條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簡稱為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應積極推行清潔生產,采用清潔生產工藝。
第十五條凡由于設計原因,使建設項目排污不達標,設計單位除負設計責任外,還應免費負責修改設計,直至排污達標,并承擔在此期間由于排污不達標造成的排污費和污染賠款,對由于施工質量造成生產裝置污染處理不能正常運行,施工單位應免費限期進行整改,直至達到要求。在此期間,發生的環保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第五章環境保護設施的.管理
第十六條生產辦要將環保設施的管理納入設備的統一管理。
第十七條環保設施需檢修或臨時搶修,要對其處理或產生的污染物制定應急處理方案,并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保證污染物得到有效處理和達標排放。
第六章環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條污染事故是由于作業者違反環保法規的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污染事件,事故的處理按****局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污染事故級別劃分根據國家污染事故劃分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凡發生污染事故后,必須立即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態的發展,并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開展事故調查等工作(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12小時內將事故報告或簡報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公司安全環保部按照有關事故處理規定分級負責,逐級上報,接受處理。
第二十一條凡外來施工的承包單位,在簽訂工程合同時,簽訂雙方要明確環保要求及規定,施工隊伍主管部門要監督檢查,發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中油集團、管理局、實業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生產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三、法律咨詢
網友:企業自身如想訂立環境保護制度,可以參考的法律文件有哪些?
律師:可以進行參考的法律文件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8
公司的領導十分重視環境保護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根據環評的要求,加強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廠內需要設置專門的環境管理和監測機構。根據工廠的規模和特點,設置與其它行政科室平行的安全環保部。建立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在建設期和運行期要設置環保專職機構——安全環保部,在總經理的領導下,由副總工程師分管該部門,負責全廠的安全環保工作,同時任命安全環保部經理一名,專職環保員一名,協助環保工作的監控技術人員兩名,并制定了安全環保部工作職責、安全環保部經理工作職責和環保員崗位職責,具體如下:
安全環保部工作職責
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在廠長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公司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方針、目標的制訂、分解、實施和考核;參與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書的編制。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績效和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書的考核工作。
3、負責組織編制、修訂有關安全標準化的規章制度、作業標準及安全技術規程等,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安全大檢查。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
5、參與新建、擴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時”監督工作。
6 、負責新入廠職工的廠級安全教育;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負責監督車間及相關部門的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活動計劃。
7、會同生產部門負責壓力容器、安全設施附件和罐體安全監督工作。
8 、負責動火證、高處作業證、設備內作業證的簽發工作。
9、負責監督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10、深入現場監督檢查,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11、參與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各類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到公司匯報。
1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崗位,指導基層安全工作,加強安全基礎建設,定期開展安全專業人員會議,并作會議記錄。
13、負責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考核、評級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二、環境保護工作職責:
(一)建立企業環境管理組織架構。指導有關企業建立企業環境管理責任體系,設立環境管理機構,明確企業環境管理總負責人和企業環保員工作職責;
(二)提高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素質。組織有關企業參加由我部統一組織的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業環境管理臺帳和資料。指導有關企業做到臺帳和資料完善整齊,裝訂規范,監測記錄連續完整,指標符合環境管理要求,能全面反映企業的環境管理情況;
(四)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環境管理制度。指導有關企業結合實際,建立健全企業污染減排計劃、環境應急管理制度、環境治理設施、設備運行管理等制度;
(五)指導有關企業在醒目位置放置污染源分布圖、污染物處理流程圖和企業環境管理責任體系圖;
(六)規范管理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建立企業環境管理與監督人員登記備案管理制度和報告制度等;
(七)探索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與其他制度的銜接。重點探索與環保專項資金使用、清潔生產示范、循環經濟試點、企業上市環保核查、限期治理、停產整治等環境管理制度或環保工作相銜接的方法。
xx年x月x日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9
為加大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力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規范、標準,結合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公司在生產發展中堅持貫徹環境保護這一基本國策,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堅持保護資源與控制損害相結合、統籌規劃、專項治理、突出重點、分步實施、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2、公司環境保護的主要任務是:依靠科技進步治理生產廢水、生產廢渣綜合利用、煙塵治理、防治環境污染、發展潔凈生產。
3、實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環保小組對全公司環境保護工作負總責。
4、公司任何單位和個人享有在清潔環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權力,也有保護環境和國家資源的義務。
二、環境管理機構及職責
1、公司環保組
公司環保組織架構圖如下:
2、公司環保組其主要職責是發揮管理職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的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公司的環保規劃和目標及全年工作計劃;負責全公司環保監督和管理工作,組織技術培訓和推廣環境保護先進技術,并及時上報有關環保報表。
3、各單位要建立環保目標責任制,行政正職對本單位環保工作負總則,負責制定環保工作年度計劃、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行及污染事故的處理。
4、各單位要制定本單位污染源治理規劃和年度治理計劃,經公司審查后列入年計劃,并要認真組織實施,做到治理一項、驗收一項、運行一項。
5、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嚴格限制向大氣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廢氣和粉塵,確需排放的,必須經過凈化處理,不得超過規定標準排放。
6、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加強污水治理,減少污水排放量;堅持做好生產廢水閉路循環和生產廢水綜合處理工作。
7、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條例》,控制噪聲污染。
8、強化環保設施運行管理,健全管理制度:
(1)、環保設施必須與生產主體設備同時運轉、同時維護保養;
(2)、環保設施由專人管理,按其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并做好運行記錄;
(3)、實行環保設施停運報告制度,使用環保設施如發現有問題要及時填寫《環保設施停運報告》并上報環保組。
9、執行國家環境報告書制度;執行國家“三同時制度”;執行國家排污申報和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執行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執行《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
10、及時上報環保報表,做到基礎數據準確可靠。
11、搞好環保宣傳教育和和技術培訓,加大環境保護力度,提高全公司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
12、努力做到清潔生產,治理好公司的`污染源,減少和防止污染物的產生。
13、綠化、美化環境,加強樹木、花卉、盆景、景點的管理,建成“花園式”工廠。
14、引進和推廣環保先進技術,開展環保技術攻關。
15、加強環保檔案管理,制定檔案管理制度。
三、環境監測
1、定期由公司環保監測室人員進行大氣環境監測,做好記錄,并將化驗結果定期報送公司環保組。
2含鉛廢水設置在線監測系統。
四、獎勵與處罰
1、公司將對下列人員給予表彰或獎勵:
(1)、認真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在環境管理、污染防治、宣傳教育工作中成績顯著者;
(2)、在環境管理、清潔生產、推廣應用潔凈技術、防治污染、綜合利用工作中有重大貢獻者;
(3)、在防止污染事故或對污染事故及時報告的有功人員。
2、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管理條例的單位或個人,將上報公司監督檢測中心環保部處,并由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或者100—1000元罰款:
(1)、拒絕環保辦公人員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
(2)、拒報或者謊報污染物排放情況的;
(3)、未對原有污染源進行治理,再建對環境有污染建設項目的;
(4)、在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污染事故或突發性事件不及時上報公司環保組的;
(5)、凡有污染源單位,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污染事故,被上級主管部門處罰的。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0
1目的:
1.1為了預防和控制污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國家環保的法律法規
1.2為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1.3為給員工提供一個清潔、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2范圍: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部門,包括外包工、實習考察人員等。
3職責:環保部門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實施監督。其它各相關部門協助環保部門完成本制度的實施。
4引用文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xx年6月)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6-20xx)
《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1990)
5術語、關鍵詞:
5.1預防和控制污染:指采用防止、減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種過程、慣例、材料或產品,可包括再循環處理、過程更改、控制機制、資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5.2國家法律法規:包括所有國家政府部門頒發的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文件。
5.3后勤部門:是指除生產部門以外的公司內所有部門,包括技術部、質量部、人事行政部、采供部、銷售部、倉庫、財務部、環保部門等。
5.4環保事故隱患:指尚未直接造成環境污染的設備、操作等所存在的環保隱患。
5.5微小環保事故:指小量人為的或可避免的跑、冒、滴、漏現象,所轄區域環境衛生未達標等。
5.6一般環保事故:指造成清水溝、地面、空氣等大面積污染的環保事故。
5.7較大環保事故:指因環境污染造成周邊村民與公司產生矛盾糾紛,引起群體性影響的環保事故。5.8特大環保事故:指環境污染被省、市、縣級環保部門通報,并使公司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的環保事故。
6內容:
6.1環境方針:預防和控制污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做到守法經營;持續改進公司的環境行為,為不斷提高環境質量而努力。
6.2環境口號:清潔、精益生產,“三廢”達標排放;
全員、全過程參與,推行開源節流,循環節約運行。
6.3在我公司現行的制度中,環保與績效考核相掛鉤,并且具有一票否決權。
6.4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6.4.1新改擴建項目、新工藝、新產品和新設備引進時,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6.5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各項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執行公司所在地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6.5.1水質指標主要是控制排出水的COD≤100mg/L,PH=6~9,懸浮物排出的水必須做到無色、無味、無油跡。
6.5.2各生產車間尾氣必須全部接入廢氣吸收系統,達標排放。
6.5.3固體廢棄物必須分類管理,危險性固體廢棄物必須送到有環保處理資質的部門處理。
6.5.4對周邊生活環境造成影響的工業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6.6環保主管部門要定期組織環保培訓教育工作,逐步增強全體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全民動員參與環境保護工作。
6.7環保主管部門要建立監督巡查管理制度,制定監督巡查管理規范,加強對各環境因素的'監督和管理,定期通報公司的環境狀況并及時上報公司負責人。
6.8凡有新產品建設的項目,必須從小試進行跟蹤分析,制定生產工藝過程中產生的“三廢”等
污染物的處理方案,未能制定有效可行的處理方案的不能進入中試。
6.9凡有新產品建設的項目,確立后必須進行公司內環評論證會,對生產工藝過程中所產生的“三
廢”,根據公司實際處理能力,制定出有效可行的處理方案,給新產品建設項目提供可靠的保證。
6.10 “三廢”處理中心的要求:
6.10.1確保廢水處理系統安全可靠、正常有效運行,發揮其技術特性,減少故障,確保系統高效率、長周期、安全經濟運行,從而使廢水達標排放。
6.10.2確保廢氣吸收系統安全可靠、正常有效工作,發揮其技術特性,減少故障,確保系統高效率、長周期、安全經濟運行,從而使廢氣達標排放。
6.10.3對各類固體廢棄物進行分類管理,特別是對危險廢固的跟蹤監督管理。
6.10.4由環保站負責打水的集水池,必須安排員工及時打水,杜絕出現滿溢現象。
6.10.5定期做好各種環境因素的監測檢測工作,同時做好登記。
6.10.6保持“三廢”操作記錄、運行臺帳的完整性與準確性。
6.11生產車間的要求:
6.11.1各生產車間必須保持周圍的清水溝清潔無污染物。水質經檢測,如果超標的,由環保監督
管理人員立即通知當事車間并會同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分析,做好有關記錄,提出處理意見,呈送環保主管部門備案。
6.11.2各生產車間的物料必須按規定堆放在指定地點,杜絕液體原料桶露天堆放,搬運輸送過程中杜絕跑、冒、滴、漏現象,如果經環保監督管理人員檢查后發現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作出書面檢查。
6.11.3各車間必須嚴格控制用水量(特別是水沖泵用水量),以達到清潔生產的目的。
6.11.4各車間所產生的工藝廢水、水沖泵廢水、洗各種物料的廢水必須全部進入指定的集水井,由車間負責的集水井必須安排員工打水,杜絕出現溢流現象。
6.11.5生產區各部門含有各種化工原料的工具(離心袋、烘布、拖把等)應在指定的地點清洗,嚴格控制清洗用水量,車間地面做到無積水。
6.11.6在運輸過程中小量跑、冒、滴、漏和灑落物料,做到先清掃,后用拖把擦凈,使地面不留痕跡,嚴禁用水沖洗排入清水溝。
6.11.7凡公司內動火,必須嚴格控制用水量,一方面杜絕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另一方面可以減少污水產生量,緩解污水處理的壓力。
6.11.8對機械維修產生的污油,不得亂排亂放,必須先收集存放后統一處理,灑漏地面的油污于完工后必須及時吸附清掃,統一處理。
6.11.9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水,必須及時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0嚴格控制氣體的無組織排放,對所有桶、壇、罐、鍋等使用后必須做好加蓋密封措施。
6.11.11對生產廢氣的排放,各車間一定要做好吸收回收工作,按照環境管理目標、指標要求限期整治,對吸收回收設施未能正常運行或隨便停止運行,或對回收液體達到濃度且不及時排放到指定地點的,對回收設施泄漏未及時修理的,一經發現和查實,必須嚴肅處理。
6.11.12各車間廢氣吸收設施和廢氣處理系統必須正常運行,嚴格執行《廢氣吸收系統操作規程》。6.11.13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氣,必須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4各車間產生的不同種類的固體廢棄物不得混放,固體廢物放置見廢物放置標識牌,各生產車間應注重減少各類固體廢棄物的產生,做到節能降耗、清潔生產。
6.11.15對于一般工業固廢,生產車間有沉淀池的要對殘渣進行有效的回收利用,對不能利用的,經壓濾后,濾渣運到指定的堆放點,由后勤負責統一處理,濾液排至污水管。
6.11.16對于危險固廢,由各部門收集后送至危險固廢堆放場,由采供部負責統一送有環保資質的處理部門進行處理,環保負責全過程監控。
6.11.17各車間如果工藝改進或其他原因,產生了新的廢固,必須通知環保部門,商討解決的對策。
6.11.18噪聲污染防治,必須嚴格控制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生產設備時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6.11.19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的種類、數量、噪聲值和防治設施如有重大改變的,必須及時通知環保部門,并采取應有的防治措施。
6.11.20各車間所有管路走向必須規范、標識清楚,設備布局整齊。
6.11.21各車間發生大小生產事故時,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環保主管部門,由環保主管部門會同當事車間對事故是否造成污染作出論證,決不允許在檢查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不報。
6.11.22各生產車間的負責人,必須盡職盡責、實事求是協助環保監督管理人員對因發生事故或者其它突發性事件造成污染事故的崗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同時做好記錄,呈送環保主管部門備案。
6.12后勤部門的要求:
6.12.1公司建筑物外墻色彩保持統一,鋼架結構車間定期除銹、油漆。
6.12.2對各部門清理的廢紙、舊報紙及塑料類可回收部分在各部門內部進行分類,由后勤收集、聯系外賣。對不可回收的固體廢物和垃圾由清潔工統一收集至垃圾場后,由后勤統一運至環衛所處理,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6.12.3各部門應充分利用辦公用紙(盡可能做到正反使用)及其他物品,以減少生活廢棄物的產生量。
6.12.4后勤負責辦公樓及廠區公共區域垃圾筒的生活廢棄物的收集、分類。
6.12.5對于廢電池、廢舊日光燈管、墨盒等應集中收集到指定位置處理。
6.12.6實驗室、化驗室產生的廢水必須全部送入環保站污水處理系統。
6.12.7實驗室、化驗室操作過程中產生的廢液,特別是廢溶劑必須倒入廢液桶(禁止直接倒入水槽),然后送到環保站原水池,進行處理。
6.12.8實驗室技術員在做實驗時,如果所做實驗氣味較大,必須在通風廚內進行。
6.12.9實驗室、化驗室各試劑瓶使用后必須及時加蓋,避免氣味溢出,污染大氣。
6.12.10食堂餿飯菜由后勤安排運走,食堂的餿飯菜不準儲存過夜,每天清運,并對存放餿水桶處應及時清理和清洗,清洗廢水應排入廢水管路。
6.12.11廠區內的通道及綠化帶內的固體廢棄物,每天由后勤清掃后運到廠區垃圾場。
6.12.12公司內化糞池、食堂洗菜,員工洗衣,浴室等生活廢水全部接入環保站污水處理系統。
6.12.13保證公司內的綠化帶的成活率,并定期修剪,及時增補,使綠化面積比例逐年提高。
6.12.14車輛(包括公司內部和外部的)必須在指定地點清洗。
6.13獎勵與懲罰
6.13.1獎勵
6.13.2在公司的環境保護中做出較大貢獻者,公司將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并張榜表揚。
6.13.3懲罰
6.13.4為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和員工有一個清潔、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公司本著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處理各類環保事故。
6.13.5公司生產部下屬各車間環保員為環保第一責任人,后勤各部門的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為環保第一責任人,如發生環保事故,應負主要領導責任,同時對當事部門的經理、生產部車間主任、領班進行連帶處罰(負全面領導責任),但是環保罰款總額每月不得超過本人工資總額的30%(該標準僅適用于本制度中的6.13.6,6.13.7,6.13.8)。
6.13.6對于環保事故隱患,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指出問題所在,提出整改方案,由部門(車間)落實具體措施,環保協助并登記、備案,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類似事故隱患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微小環保事故,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月底對車間環保員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領班處以ⅹⅹ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ⅹⅹ元扣款,當事后勤部門經理處以ⅹⅹ元扣款。
6.13.7對于微小環保事故,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先進行登記、備案,對當事人一律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對車間環保員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領班處以ⅹⅹ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ⅹⅹ元扣款,對當事后勤部門經理處以ⅹⅹ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微小環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一般環保事故,月底另外對車間環保員加罰ⅹⅹ元,對車間主任(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加罰ⅹⅹ元,對生產部經理(當事后勤部門經理)加罰ⅹⅹ元。
6.13.8對于一般環保事故,由環保監督巡查人員先進行登記、備案,對當事人一律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車間發生的,則對車間環保員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領班處以ⅹⅹ元扣款,對車間主任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對生產部經理處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門發生的,則對當事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處以ⅹⅹ元扣款,對當事后勤部門經理處以ⅹⅹ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門或生產部各車間為單位,如果一個月內發生一般環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則升級為較大環保事故,月底另外對車間環保員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30%,對車間主任(后勤部門主管、課題組長、環保站站長)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20%,對生產部經理(當事后勤部門經理)加罰滿其工資總額的10%。
6.13.9對于發生較大、特大環保事故的,立即上報公司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后再作出處罰決定,情節特別嚴重者,移送政府司法部門處理。
6.13.10環保事故由環保部門每月統計并全公司通報,年終分類統計后,上報公司經理執行層,進行績效考核。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1
我公司在該工程施工中,將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某市有關的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律、法規,切實做到符合法律、法規的具體要求,制定措施如下:
對現場噪聲控制措施
1.1因建筑工程的需要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出入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各種機械、動力設備噪音聲級,根據GB3096-82的'規定,白天其等效聲級Leq(dBA)不超過55,夜間不超過45。
1.2夜間頻繁突發出現的噪聲,其峰值不超過標準值10dBA(如風機等),夜間偶爾出現突發的噪聲,其峰值不超過標準值(如短促鳴笛聲等)。
1.3有噪聲設備盡量不同時開啟,如電鋸盡量不與振動棒同時開啟等,并盡量避開夜間和午休時間。
1.4外墻腳手架采用密目網全高封閉,能有效降低噪聲。
1.5現場設置噪聲監測器,噪聲超過規定標準時,及時調整施工項目,降低噪聲。
對煙塵污染的控制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在該工程施工中積極防治煙塵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公民身體健康,煙塵污染防治必須完全達到市區有關規定,具體防治措施如下:
2.1工地工人食堂大灶、茶水爐等將采取相應的煙塵污染防治措施。采用電熱型或液化氣型爐灶。
2.2各種爐、灶建設竣工后,報請審批該項目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檢查驗收。未經檢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2.3各類爐、灶排施的煙氣黑度不超過林格一級;排放的煙塵濃度不超過100毫克/標立方米,(市區建成區及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外的其它區域不超過200毫克/標立方米)。
對現場污水的處理措施
由于在施工中砼輸送泵、泵管、攪拌機清洗將排出大量帶有砂漿的污水,以及在砼工程施工過程中也將產生帶有大量水泥漿的污水。現場將考慮沉淀和過濾措施,使這些污水經沉淀過濾后排入地下排水道,以免造成水的污染。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2
一、環境保護基本要求
(一)基本規定
1.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有防治揚塵、噪聲、固體廢物和廢水等污染環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業中認真組織實施。
2,施工現場應建立環境保護管理體系,責任落實到人,并保證有效運行。
3.對施工現場防治揚塵、噪聲、水污染及環境保護管理工作進行檢查。
4.定期對職工進行環保法規知識培訓考核。
(二)防治大氣污染基本要求
1.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施工現場應采取覆蓋、固化、綠化、灑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濘、不揚塵。施工現場的材料存放區、大模板存放區等場地必須平整夯實。
2.遇有四級風以上天氣不得進行土方回填、轉運以及其他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
3.施工現場應有專人負責環保工作,配備相應的灑水設備,及時灑水,減少揚塵污染。
4.建筑物內的施工垃圾清運必須采用封閉式專用垃圾道或封閉式容器吊運,嚴禁凌空拋撒。施工現場應設密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施工垃圾清運時應提前適量灑水,并按規定及時清運消納。
5.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應密閉存放,使用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揚塵。施工現場土方應集中堆放,采取覆蓋或固化等措施。
6.從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運輸,必須使用密閉式運輸車輛。施工現場出入口處設置沖洗車輛的設施,出場時必須將車輛清鯉干凈,不得將泥沙帶出現場。
7.市政道路施工銑刨作業時,應采用沖洗等措施,控制揚塵污染。
灰土和無機料拌合,應采用預拌進場,碾壓過程中要灑水降塵。
8.規劃市區內的施工現場,混凝土澆注量超過100立方米以上的工程,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施工現場設置攪拌機的機棚必須封閉,并配備有效的降塵防塵裝置。
9.施工現場使用的熱水鍋爐、炊事爐灶及冬施取暖鍋爐等必須使用清潔燃料。施工機械、車輛尾氣排放應符合環保要求。
10.拆除舊有建筑時,應隨時灑水,減少揚塵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內清運完畢,并應遵守拆除工程的有關規定。
(四)防治水污染基本要求
1.攪拌機前臺、混凝土輸送泵及運輸車輛清洗處應當設置沉淀池,廢水不得直接排人市政污水管網,經二次沉淀后循環使用或用于灑水降塵。
2.現場存放油料,必須對庫房進行防滲漏處理,儲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體。
3.施工現場設置的.食堂,用餐人數在100人以上的,應設置簡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強管理,專人負責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五)防治施工噪聲污染
1.施工現場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制定降噪措施。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建筑施工過程中使用的設備,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環保部門申報。
2.施工現場的電鋸、電刨、攪拌機、固定式混凝土輸送泵、大型空氣壓縮機等強噪聲設備應搭設封閉式機棚,并盡可能設置在遠離居民區的一側,以減少噪聲污染。
3.因生產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作業或者特殊需要,確需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進行施工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夜間施工。
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做好周邊居民工作。并公布了施工期限。
4.進行夜間施工作業的,應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施工噪聲,可采用隔音布、低噪聲振搗棒等方法。
5.對人為的施工噪聲應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進行嚴格控制。承擔夜間材料運輸的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鳴笛,裝卸材料應做到輕拿輕放,最大限度地減少噪聲擾民。
6.施工現場應進行噪聲值監測,監測方法執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噪聲值不應超過國家或地方噪聲排放標準。
二、環境衛生和防疫基本要求
1.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衛生工作應由專人負責,明確責任。
2.辦公區、生活區應保持整潔衛生,垃圾應存放在密閉式容器中,定期滅蠅,及時清運。
3.生活垃圾與施工垃圾不得混放。
4.生活區宿舍內夏季應采取消暑和滅蚊蠅措施,冬季應有采暖和防煤氣中毒措施,并建立驗收制度。宿舍內應有必要的生活設施及保證必要的生活空間,內高度不得低于2.5m,通道的寬度不得小于1m,應有高于地面30cm的床鋪,每人床鋪占有面積不小于2m2,床鋪被褥干凈整潔,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室內保持通風。
5.生活區內必須有盥洗設施和洗浴間。應設閱覽室、娛樂場所。
6.施工現場應設水沖式廁所,廁所墻壁屋頂嚴密,門窗齊全,要有滅蠅措施,設專人負責定期保潔。
7.嚴禁隨地大小便。
8.施工現場設置的臨時食堂必須具備食堂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身體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證。建立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有關管理規定。施工現場的食堂和操作間相對固定、封閉,并且具備清洗消毒的條件和杜絕傳染疾病的措施。
9.食堂和操作間內墻應抹灰,屋頂不得吸附灰塵,應有水泥抹面鍋臺、地面,必須設排風設施。
操作間必須有生熟分開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存放柜櫥。
庫房內應有存放各種作料和副食的密閉器皿,有距墻距地面大于20cm的糧食存放臺。
不得使用石棉制品的建筑材料裝修食堂。
10.食堂內外整潔衛生,炊具干凈,無腐爛變質食品,生熟食品分開加工保管,食品有遮蓋,應有滅蠅滅鼠滅蟑措施。
11,食堂操作間和倉庫不得兼作宿舍使用。
12.食堂炊事員上崗必須穿戴潔凈的工作服帽,并保持個人衛生。
13.嚴禁購買無證、無照商販食品,嚴禁食用變質食物。
14.施工現場應保證供應衛生飲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有專人管理,并定期清洗消毒。
15.施工現場應制定衛生急救措施,配備保健藥箱、一般常用藥品及急救器材。為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配備有效的防護用品。
16.施工現場發生法定傳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職業中毒時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同時要積極配合衛生防疫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17.現場工人患有法定傳染病或是病源攜帶者,應予以及時必要的隔離治療,直至衛生防疫部門證明不具有傳染性時方可恢復工作。
18.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應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做職業健康檢查。
19.施工現場應制定暑期防暑降溫措施。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3
一、總則
1、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減少或防止對自然環境的破壞和污染,保護和改善環境,滿足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
2、環境保護管理的依據是:國家、行業及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上級的有關規定;設計文件。
3、環境保護工作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誰污染誰治理”、“強化過程控制”的原則,施行“縱到底,橫到邊”的管理體系。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1、在公司總工帶領下成立生產手藝部,設立一名專職環境崗位,具體負責施工中環境保護的日常管理工作。
2、公司總工職責:負責環境保護帶領工作;制定環境保護方針和目標、指標;審批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對嚴重污染源的治理方案進行研究,做出決定;評估環境保護整體狀況;保證環境保護資本配置;對環境保護做出光鮮明顯成績和貢獻的員工做出表揚獎勵決定;負責確定有關人員配合政府主管部分調查、處理環境事故。生產手藝部通報我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情況,分析研究重要環境因素的控制效果,并做出進一步改進環境保護工作決定與要求,制定下一年度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和目標、指標。
3、生產技術部負責傳達貫徹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有關規章制度,負責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訂,并指導實施,監督檢查治理方案的執行情況,參加重大環境保護事件調查。
4、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責范圍,收集國家、地方政府、行業環境保護的信息及行業標準,并負責貫徹落實,針對特殊施工環境、關鍵過程、特種作業設備對環境保護的影響,制定與環境保護有關的管理制度、控制措施,并指導實施及檢查落實情況同時做好記錄。
三、環保宣傳教育
1、對環境知識和意識的培訓、教育工作實行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將環境培訓教育計劃納入員工培訓教育計劃。
2、側重對分公司、項目部帶領、環境保護專(兼)職管理人員的教育工作。
3、負責對員工和勞務工進行《環境保護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所在地政府和項目部的有關環境保護規定的研究教育,進行崗前環保知識教育,使部分員工熟悉環境保護的法規標準和管理辦法,掌握本崗位的環境影響和環境因素,進步環保意識。
4、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使用前,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相關環境影響評價、控制的技能培訓。
5、基地和施工工地進行必要的標語、圖片、文字宣傳,教育員工和勞務工樹立“愛護地球、保護自然生態、環保從我做起”的思想。
6、黨政工團各級組織應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緊密結合企業環境保護的形勢,廣泛深入環保活動和宣傳教育活動。
7、各項環保活動要安排具體、目標明白、力爭實效,樹立典型、以點帶面增進環境保護工作的順遂開展。
8、建立員工個人環境知識和意識培訓教育檔案。
四、辦公區域環境管理
1、為維護公司、分公司辦公場合環境衛生和員工健康衛生,特制定本制度。
2、辦公場合采光必須良好,氛圍能夠充分流通,在特定的季節里有裝備或措施保持相宜的溫度。
3、工作場所(包括辦公室、會議室、接待室、榮譽室及走道、樓梯等)內均須保持整潔,確保窗明幾凈,不得堆積有礙衛生的垃圾、污垢。
4、嚴禁隨地吐痰,貼有禁煙標志的區域禁止吸煙。
5、提倡節約用水,生活廢水應有專用管道引送與市政管網相連。
6、清洗物品時使用無磷洗滌劑,嚴禁將茶葉殘渣及其他污染物倒入下水道。
7、辦公場所不得大聲喧嘩,如因裝潢施工或其他原因可能出現噪聲污染時,應盡量安排在正常上班以外時間進行。
8、辦公垃圾分類存放,并在垃圾桶(箱)上貼有明顯標記。
9、提高節電意識,在保證照明情況下,減少照明燈具或降低總能消耗,下班時及時關閉用電設備的電源。
10、加強消防意識,各區域應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在使用汽油、柴油、液化氣、電器等易燃、易爆品時應嚴格執行說明書的規定。
五、采購管理
1、物資采購:
在物資采購過程中,要把好物資進場檢驗關,著重檢驗物資的物理性能、化學性能、技術指標、包裝儲存是否符合環境法律、法規的要求。
對挖掘機、推土機、打夯機、打樁機、電鉆、電錘、空壓機、切割機、混凝土振動棒等主要施工設備,主要檢驗噪聲的排放,以及設備使用燃料的管線密封性是否符合要求。
對沙、石、水泥等建材,主要查看產品包裝、運輸是否合格,要制定方案控制該物資進場使用時粉塵的排放。
對油漆、油料、化學材料等物資,主要檢驗產品的質量是否合格,材料的物理、化學性能是否穩定,產品的使用說明、包裝運輸是否詳盡規范,物資儲存是否有特殊要求,要制定方案確保該物資進場使用中不得泄漏。
采購其他物資時,均要求對設備或材料的耗能作比較選擇,原則上首先選購節能低耗、環保少污的產品。材料采購時要求供方提供符合環境要求的有關證明。
2、勞務采購:
把好勞務輸入關,按勞務分包相關規定執行。檢查相關的證明,如資質、單位誠信度等加強對勞務人員的管理和培訓。
六、施工噪聲管理
1、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時,應充分考慮施工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環境污染,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合理布局作業機械,妥善安排施工時間,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
2、建筑施工作業噪聲可能超過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的,項目部應按當地有關規定向對該項目有管轄權的環保部門(以下簡稱為環保部門)提出申報,申報內容包括:
工程項目名稱;
施工進度和安排;
建筑施工場所和作業機械;
施工期限;
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場界的環境噪聲強度和擬采用的防治措施;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場環保聯絡員姓名和聯系德律風。
3、對于當地法規中明確規定禁止在施工現場生產混凝土的,應使用商品砼。因特殊原因,確需在施工現場生產的,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采取防治環境污染的措施,報環保部門驗收通過后,方可在現場生產混凝土。
4、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產生強烈噪聲的設備(如柴油發電機等),若因條件所限,確需使用的,應報環保部門批準,并采取防治環境污染措施后,方可使用。
5、對確因手藝前提所限,經由過程治理排放的噪聲仍不能達到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排放標準的,應采納限制施工作業時間等有效措施,把噪聲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減少對四周居民釀成的影響,同時在環保部分掌管下,與受影響居民協商解決。
6、在城市建成區內,項目部必須遵照法定的施工時間,禁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有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企業(搶修、搶險作業除外),符合前提確需連續施工作業的,經建設部分預審后向環保部分申請,經批準取得《施工噪聲許可證》后,方可施工。
7、有下列情況的,可申請連續施工作業:
因混凝土澆灌不宜留施工縫的作業,一般為地下室和頂層封頂部分,以及大型裙樓的轉換層;
較大型樁的沖孔、鉆孔樁成型;
因道路阻塞原因,土石方和建筑廢料白天無法清運的;其他特殊情況。
8、重大節假日,嚴格按環保部門和主管部門所限定的施工時間進行施工。
七、易燃易爆物及化學品管理
1、易燃易爆物及化學品的定義:
建筑施工現場主要的易燃品有:汽油、煤油、柴油、液化石油氣、木材及制品、竹材、油毛氈、電器及裝備。
建筑施工現場主要的易爆品有: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氣鋼瓶、油桶。
建筑施工現場主要的化學品有:油漆、涂料、防水材料、有機溶劑。
2、易燃、易爆物及化學品采購時,由項目部材料員向供方索取性能常數,并根據供方提供的性能常數(當供方未提供性能常數時,應查閱資料),填寫“易燃、易爆化學品性能常數表”。
3、對于明確規定要求且數量較大的化學品的運輸,應選擇有資格的專業公司進行,裝貨時對碰撞、相互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以及化學性質、滅火方法相抵觸物品不能混裝;對遇熱、受潮時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物品,運輸中要采取隔熱、防潮措施。化學品的運輸應包裝完好,防止灑漏。
4、易燃易爆及化學品出入庫管理:
項目部材料員負責易燃、易爆及化學品的進場檢驗。項目部倉庫保管員負責易燃、易爆及化學品的臺帳建立,盡可能做到限額領用。
項目部倉庫保管員每半月負責倉庫易燃、易爆及化學品的檢查,需要時做好記錄。
5、由倉庫保管員對易燃、易爆及化學品分類堆放、標識,并保持安全距離,儲存環境應符合規定要求,配備一定數量的防護器具,特別是對溫、濕度反應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助燃氣不得與可燃氣同放一處,并與明火保持10m以上距離。
6、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易燃、易爆及化學品使用說明書的規定,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具。使用過程中防止揮發及灑落。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0m,氧氣瓶的減壓器上應有安全閥,氧氣瓶與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得小于5m或采取隔離措施,不得曝曬。施工現場、生活、工作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滿足要求。安全員對操作過程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7、緊急情況的處置:一旦發生泄漏或灑落時,應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正確的方法及時進行清理,按《事故應急響應預案》執行。
八、固體廢棄物管理
1、固體廢棄物:是指在施工生產、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污染環境的.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
2、固體廢棄物按《固體廢棄物清單》進行分類3、廢棄物的標識:
不成回收廢棄物:制作標牌懸掛于廢棄物堆放處,并標明不成回收及名稱。
可回收廢棄物:制作標牌懸掛于廢棄物堆放處,并標明可回收及名稱。
有害廢棄物:單獨放置在密閉內或對其進行全封閉,并注明“有害”字樣。
4、廢棄物的收集:
廢棄物應放在指定地點,有毒有害廢棄物必須使用有蓋或全封閉,單獨存放,防止再次污染。易燃廢棄物的存放應注意防火,必要時設置消防器材。
5、廢棄物的運輸與處置:
由專門人員負責將廢棄物運輸到指定存放地點,并分類堆放,在運輸過程中,確保不撒漏、不混放。對有毒有害廢棄物,利用密閉儲運。對于分公司施工、生活、辦公中發生的廢棄物,需要委托外運處置的應簽訂《廢棄物清運協議書》,并相應負責監督。各單位應對分包方處理有毒有害廢棄物的能力進行調查,并索取資質證明。
6、廢棄物處置的實施及跟蹤檢查:責任部門在廢棄物處置時,做好可回收的廢棄物和有毒有害廢棄物的統計,包括廢棄物的種類、數量、處置方向。
7、對于產生危險廢物的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并自覺接受市環保部門的監督和日常檢查。危險廢物定義: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九、能源、資源管理
1、工程開工前及過程中,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組織施工現場相關人員,根據本項目具體情況,在施工方案中制定水電及施工材料的使用控制計劃。
2、用水、用電的控制措施:
宣傳節水意識,人走關閉水龍頭,杜絕常流水;盡量采用再生水澆水、降塵、沖洗車輛及沖地;水龍頭、閥門、水管漏水應及時修理;清洗餐具等用品盡量避免流水沖洗;
在保證照明情況下,減少照明燈具或降低總能消耗;接納節能型燈管;
宣傳節點意識,杜絕常明燈,及時關閉裝備的電源;采用環保低能耗辦公、施工設備。
3、施工方案中施工材料使用控制計劃應包括:預算用量及預訂節約指數;
制定符合工程情況的材料消耗計劃;對應制定相關控制措施,即對材料采購、運輸貯存及發放等各環節的管理要求;
對應制定施工過程中材料使用的管理控制措施及技術處理方案;
確定責任及督促檢查的部門人員;
嚴厲對各道工序加以控制(包孕交底、檢查及驗收)。
4、能源、資源的運行控制:
工程施工前項目部工程師必須根據所管理控制內容、目標對相應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工程施工中質檢員應隨時檢查計劃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需要時報項目工程師進行研究分析及調查;
計劃措施結束后由主任工程師或項目工程師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十、污水排放管理
1、施工現場的污水有雨水、生產污水、生活污水。
2、施工及生活區域雨水管網與污水管網分開設置,保證向市政雨水管排放未經污染的雨水。
3、生產污水管理:
項目部必須建立與市政管網相連接的污水管網。
凡需要向有關職能部分辦理排污申請登記注冊的,應在工程開工前辦理有關登記注冊手續,項目部負責辦理。
對含有泥沙的污水要分類處理。對含有泥沙殘渣的污水,可在污水的出口處設立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污水管道,并定期對沉淀物進行清理。
嚴格將油漆、油料等倒入管網。
4、生活廢水管理:
提倡節約用水,減少生活廢水的排放。
食堂、餐廳應設置廢油桶,嚴禁食物加工廢料、食物殘渣及剩飯菜倒入下水道。清洗餐具使用無磷洗滌劑,污水出口處設立隔油池或沉淀池并及時清理。
生活洗滌不得使用含磷產品。
施工現場臨時廁所,應設置相配套的化糞池。
生活廢水應由專用管道引送與市政管網連接。嚴禁在生活污水管線中傾倒化學品及其他污染物。
十一、施工揚塵管理
1、施工垃圾應分類堆放,專人負責,及時清運,適量灑水,減少揚塵。在建筑施工時,采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灑。
2、水泥等粉細散裝材料,應接納室內存放或嚴密遮蓋,卸運過程中要采納有效措施減少揚塵。
3、現場臨時道路及頻繁活動區域面層必要時應鋪設細石、焦渣、瀝青、砂漿、混凝土等,防止道路揚塵,有條件時,可采取臨時綠化達到降塵美化環境的效果。
4、施工時,應設專人或設備采取灑水降塵措施。
5、在市區工程施工時,應盡量采用商品砼;在現場攪拌時,應搭設防護棚。同時可實行三級沉淀,二級排放。
6、現場使用的鍋爐等設備必須符合環保要求,嚴禁使用敞口鍋熬制瀝青。
7、對可能發生較大揚塵的活動,施工前手藝負責人應進行手藝交底或編制作業指導書。
8、施工現場應保持清潔衛生,隨時灑水防塵。
十二、有毒有害氣體控制
1、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
2、在施工作業現場和室內嚴禁燒木頭雜物取暖,一是控制有毒有害氣體排放,二是避免人員中毒。
3、不準在施工現場焚燒油氈、油棉紗、廢油漆、木頭等廢棄物,避免造成大氣污染。
4、施工現場要嚴厲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和防火平安交底制度,嚴厲執行防火措施并指定防火責任人,確保防火平安和環境控制。
5、在室內、地下通廊及管道內進行焊接、油漆、防腐作業,要采取強制通風,戴防毒口罩,安排專人監控等措施,嚴防作業人員中毒。
6、采購部門對采購的焊條、油漆、防腐材料等物資應選購無毒無害氣體或采用新技術減少有毒有害氣體的材料,最大限度地減少有毒有害氣體的排放和對人體的傷害。
7、焊工和其他作業人員在煤氣管道、易燃易爆場合作業時,必須嚴厲遵守有關規定,嚴厲按平安措施方案進行施工作業。
8、焊工或動明火作業的其他人員下班時,應嚴格檢查作業現場有無火種和火災隱患,確認無隱患后方可下班。
9、購買或大修汽車和廠內機動車輛及發動機等設備時,應檢驗設備、車輛排放尾氣是否達標,不達標的不準購買和出廠。駕駛員、操作工和車輛、設備管理部門應經常查看尾氣排放情況,發現異常要及時修理。
10、運輸、加工、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品部門應嚴格履行公安、安全等部門的報批、報檢手續并嚴格執行。
11、現場對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分庫、分類存放,不得超貯。
12、在易燃、易爆危險作業園地和存放庫區應設置平安警示標志,建立緊急預案和需要的規章制度,并認真執行。
13、施工現場應接納水沖式廁所,防止惡臭污染。
十三、環境因素識別、評價
1、生產手藝部負責組織和指導公司環境因素識別、更新與評判及運行控制工作,并進行匯總、分析,確定公司重要環境因素。組織編制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并上報公司帶領考核、發布。
2、在工程項目開工前,由項目部負責人組織技術、環保、材料、機械人員,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的工藝流程圖所確定的工序,共同識別、評價出施項目部域的重要環境因素和施工過程的重大污染源,未進行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的工程項目不得開工。
十四、環境經費計劃管理
1、本著滿足環境保護需要的原則,必須注重施工生產過程中的環境經營投入。環境保護的投入歸生產術部管理,實行年度計劃管理。
2、環境保護的重點、難點及重要環境因素,要重點研究環境技術措施、保護方案及應急預案,測算相關費用,納入環境投入計劃。
3、使用環境資金時,經辦人必須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有效單據,財務部分方可列帳。財務部分要優先安排,保證環境投入的資金供應,并建立輔助帳項。
十五、監督檢查
1、環境保護人人有責,各級領導、各部門都對環境保護負有檢查、督促、指導的責任和義務,都應通過各自業務工作的開展,保證環境保護工作的有效實施。
2、XXX依法對違反環境法規、構成重大環境、事故隱患和環境危害,提出處理意見和解決方法,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
3、生產技術部是環境保護檢查監控的主責部門,牽頭組織定期的環境大檢查,并負責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制止,督促整改。
4、各級、各類檢查均應做好記錄,對存在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提出改進建議。
十六、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
1、凡發生嚴重環境污染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由事故單位逐級上報到公司,并按規定向中央有關部分報告,組成事故調查組,認真進行調查、分析、處理。
2、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
3、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統計,由各主責部分施行,歸口生產手藝部管理。
十七、獎勵處罰
1、對環保作出貢獻的部門和人員給予表彰獎勵,對造成環境事故和事件的單位和人員給予經濟處罰。
2、符合下列前提之一的,項目部寫出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資料、證書、文件的復印件報公司,公司經考核批準給予獎勵;
獲得總公司、市、省、部、國家級環境保護榮譽稱號的單位、部門、人員。
在環境保護工作理論、方法、實踐等方面卓有建立者。及時排除環境污染事故隱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處罰;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環境保護受到業主或地方政府通報批評或處罰的單位。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4
為營造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規范辦公環境衛生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個人辦公區域的維護
1、每位員工應保證自我的辦公桌面物品整齊、整潔無雜物,不擺放與工作無關的個人物品。
2、辦公室內擺放的文件柜、辦公桌、電腦等辦公設施,應規范、合理、整齊并隨時堅持清潔。
3、使用文件柜的員工,應堅持文件柜外觀干凈,內部文件資料擺放整齊,頂部不擺放舊資料、舊文件、舊物品等雜物,堅持整體美觀。
4、員工離開辦公桌,長時間不使用電腦設備時,應關掉電腦,顯視屏不允許使用節能模式,以保證電腦的使用年限及節儉能源。
二、公共辦公區域的維護
1、員工按照值班表輪流將所有辦公區域的'地面清掃,辦公桌擦拭、座椅擺放整齊,并將垃圾桶的垃圾清理干凈;每周對辦公區域的門窗、電器等進行一次清潔。
2、員工應注意堅持地面、墻面及其他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不亂丟垃圾、不隨地吐痰,不亂張貼。
三、部門負責人職責
1、帶頭執行公司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2、監督提醒部門員工做好環境衛生。
3、部門員工違反公司環境衛生制度三次,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職責。
四、監督及獎懲
1、公司辦公室不定期對各部門的辦公環境衛生進行檢查,對發現的環境衛生問題:第一次,勸導職責人進行及時整改;第二次,責令職責人立刻整改,在公司群里通報批評,并罰做辦公室清潔一周;第三次,責令職責人立刻整改,罰做一個月辦公室環境衛生,罰款100.00元。同時,對部門負責人處以200.00元罰款,因為部門負責人監管不力,沒有進到督導職責。
2、公司辦公室人員必須以身作則,大家相互提醒,相互監督,為自我營造一個舒適,干凈,整潔的辦公環境。
3、在公司不定期抽查期間,環境衛生到達優良的部門,公司將發放部門環境衛生獎金。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5
⑴項目部在開工準備階段就要創造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良好開端,在施工期間和啟動運行前要加強文明施工的管理與監督,從而達到對每個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
⑵項目經理對文明施工和環境管理負全責,主管施工的副經理必須抓文明施工及環境管理,工程技術部門為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負責部門。安全環保監察部門為文明施工及環境管理的監督部門。
⑶項目部要建立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保證體系,制定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實施細則,并報公司安全環保監察部、生產部備案后,方可在工程管理中執行。
⑷項目部每次施工生產例會中,必須將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列為會議主要內容之一。
⑸工程駐地的施工臨建設施必須完備,在顯著的位置設置企業標識、工程公告及平面布置圖。施工駐地的每個辦公房間要有門牌標識,有關組織機構圖、職責、制度、施工形象進度表及施工平面布置圖要上墻。辦公桌上要擺放桌立,辦公人員統一著裝,佩戴胸卡。辦公室、起居室等場所內部整潔,布置整齊。
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作業指導書、工程相應的`規程、規范、措施應完整、齊全。否則工程項目不得開工。
⑺編寫施工組織設計時,應有明確的文明施工管理和環境保護措施和要求。
⑻施工作業區要設置圍欄表示其區域范圍,并設有施工公告牌,施工平面布置圖,做到施工道路暢通,路面平坦。
⑼項目要按工序列出滿足施工要求的施工機械和工器具明細表。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機械設備要清潔完好,要有設備銘牌,有操作規程,現場機械設備無漏水、漏油、漏電、漏氣現象,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⑽施工現場材料、工器具要堆放合理,排放有序,符合安全防火標準。砂、石、水泥等材料的放置要堆放整齊,嚴禁野蠻裝卸,各種工程所用材料要用鋪墊材料與地面隔離。各種物資要標識清楚。
⑾材料站院內要有防火警示牌和防火設施。院內要地勢平坦、整潔,無積水坑,材料堆放有序,標識清楚,并配備足夠的照明設施。
⑿在安全標識管理上,要根據工程內容不同,施工作業區要掛放相應的安全警告牌,安全警告牌規格尺寸必須統一。
⒀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要統一著裝,佩戴胸卡和安全帽,對上級領導及其他外部相關人員去現場者,要提供安全帽。安全帽顏色分為紅、黃、藍三色,領導層為紅色;管理層為黃色;作業層為藍色,胸卡顏色同上。
⒁勞務隊伍的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要納入項目部的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范圍,并在勞務分包合同中體現文明施工要求和環境保護的條款。其提供的施工機械、工器具要實行進場許可制度,需經所在項目部驗收同意。
⒂材料堆放區和施工作業區范圍內做到溝道、地面無垃圾,每個施工作業區都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達到環境管理。
⒃施工機械要進行定期維修保養,認真填寫記錄,主管部門進行定期檢查。對大修設備,經修理廠家發質量修竣報告后,方可用于施工作業和運行。
⒄施工現場的駐地應設有足夠的衛生設施,有專人負責保持內部清潔。
⒅在施工過程中,要大力推廣使用有利于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⒆各種安裝設備到達現場后,必須按設備類型,確定放置場地,并整齊堆放,做好防火、防潮、防雨、防碰撞措施。
⒇施工現場的臨時施工占地,要有施工平面布置圖,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去做。不得隨意擴大占地面積,肆意踐踏、毀壞農田和綠地。
(21)進行土石方施工時,基礎坑位應設置圍欄、警告牌、警示燈等,防止行人墜入。
(22)使用鍋爐時,其煙塵排放應符合當地環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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